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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lateauwolf (高原之狼)》之銘言: : 我覺得問題挺多的。 : 外交貿易什麼的對外事情先不提,內政就一大堆頭痛的問題: : 大陸人可不可以向台灣立法委員或省市首長競選捐款? : 如果兩個大陸人在台灣生小孩,小孩可以取得台灣戶籍和護照嗎? : 如果大陸人和台灣人結婚生了小孩後又離婚,兩人爭監護權,在哪裡打官司,適用 : 哪裡的法律? 首先一國二制講的很清楚了啊 一個國家二個制度啊 既然是一個國家二個制度 那身處在獨裁制度的大陸人 憑啥來台灣選舉? 所以大陸人根本就沒資格參加台灣的立法委員及省市首長的選舉 除非大陸人按台灣的法律成為台灣人,再依台灣的規定來參加選舉 也就是只有台灣人才能參選 不是台灣人都不得參選 二個大陸人在台灣生的小孩,如果依台灣目前的法律的話,應該是能有台灣的戶籍和護照 如果大陸人和台灣人離婚了,那就看在那裏結的婚啊,如果當初在台灣的話,那就按台灣 的法律。如果在大陸,那就按大陸的法律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99.48 ※ 編輯: mstory 來自: 122.116.199.48 (01/01 08:52)
plateauwolf:捐款和選舉權被選舉權根本就兩回事。 128.42.156.13 01/01 08:59
大陸人想要選舉權 去跟中國政府爭啊 關台灣屁事呢? 為何台灣人要接受不是台灣人的人來台灣參選啊?
plateauwolf:如果是在美國結婚的又怎麼辦? 128.42.156.13 01/01 08:59
你覺的你在美國結婚 能叫中國的法院判定你美國的婚姻無效嗎? 當然不行啊 一定是回歸美國的法律啊 ※ 編輯: mstory 來自: 122.116.199.48 (01/01 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