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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sistking (美聲歌手)》之銘言: : 對於這件事 我個人要重申我的想法 : 就是 以一個人的個人行為 就要推論到整個中國如何如何 : 實在不妥 : 之前有位四川老婆婆 把自己辛苦所得捐給台灣賑災 : 如果以一個人的行為作為判準 推論到整個中國如何如何的邏輯可以成立的話 : 那麼我們也可以得出 所有中國人民都像這位可敬的四川老婆婆一樣的這種結論 : 但顯然話不是這麼說的嘛 : 回到討論中國的法治問題 : 我是覺得吵架也好 討論也罷 不要講到中國人如何 台灣人怎樣 : 並且盡量從兩個原則去談 : 1. 就個案討論 就事論事 不要涉及到血統 : 2. 盡量從制度與制度的實際執行面下手 : 看看對岸現行的法治實際運作與書面條文有多大的落差即可 : 以對岸的現狀來看 的確有許多值得檢討的地方 偷竊這件事本身,沒什麼好引申的 被警察逮了,也上了法院,最後是和解收場 所有一切一切的證據,在在都顯示了已經觸犯中華民國的法律 所以在此事件中,並沒有任何冤枉他的地方 而今天可笑的地方在哪裡? 不斷地有中國人(主要是兩位,你別說他們不是中國人阿)在護航 一下說是忘記付款,一下說可能是官員身分導致習慣忘記付款 一下又說塞到口袋裡不算偷竊 甚至還去找了篇自以為可以護航的文章來佐證(實際上是提油桶救火) 而我針對他們這些護航行為作出質疑時 得到的下場卻是”吵架文” 的確,個人行為不該引申到群體 但是,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上次我貼腳踏車被偷文 有另一個中國人硬是要說買贓是無辜的,因為窮,所以不得已 上次也護航,這次又是不同的人來護航 而板上的其他中國人此時卻鴉雀無聲 由此推論,這幾個發聲的中國人代表的就是他們主流的意見 也就是個道德感非常低落的社會 道德感低落還顯現在哪裡呢? 身為板主,卻未能嚴守中立立場 在處理板務與發表個人意見之間的身分轉換完全模糊 自己對他人的人身攻擊,就可以自辯是成語 而別人的一些批評就會變成是吵架文甚至群體攻擊 要說我群體攻擊也行,但我在中國幾年看到的就是這樣 自己有錯時,永遠不是自己的錯 無一例外 你要我不推論到群體? 請拿實例來說服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39.241.15
weller:丟一部腳踏車記恨咒人那么久,看來混得一般 61.141.182.86 05/10 06:45
Change1224:樓上習慣買東西忘記付錢,誰比較一般? 119.139.241.15 05/10 17:26
weller:嗯,俺是忘記,真沒法像你那樣記那麼久哈 61.144.207.69 05/10 17:38
Change1224:你對我人身攻擊了,請把自己水桶 119.139.241.15 05/10 18:12
weller:這個攻擊啥了? 61.144.207.69 05/10 19:55
weller:你不也說我一般嗎?這也攻擊? 61.144.207.69 05/10 19:55
Change1224:板主你的邏輯也真好笑 59.115.5.93 05/12 00:26
Change1224:A跟B說幹你娘 然後B也對A說幹你娘 59.115.5.93 05/12 00:26
Change1224:在你眼裡這兩個人就沒有互罵就是了 59.115.5.93 05/12 00:27
weller:那你是舍了自己被桶也要拉住我就對了? 218.17.80.127 05/12 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