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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你這樣邊討論邊刪證據, 現在連原本那篇舊公告都刪了,再來要我提出內文, 誰玩得過你啊? 有必要這麼搞嗎? ※ 引述《baboosh (大王椰)》之銘言: : 舊公告允許版友就歷史事件稱呼 : 我解讀是這樣 如果你認為我解讀錯了 : 提出Z 3 6 的內文 大家討論看是如何 : 不需要認為我在偏袒誰 : 誰有理就是聽誰的 : 新公告是為了因應有板友認為允許有條件稱呼此2禁語 : 不公平 基於對等原則才公佈的 : 不需要認為我頒布此條就是為了幫大陸人脫罪 : 舊公告如果認為誰違規 在新公告之前一樣適用 : 還有呀 你那標題指稱網友 也改一改 : ※ 引述《KAGI (OTARU)》之銘言: : : 看不出你的新公告與舊的有什麼差別。 : : 況且,sword某在你這個新公告發布前觸犯原有的板規公告,當然是用原有的那個來處分 : : 處分完以後,你想公佈更新的,再公佈施行新的。 : : 他犯了原有的規定,你不處分,卻另頒新規,說以後照新規處分。 哪有這種道理? : : ^^^^^^^^^^^^^^^^^^^^^^^^^^^^^^^^^^^^^^^^^^ -- ζ 虫 ╭∫t╮ 虫 ╰—%╯ 虫 _ζ 藍r2 ﹏﹏ 前進~ 進! 噗…‥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24.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