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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一: 作者 reader (讀者) 看板 PoliticLaw 標題 Re: [申訴] CrossStrait板工reader挾怨徇私濫浸水桶 時間 Fri Jun 3 10:24:20 2005 ─────────────────────────────────────── 針對特定網友個人的文字,也就是吵架文了。 ^^^^^^^^^^^^^^^^^^^^^^^^^^^^^^^^^^^^^^^^^^^ 依據二、 作者 reader (讀者) 看板 CrossStrait 標題 Re: [請益] 如果發言對象是 reader 的黑名單? 時間 Fri Jun 3 08:55:07 2005 ─────────────────────────────────────── 如果你學不會就事論事的發言方式,那麼你招來的只會是處份而不是解釋。 ^^^^^^^^^^^^^^^^^^^^^^^^^^^^^^^^^^^^^^^^^^^^^^^^^^^^^^^^^^^^^^^^^^ 另外,往後請勿在標題指名,否則又是一個處份。 證據: 12400 文 根據對我的處分標準, 此文是挑釁文 根據 reader 對 Gojam 處分及他自己的定義, 此文為吵架文 在教訓別人要學會就事論事, 但自己卻沒有做到, 且身為版主沒有以身做則 應該從重量刑 作者 reader (讀者) 看板 CrossStrait 標題 Re: [勸告] KAGI 時間 Sun Jun 5 18:00:47 2005 ─────────────────────────────────────── 你到底有沒有想過自己的發言、自己的行為合不合宜? 還是你就是要一面拿著偉大理念,拿聖人的標準來要求板主,於是要 廢板要罷免板主,一面自己做著諷刺挑釁技倆然後詭辯裝無辜? 這是一個君子的作為嗎? 一個一個都這樣,你以為我就高興在這裡跟 ^^^^^^^^^^^^^^^^^^^^^^ 你們這樣的人做這種層級的對話? ^^^^^^^^^^^^^^^^^^^^^^^^^^^^ ========================================================= 也請 reader 你自己不要拿偉大理念包裝自己, 以漂亮口號安置罪名, 拿一套標準要求你討厭的版友, 一下是挑釁文一下吵架文, 自己同時又 對著版友做出你指責對方的著諷刺伎倆, 卻還佯裝神聖? 請問這是君子的作為嗎? 還是比較像偽君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7.180.1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