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ader (讀者)》之銘言:
: "敬告sevenhahaha" 與 "問一句,reader是不是就這樣挂了......."
: 兩討論串,於標題指名,討論串刪除。
: 由於開篇文章沒有明顯吵架意圖,不另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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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7.180.157.17
此文為 12087
但在之前的 11583 中你早說了
在標題指明會遭到處分
為何此等討論串只遭到刪除?
明明已經說了 之後卻有不同的處理
請問
1. 是因為雖然違規但是是同情你的文章就不予處分嗎?
2. 還是說同情你的 就不是違規 就祇要刪文處理就好?
3. 還是只有特定人
作者 reader (讀者) 看板 CrossStrait
標題 Re: [請益] 如果發言對象是 reader 的黑名單?
時間 Fri Jun 3 08:55:07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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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學不會就事論事的發言方式,那麼你招來的只會是處份而不是解釋。
另外,往後請勿在標題指名,否則又是一個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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