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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項目 12 第四級謾罵 改名類 對某個群體或人修改其名稱,以致 丫扁、丫妹 帶有揶揄或是侮辱性之意,但不限 連趴宋跪 習慣性無侮辱之暱稱。 感想:本來想對於平時言論容許有些發洩性的空間,可能可以作為自己情緒的小宣洩 或是改名改的有畫龍點睛之效,但當這種狀況可能擴至濫用之情事,決定效法 他版線縮版友之自由度。 -- 我爸爸常說,出來跑的,是一定要還的,現在才還算我賺到。 我知道我前世一定造了很大的孽,今世才要在這個無間地獄裡面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87.232 ※ 編輯: totorro 來自: 218.173.87.232 (06/18 20:10)
TonyDog:推本版是自由的版~~智慧的版~~ 82.123.27.29 06/18
TonyDog:國父告訴我們:要努力爭取才有收穫。 82.123.27.29 06/18
TonyDog:德國法學家耶林說:權利即是鬥爭! 82.123.27.29 06/18
TonyDog:孔子說:亂改人家的名字是沒禮貌的。 82.123.27.29 06/18
kanabo:孔子有說過這句話?? @@a 61.30.71.112 06/18
※ 編輯: totorro 來自: 218.173.87.232 (06/18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