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nke:建議看看一塌糊塗﹐那裡雙方其樂融融 推 220.196.166.66 04/24
※ 引述《iamsosorry (明天還是要過的..)》之銘言:
: ※ 引述《veve (veve)》之銘言:
: : ~~~~~~~~~~~~~~~~~~~~~~~~~~~~~~~~~~~~~~~~~~~~~~~~~~
: : 普通諷刺,計勸告一次
: : 在這裡進一步提出我的判決說明:
: : 1.關於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與挑釁:
: : 縱然是全世界最集權的共產國家,你去翻找憲法,都一定可以找到
: : 人民有自由和平等權的相關內容,「自由平等權」的詮釋權不操縱
: : 在特定族群的手上。
: 我當然沒去找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理是否對 [民主自由](這個觀念) 有什麼解釋
: 但我對於一個對 "自由民主的限制" 如此多規定的國家 我合理的判斷
: 他們的基本憲法就沒有真正民主自由的概念 而一個基本大法就沒有民主自由精神的國家
: 在這樣的環境 教育中生活 會有什麼民主自由的正確觀念?? (請版主指出反駁我的理由)
: 我對於台灣人是否具有都不敢確定了 更何況是處於一個集權國家...
這樣說好了...要怎麼界定一個人是否有自由平等觀念??
還是只是認定其國家為專制國家就沒自由平等觀念??
過往許多國家從專制蛻變到有自由平等觀念的國家是先有了觀念還是先蛻變??
那你能從法國以前的不民主直指那時的盧梭沒民主觀念或
直指在英國尚未婦女參政權前同時的洛克無人生而平等觀念??
: : 我這樣說有點在玩文字遊戲,但是請版友們釐清:不因為中國大陸
: : 現在的政治體制不夠自由民主,所以就能推論出中國人(大陸人)
: : 是沒有自由平等觀念的,更不可能學校裡沒有教。iamsosorry那樣
: : 說,如果還不算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和挑釁,我只能說我詞窮,請
: : 你去申訴我。
: : 以過去筆戰的經驗去推論個別行為人的想法,甚至推而廣之用「你
: : 們」,對別人不僅不公平,也缺乏理性交流的精神。
: 當然不能根據中國目前的狀況來 定論中國人"確實" "100%" 沒有民主自由概念
: 但是 在根據我個人想法的判斷下 我做出這樣的結論
: 請問版主 你有"確實的根據"反駁我的結論嗎? 假如你有根據 請提出我文中哪裡應該修正
: 即使如此 充其量也只是我想法 觀念不正確 我願意修改
: 那請問版主由哪一點判斷我的心態是在 "挑釁"?
: 我說清楚一點 那兩句話都是我的理性判斷 雖然使用字眼較情緒化
的確是有...之前有幾個大陸網友支持台灣自主...
中國民運人士曹長青先生也是類屬於這些人....
: : 2.關於髒話:
: : 在既有版規沒有明令禁止用「幹!」、而且從你的上下文看來,那只
: : 是一種情緒性的抒解,我不認為你違規。但是我們都知道,具有強烈
: : 感染力的文字很容易挑起不必要的負面情緒,所以我只是「提醒你冷
: : 靜」。
: 我知道了 但我是對中國版友表達我的不滿情緒 我想這是我最想要的表達方法
: 我不在乎是否影響了對方情緒 因為我要讓對方"確實"了解我的不爽
表達不滿能解決任何事情嗎??容我這麼說..
我原先開版的目的是希望能藉由溝通達到起碼對對方有認識(當初最初是希望能理解)
但最後這個理想(果然是理想)漸漸破滅了..當然我不否認有些人僵硬的觀念
造就了這各因...但我看到的是更多字面上..用語上有的沒有的貶低...
有的沒有的莫名其妙的憎恨...討厭...才讓這個理想完全的破滅
你不滿的是他們嗎??還是他們的政府作為??請先想清楚......
怎樣能讓你的不滿解決呢??正面衝突大概是世上最笨的方法...所有的兵法書都這樣說.
就如同你跑去南部大喊阿扁作假...跑去總統府前大喊連宋不認輸....
這樣的結果是你要的嗎??
: : 3.關於判決流於主觀:
: : 我承認不可能做到不偏不倚,而我也有自己的政治立場和統獨傾向
: : 。不過我已經極力向「一碗水端平」努力。動刀對我來說實在很累
: : ,因為我要花很久的時間想到底怎麼判、判完之後也沒有「爽」的
: : 感覺,而且明知道判完之後一定順了姑意逆嫂意(我相信大多數版
: : 友們不會刻意違規的),在此,我只能請各位不吝指正。如果看到
: : 有漏判的情況,也能即時提出來。
: : 如果本版是「兩岸政治交流版」,那麼大家就要有心理準備,一定
: : 會存在許多意見紛歧的看法,正是需要交流,才需要不同意見的聲
: : 音。
: : 4.關於一天內刪文:
: : 由於新手上任,也許我的判決說明不夠清楚,使得版友不能接受,
: : 在經過這次說明後,我仍維持原判,但是一天內刪文要求改由本文
: : 發表後一天內請自刪,逾期不刪仍判劣文。
: 在版主沒有給我刪文理由前 我不會刪...
: : 5.勸告dylan007網友:
: : 在不能證明誰是誰主子的情況下,計勸告一次。
: : 6.關於對ShuiBian網友的檢舉:
: : 無法認定為挑釁。
: 我提出檢舉 只是想反問版主 對挑釁的認定是否太過主觀 而根據你的主觀認定
: 在我認為不合理(因為我並沒有刻意挑釁)的情況下 我卻必須刪除我的言論!
: : 版工veve
我的建議是修改或刪除...最起碼希望把那幾句情緒用語修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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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otorro 來自: 218.184.28.53 (04/24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