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桶新增加之規定--------------------------------
人身攻擊及謾罵者,因為大陸及台灣兩地網友價值觀不完全相同。
這裡主要以台灣的價值觀來判,但若一些說法大陸版友無法接受會引為禁句。
禁句屬於指向性攻擊,也就是只有指向大陸版友或是泛指大陸,攻擊才成立
判決方式採告訴乃論制,因為有人介意有人不會
若禁句牽涉謾罵直指整個團體時,當然處於那個團體的人也可以申訴。
惡意諷刺為灰色地帶,採告訴乃論制,只有本人可以告,且經版主判定過於
惡意。會警告被告禁止對原告惡意諷刺,再犯則引入水桶規定。
惡意諷刺的定義為,以反義或問句的方式針對原告或暗寓原告所屬之族群,
或是以譬喻的手法。但並非是原告告了就判定,版主會就程度及對版務影響的
狀況判定
關於分身ID部分,
被判決水桶者若繼續以分身ID上站進行亂版以及攻擊事實
立刻判決所有疑似分身ID永久水桶,就算同時用同一台電腦上站者亦判相同
但若有眾多證據證明判決之前兩個ID曾經同時自不同來源上站者,
可寄信向版主申請解除永久水桶。其判決記錄亦會修正。
另外ID、暱稱及簽名檔只要不涉及髒話、不雅字句及廣告,皆屬於pttlaw範圍
若涉及以上項目,會引入水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