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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apnap (napnap)》之銘言: : 有人說我上一篇說的很討厭﹐我又看了一遍﹐沒太覺出來... 如果你會在乎我的觀感的話...(從你的文章看來似乎是這樣) 我可以告訴你,我沒覺得你上一篇很討厭... 或許是最憤怒的時間已經過了, 或許是在意的「點」不同... 看到有人說很討厭,我倒是小小訝異了一下...(笑) : 我不隻一次重申﹐我想討論問題﹐請回文的不要隻用一句話﹐而且還是 : 罵大陸人民普遍尊重的先烈。如果非要如此﹐請允許我借用一句Cindy : 的話﹕這樣隻會讓人瞧不起。再退一步﹐即使所有大陸人民都很愚鈍﹐ : 他們的想法這也算不同於台灣的一種聲音吧﹐你們對不同聲音就一直是 : 這樣“允許存在”的嗎﹖除了罵你們能做些別的嗎﹖別讓來這裡的大陸 : 網友覺得你們隻會蠻來好嗎﹖Cindy盡管也罵﹐但他至少舉出了很多事實﹐ : 男子漢大丈夫﹐都是性情中人﹐於不爽處粗言相加甚至拳腳相向本無不可﹐ : 但請在這之前先講一講你的道理 哈哈...想必你也喜歡看武俠小說?(笑) : 無意於討論這個問題的﹐也請閉上罵人的尊口。謝謝 關於權利、自由等等的問題, 從我剛才打的那篇舉的例子裡面,你可以好好想想, 至於什麼程度叫做「侵犯」, 在法律上由法官斷定,在社會上靠「眾口鑠金」, 在BBS上,就靠版主英明了... 如同我之前說,不斷對別人灌輸自己的觀念,「可以,只是效果不大」一樣, 不斷發文要求別人「不要亂罵」,也是「可以」,只是效果一樣不會大... 你可以選擇罵回去,或再次加強你自己的論點, 或不予回應,甚至呼朋引伴來罵他, (當然版主會不會處理是另一回事,是不是好方法更是另一回事, 這裡只是隨便舉出你可以回應的各種可能性而已) 但是,你沒辦法讓他「閉嘴」... 你為了無法讓他閉嘴而生氣,就是吵架的過程他最快樂的部分...(笑) 本文,同時獻給正在互罵的雙方...(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88.229 ※ 編輯: CindyChang 來自: 218.166.88.229 (12/12 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