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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外國護照的原因, 一方面是對中共政府沒有信心。 這個很正常, 別說 台灣移民大陸的, 我都對中共政府沒信心。 但是對政府, 國家, 文化, 血緣 要分開看。 對美國認同, 到我兒子那輩吧, 我是沒希望了。 我就算不信任 中共政府, 在海外為中華貢獻未必就少, 這份心意未必就差。 第二, 是國際上仍然存在的對中共的外交封鎖, 拿美國visa來說, 中國申請 有效期是6個月, 是少數幾個“三流國家”享有的待遇。 為了出入方便, 很多 海龜的人都想拿到一個身份再回去的。 不過等中國的經濟體逐漸發展, 美國 和其他歐洲國家會承認這個現實的。 高效率簽証的主要難題是中國的偷渡客太多, 而且中國人生存力強,到哪都活的下去, 這個, 主要是你們的遠房親戚,大陸 閩南人啦。 相信以後能找出辦法來的。 中華民族本來就是生存能力強的民族, 5000年來唯一未中斷就算了不說了, 現在散播到東南亞和世界各地, 仍然能在當地發揮一定的社會作用並保持 相當的民族“純潔性”, 世界上只有三個民族做到過, 猶太人, 華人和 吉普塞人。 這個“根”是中華的精髓。 在西方看來中國人是沒有宗教信仰的, 其實他們不對, 沒有成體系的宗教是真的, 但不是沒有信仰。 商朝是拜鬼神的, 和大多數原始文明一樣, 中華文明的特色是從周朝來的,所以嚴格的說我們 都是周文化的繼承人, 未必是炎黃, 因為不能排除周人為了自己的正統性編造 炎黃和周人是炎黃子孫的歷史的。 周人不敬鬼神, 只拜祖宗。 這就是我們 華人的特色, 祖宗就是我們的神, 我們的上帝。 古代的皇帝登基第一件事 是祭祖, 你們扁哥也不例外。所以這個模糊的信仰聯系了不同文化圈下生存的 華人, 你可以去信任何一個宗教, 但是你的祖宗是不會變的。 ※ 引述《rockey (你千萬別)》之銘言: : ※ 引述《Vkhanna (VK)》之銘言: : : 對, 拿著外國護照回來 : : 我第二句問的就是這個 : : 現在香港居民中, 有多少人有外國身分? : : 就是我認識的親中台灣人 : : 也是選擇拿到外國護照後, 再到中國定居 : 這主要是因為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問題. 具體原因更牽涉到共產的基本設想. : 我不想多批駁. 這種問題將來當然是要改的. 不改對共黨自己也沒什麼好處. : 在現實這個問題存在的情況下, 以外國公民身份在香港, 當然方便很多. 我 : 知道的也確實有不少人這樣. 不過, 這不應該無限上升到多高的政治高度. : : 承認一中原則不就是投降? : : 中國對內宣稱只要一個中國都好談, 一個中國的內涵不重要, : : 不一定代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 : 在國際上, 卻堅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中國唯一合法政權 : :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 : 推演出來, 就是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 : : 而中共自己清楚, 在國際上, 提到中國大家想到是誰 : : (沒有外國人會給你想到什麼文化又歷史的中國) : : 當你逼迫台灣也說一中原則時, 台灣在國際上就是自尋死路 : : 以前台灣就是因為如此 吃了很大的虧 : 我希望澄清一點. 不承認一中不會導致激烈對抗. 一中暫時是政治談判的前提. : 不承認, 那麼就不能開啟政治談判. 僅此而已. 而且, 改台灣國號, 以及公投 : 宣誓, 都不會改變這個問題的實質. 具體我想誰都清楚. 不需解釋.兩岸的政治 : 談判的開啟需要智慧. 但是這裡討論的是避免極端情況發生的問題. 不是促進 : 統一的問題. : : 『 : : 共產党是“守信用”的 : : 李柱銘說,共產党可是“守信用“的。為什么這樣說呢?88年初,當他還是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的時候,曾問魯平 : : (即當時的港澳辦的副主任),“97后新華社還會存在嗎?”魯平說,“現在 : : 有新華社,是因為中國不承認三個不平等條約,所以我們不承認英國政府有權 : : 統治香港的,但我們又不能在香港設領事館,因為不承認英國的統治權嗎。所以 : : 設了個新華社,其實做的是大使館的工作。97回歸后,香港就是自己的地方了, : : 那還有什么理由再放個領事館在這里呢?所以97后就不會有新華社在香港了。” : : “你可不能說共產党講話不守信用。現在确實沒有‘新華社’了,而是改名叫中 : : 聯辦了。”李柱銘說,現在的中聯辦,机构比以前新華社還大。他們什么都做, : : 很多人因為看不到就不知道,其實它連選舉都統籌,一邊倒地幫民建聯,以及自由党, : : 然后排斥民主派。』 : : http://www.epochtimes.com/b5/3/8/18/n361334.htm : 首先, 來自"大紀元"的消息我不會回應, 那個網站的性質非常明顯. 我想如果 : 我拿一個新華社的文宣文章給你讓你解釋, 你也不願意解釋. 不過一個人的"說法" : 的效力和法律的效力是不同的. 具體可以比照陳總統的言論. : : 但我已到處對外宣稱你是我老婆 : : 現在我要你也跟別人自稱你是我太太 : 呵呵, 為什麼總有人喜歡做這樣的比喻. 好吧, 就這樣比喻吧... 因為並沒有正式 : 離婚, 雖然已經分居, 可是丈夫仍然對外稱那是妻子. 而妻子希望離婚. 說, 承認 : 離婚, 我們可以做朋友. 而丈夫說, 要承認沒有簽離婚協議, 我們可以談和好的問題. : 結果雙方當然可能仍然僵持. 妻子可以到處說丈夫不好, 丈夫也可以堅持說那還是 : 我妻子. 只不過那樣雙方沒法和談. 僅此而已. : 不過, 一般丈夫總是要照顧太太的, 這個比喻實在不大合適. 下次接著做這樣的比喻, : 恕我不再回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0.39.240.121 ※ 編輯: thestrait 來自: 160.39.240.121 (04/22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