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CrossStrai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發信人: 黃山路第一殺 (黃山路第一殺手), 信區: TaiWan 標 題: Re: 我根本不相信會打﹐即使台獨 (zt) 發信站: 一塌糊塗 BBS (Sun May 2 18:56:52 2004), 本站(ytht.net) 別開玩笑了,CCP經常拿領土做交易,老毛想要毛子撐腰,就把蒙古和海參崴徹底送人,後來想 當地球球長,送了滇北給緬共打遊擊,在後來,某君問毛子要軍火,連唐努烏樑海也不要了,阿 彌陀佛! 發信人: 黃山路第一殺 (黃山路第一殺手), 信區: TaiWan 標 題: Re: 我根本不相信會打﹐即使台獨 (zt) 發信站: 一塌糊塗 BBS (Sun May 2 19:22:23 2004), 本站(ytht.net) 自己去看KMT和蘇聯的條約與CCP與蘇聯條約的對比,還有1952年中國地圖與現在的中國地圖 的對比: References: USSR's policy to China 1940-55 ROC's border treaties China's border treaties Note: As today, CCP rejected to open its USSR-PRC allied treaty to Chinese people. 中蘇友好同盟協議﹕(1949)(非正式譯文大意﹐略) 簽字人﹕毛澤東, 斯大林 1.中華人民共和國無條件承認外蒙古獨立﹐取消國民政府關於 外蒙的不平等條約。並願意根據聯合國民族居住權原則﹐把南 京政府用武力霸佔的外蒙領土還給外蒙。 2.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認海參威(包括海參威所轄之郊區)是蘇聯 固有領土﹔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認江東六十四屯為蘇聯領土。中 華人民共和國承認圖門江出海口是蘇聯主權﹔“新疆北郊”是 蘇聯領土﹔ 3.中華人民共和國停止1945年以來南京政府所有索土要求。承 認清朝政府1850年以來所有領土條約。 4.烏蘇裡江江域靠蘇方三分之二屬於蘇聯主權﹐靠中方三分之 一屬於中國主權。 5.蘇聯政府歡迎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領土的聲明。 6.雙方同盟一致反對台灣國民黨﹐及美國為首的帝國主義。 7.承認清政府關於大連的協議﹐承認蘇聯在大連旅順的特權。 8.中華人民共和國歡迎蘇聯在新疆、東北、內蒙駐軍﹐兄弟互 助關系。   1945年中華民國和蘇聯加盟條約﹕ 簽字人﹕王世傑(外長), 斯大林 1.蘇聯承認中國對外蒙古的宗主國地位﹔蘇聯必須在1950年前 撤走在外蒙古境內的所有駐軍。蘇聯同意中國政府對蒙古的駐 軍﹐但其駐軍不能用來反對蘇聯。蘇聯強烈要求25年以內中國 政府同意外蒙古舉行公民表決﹐由聯合國監督表決的公平性。 2.中華民國政府聲明對外蒙古有不可質辯的主權﹐中國政府 1950年10月10日恢復對外蒙古駐軍﹐用於保護領土完整﹐不用 於反對蘇聯﹐在同一時間實行蒙古高度自治。中華民國政府同 意 100年以內讓外蒙古人民舉行公民表決﹐由聯合國監督表決 的公平性。公民表決的先決條件是1911年被蘇聯用武力驅逐出 去的原外蒙各族居民遷回原地﹐參與投票。中國政府認為﹐公 民表決是決定自治﹐不是決定獨立。 3.雙方同意就蒙古問題繼續進行談判。雙方同意就東蒙問題繼 續進行談判。 4.蘇聯同意無條件撤走蘇聯駐東三省所有武裝力量。同意中國 政府恢復原蘇殖民地大連主權﹔蘇聯承認中國對海參威的主權﹐ 蘇聯同意在50內以內撤走蘇聯駐海參威所有武裝力量。 5.中國政府將在1995恢復對海參威的主權﹐並開放海參威為自 由港﹐對蘇聯免稅。 6.雙方同意就海參威問題繼續進行談判。 7.蘇聯承認江東六十四屯為中國領土。蘇聯承認圖門江出海口 是中國主權。 8.中國聲明圖門江出海口是中國主權﹐為了中蘇友好圖門江對 蘇聯開放。 9.中國政府將保留繼續廢除不平等條約的權力。 10.蘇聯拒絕中國對科葉群島的主權要求﹐但原意同中國政府 就所有領土糾紛進行談判。 11.中蘇兩國一致同意江面主權中蘇各二分之一。 12.本條約需要中國國民代表大會同意﹐蘇聯人民代表大會同 意﹐中蘇最高領導人簽字才能生效。 References: USSR's policy to China 1940-55 ROC's border treaties China's border treaties Note: As today, CCP rejected to open its USSR-PRC allied treaty to Chinese people. 附圖: 1062667908qv7voh3oa7723.jpg (用www方式閱讀本文可以瀏覽此圖片) ※ 來源:﹒一塌糊塗 BBS http://ytht.net [FROM: 61.152.241.19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8.162 ※ 編輯: Melancholy23 來自: 218.160.18.162 (05/03 23:40)
houting:不會吧,海參崴....怎麼看都很誇張 推 140.116.130.86 05/03
> -------------------------------------------------------------------------- < 作者: oeil (龍潛於淵) 看板: CrossStrait 標題: Re: [問題] 這真的嗎 時間: Tue May 4 09:33:21 2004 我所引之有關條約 如有錯誤 敬請指正 謝謝 ※ 引述《Melancholy23 (必須探討你的思路)》之銘言: : 發信人: 黃山路第一殺 (黃山路第一殺手), 信區: TaiWan : 標 題: Re: 我根本不相信會打﹐即使台獨 (zt) 發信站: 一塌糊塗 BBS (Sun May 2 18:56:52 2004), 本站(ytht.net) 別開玩笑了, CCP經常拿領土做交易, 老毛想要毛子撐腰,就把蒙古和海參崴徹底送人, 後來想當地球球長,送了滇北給緬共打遊擊, 在後來,某君問毛子要軍火,連唐努烏樑海也不要了,阿彌陀佛! 以上……無語……:) 這位黃山兄可能看多某些憤青的文 (插一句﹕現在憤青也是多元化的啊……哈哈) 他有過自己去找資料看嗎﹖我懷疑呵…… : 發信人: 黃山路第一殺 (黃山路第一殺手), 信區: TaiWan : 標 題: Re: 我根本不相信會打﹐即使台獨 (zt) : 發信站: 一塌糊塗 BBS (Sun May 2 19:22:23 2004), 本站(ytht.net) : 自己去看KMT和蘇聯的條約與CCP與蘇聯條約的對比,還有1952年中國地圖與現在的中國地圖 : 的對比: : References: : USSR's policy to China 1940-55 : ROC's border treaties : China's border treaties : Note: As today, CCP rejected to open : its USSR-PRC allied treaty to Chinese people. : 中蘇友好同盟協議﹕(1949)(非正式譯文大意﹐略) : 簽字人﹕毛澤東, 斯大林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無條件承認外蒙古獨立﹐取消國民政府關於 : 外蒙的不平等條約。並願意根據聯合國民族居住權原則﹐把南 : 京政府用武力霸佔的外蒙領土還給外蒙。 ────────解釋的分隔線────── 沒有這一條…… 有關這一條的是﹕ 周恩來總理兼外長與維辛斯基外長互換照會﹐聲明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中蘇間所 締結之相當的條約與協定﹐均失去其效力﹐同樣﹐雙方政府確認蒙古人民共和國之 獨立地位﹐已因其一九四五年的公民投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業已與其建立外交關系 而獲得了充分保証 而關於蒙古獨立……中華民國於 西元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 與蘇聯 有《中華民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友好同盟條約》 其中 中華民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友好同盟條約之換文 之二 為 (甲)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長致蘇聯外交人民委員部莫洛托夫部長照會 部長閣下: 茲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獨立之願望﹐中國政府聲明於日本戰敗 後﹐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証實此項願望﹐中國政府當承認外蒙古之 獨立﹐即以其現在之邊界為邊界。 上開之聲明﹐於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簽訂之中蘇友好同盟條約 批準後﹐發生拘束力。 本部長順向 貴部長表示崇高之敬意。 此照 蘇聯外交人民委員部莫洛托夫部長 中華民國三十四年 八月十四日 西歷一九四五年   王世傑 (簽字) (乙) 蘇聯外交人民委員部莫洛托夫部長復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長照會 部長閣下: 接準閣下照會內開: 『茲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獨立之願望﹐中國政府聲明於日本戰 敗後﹐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証實此項願望﹐中國政府當承認外蒙古 之獨立﹐即以其現在之邊界為邊界。 上開之聲明於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簽訂之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批 準後﹐發生拘束力。』 蘇聯政府對中華民國政府上項照會﹐業經奉悉﹐表示滿意﹐茲並聲 明蘇聯政府將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國 (外蒙) 之政治獨立與領土完整。 本部長順向 貴部長表示崇高之敬意。 此照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長世傑 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 西歷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 』 ──────分隔線結束────── : 2.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認海參威(包括海參威所轄之郊區)是蘇聯 : 固有領土﹔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認江東六十四屯為蘇聯領土。中 : 華人民共和國承認圖門江出海口是蘇聯主權﹔“新疆北郊”是 : 蘇聯領土﹔ : 3.中華人民共和國停止1945年以來南京政府所有索土要求。承 : 認清朝政府1850年以來所有領土條約。 : 4.烏蘇裡江江域靠蘇方三分之二屬於蘇聯主權﹐靠中方三分之 : 一屬於中國主權。 : 5.蘇聯政府歡迎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領土的聲明。 : 6.雙方同盟一致反對台灣國民黨﹐及美國為首的帝國主義。 : 7.承認清政府關於大連的協議﹐承認蘇聯在大連旅順的特權。 : 8.中華人民共和國歡迎蘇聯在新疆、東北、內蒙駐軍﹐兄弟互 : 助關系。 ──────分隔線分隔線────── 關於條款2~8 請看文末所引之PRC與USSR條約 若是一一解釋效率太低丫﹐呵呵 ──────分隔線結束─────── 下面太假了…… 至少與我所看到的中華民國和蘇聯友好同盟條約相比太假了…… : 1945年中華民國和蘇聯加盟條約﹕ : 簽字人﹕王世傑(外長), 斯大林 : 1.蘇聯承認中國對外蒙古的宗主國地位﹔蘇聯必須在1950年前 : 撤走在外蒙古境內的所有駐軍。蘇聯同意中國政府對蒙古的駐 : 軍﹐但其駐軍不能用來反對蘇聯。蘇聯強烈要求25年以內中國 : 政府同意外蒙古舉行公民表決﹐由聯合國監督表決的公平性。 ……蘇聯同意中國政府對蒙古駐軍﹐XD : 2.中華民國政府聲明對外蒙古有不可質辯的主權﹐中國政府 : 1950年10月10日恢復對外蒙古駐軍﹐用於保護領土完整﹐不用 : 於反對蘇聯﹐在同一時間實行蒙古高度自治。中華民國政府同 : 意 100年以內讓外蒙古人民舉行公民表決﹐由聯合國監督表決 : 的公平性。公民表決的先決條件是1911年被蘇聯用武力驅逐出 : 去的原外蒙各族居民遷回原地﹐參與投票。中國政府認為﹐公 : 民表決是決定自治﹐不是決定獨立。 ……100內同意外蒙古人民公民表決﹐XD 中國政府認為公民表決是決定自治﹐不是決定獨立﹐XD (插一句﹐Me兄﹐這位黃山老大…嗯…會認為台灣公民表決隻是自治哦﹐XD) : 3.雙方同意就蒙古問題繼續進行談判。雙方同意就東蒙問題繼 : 續進行談判。 ……還要繼續談判誒﹐XD : 4.蘇聯同意無條件撤走蘇聯駐東三省所有武裝力量。同意中國 : 政府恢復原蘇殖民地大連主權﹔蘇聯承認中國對海參威的主權﹐ : 蘇聯同意在50內以內撤走蘇聯駐海參威所有武裝力量。 ……接著搞笑呵﹐XD : 5.中國政府將在1995恢復對海參威的主權﹐並開放海參威為自 : 由港﹐對蘇聯免稅。 ……哈哈 : 6.雙方同意就海參威問題繼續進行談判。 ……繼續談判﹐哈哈 : 7.蘇聯承認江東六十四屯為中國領土。蘇聯承認圖門江出海口 : 是中國主權。 : 8.中國聲明圖門江出海口是中國主權﹐為了中蘇友好圖門江對 : 蘇聯開放。 : 9.中國政府將保留繼續廢除不平等條約的權力。 : 10.蘇聯拒絕中國對科葉群島的主權要求﹐但原意同中國政府 : 就所有領土糾紛進行談判。 : 11.中蘇兩國一致同意江面主權中蘇各二分之一。 : 12.本條約需要中國國民代表大會同意﹐蘇聯人民代表大會同 : 意﹐中蘇最高領導人簽字才能生效。 ……我已經不想說了……哈哈 : References: : USSR's policy to China 1940-55 : ROC's border treaties : China's border treaties : Note: As today, CCP rejected to open : its USSR-PRC allied treaty to Chinese people. : 附圖: 1062667908qv7voh3oa7723.jpg (用www方式閱讀本文可以瀏覽此圖片) : ※ 來源:﹒一塌糊塗 BBS http://ytht.net [FROM: 61.152.241.194] 我認為可信的條約如下﹕ 中華民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友好同盟條約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最高蘇維埃主席團願以同盟及戰 後善鄰合作、加強蘇聯與中國素有之友好關系﹐又決於此次世界大戰抵抗聯合國敵 人侵略之鬥爭中﹐彼此互助﹐及在共同對日作戰中﹐彼此合作﹐以迄日本無條件投 降為止﹐又為兩國及一切愛好和平國家人民之利益﹐對於維持和平與安全之目的表 示其堅定不移之合作志願﹐並根據一九四二年一月一日聯合國共同宣言﹐一九四三 年十月三十日在莫斯科簽字之四國宣言及聯合國國際組織憲章所宣布之原則﹐決定 簽訂本條約﹐各派全權代表如左: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特派外交部部長王世傑﹔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最高蘇 維埃主席團特派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外交人民委員部部長莫洛托夫﹔兩全權 代表業經互相校閱全權証書﹐認為妥善﹐約定條款如左: 第一條 締約國擔任協同其他聯合國對日本作戰﹐直至獲得最後勝利為止﹐締約國 擔任在此次戰爭中彼此互給一切必要之軍事及其他援助與支持。 第二條 締約國擔任不與日本單獨談判﹐非經彼此同意不與現在日本政府或在日本 成立而未明白放棄一切侵略企圖之任何其他政府或政權﹐締結停戰協定和約。 第三條 締約國擔任在對日本作戰終止以後共同采取其力所能及之一切措施﹐使日 本無再事侵略及破壞和平之可能。 締約國一方如被日本攻擊不得已而與之發生戰爭時﹐締約國他方應立即盡其能力給 予該作戰之締約國一切軍事及其他之援助與支持。 本條一直有效﹐以迄聯合國組織經締約國雙方之請求﹐對日本之再事侵略擔負防止 責任時為止。 第四條 締約國之一方﹐擔任不締結反對對方之任何同盟﹐並不三加反對對方之任 何集團。 第五條 締約國顧及彼此之安全及經濟發展之利益﹐同意在和平再建以後﹐依照彼 此尊重主權及領土完整與不幹涉對方內政之原則下﹐共同密切友好合作。 第六條 締約國為便利及加速兩國之復興及對世界繁榮有所貢獻起見﹐同意在戰後 彼此給予一切可能之經濟援助。 第七條 締約國為聯合國組織會員之權利及義務﹐不得因本條約內所有各事項之解 釋而受影響。 第八條 本條約應於最短可能時間批準﹐批準書應盡速在重慶互換。 本條約於批準後立即生效﹐有效期間為三十年。倘締約國任何一 方不於期滿前一年通知願予廢止﹐則本條約無限期繼續生效﹔締 約國任何一方得於一年前通知對方終止本條約之效力。 為此兩國全權代表將本條約署名蓋章﹐以昭信守。 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即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訂於莫斯科﹐中文俄文各繕 兩份﹐中文俄文有同等效力。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全權代表 王世傑 (簽字)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全權代表 聯邦最高蘇維埃主席團 莫洛托夫 (簽字) ────────分隔線分隔線──────── 下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蘇聯所簽之條約﹕ zz from 人民日報 最近時期內﹐在莫斯科﹐一方面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毛澤東主席與政務 院周恩來總理兼外交部部長﹐另一方面由蘇聯部長會議主席斯大林大元帥與蘇聯外 交部維辛斯基部長舉行了談判﹐在談判期間﹐曾經討論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蘇聯雙 方有關的重要的政治與經濟問題。 談判是在懇切與友好的互相諒解的氣氛之中進行的﹐並確定了雙方願意多方鞏固和 發展他們之間的友好與合作關系﹐同樣確定了他們為保証普遍和平與各國人民的安 全而合作的願望。 談判業經於二月十四日在克裡姆林宮簽訂下列文件而告結束﹕ (一)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 (二)關於中國長春鐵路、旅順口及大連的協定﹐根據此協定﹐在對日和約締結後 ﹐中國長春鐵路將移交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完全所有﹐而蘇聯軍隊則將自旅順口撤退 ﹔ (三)關於蘇聯政府給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以長期經濟貸款作為償付自蘇聯購買 工業與鐵路的機器設備的協定。 上述條約與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由周恩來總理兼外長簽字﹐蘇聯方面由維辛 斯基外長簽字。 由於簽訂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及關於中國長春鐵路、旅順口及大連的協定﹐周恩來總 理兼外長與維辛斯基外長互換照會﹐聲明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中蘇間所締結之相 當的條約與協定﹐均失去其效力﹐同樣﹐雙方政府確認蒙古人民共和國之獨立地位 ﹐已因其一九四五年的公民投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業已與其建立外交關系而獲得了 充分保証﹐同時﹐維辛斯基外長與周恩來總理兼外長對蘇聯政府將蘇聯經濟機關在 東北自日本所有者手中所獲得之財產無償地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決定﹐以及 蘇聯政府將過去北京兵營的全部房產無償地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決定﹐亦互 換了照會。 上述條約與協定的全文公布如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 友好同盟互助條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與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最高蘇維埃主席團具有 決心以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之間的友好與合作﹐共同 防止日本帝國主義之再起及日本或其他用任何形式在侵略行為上與日本相勾結的國 家之重新侵略﹔ 亟願依據聯合國組織的目標和原則﹐鞏固遠東和世界的持久和平與普遍安全﹔並深 信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之間的親善邦交與友誼的鞏固是與 中蘇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相符合的﹔為此目的﹐決定締結本條約﹐並各派全權代表 如左﹕中華國聯盟最高蘇維埃主席團特派蘇聯外交部部長安得列‧揚努阿勒耶維赤 ‧維辛斯基。 兩全權代表互相校閱全權証書認為妥善後﹐同意下述各條﹕ 第一條 締約國雙方保証共同盡力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期制止日本或其他直接 間接在侵略行為上與日本相勾結的任何國家之重新侵略與破壞和平。一旦締約國任 何一方受到日本或與日本同盟的國家之侵襲因而處於戰爭狀態時﹐締約國另一方即 盡其全力給予軍事及其他援助。 雙方並宣布願以忠誠的合作精神﹐參加所有以確保世界和平與安全為目的之國際活 動﹐並為此目的之迅速實現充分貢獻其力量。 第二條 締約國雙方保証經過彼此同意與第二次世界戰爭時期其他同盟國於盡可能 的短期內共同取得對日和約的締結。 第三條 締約國雙方均不締結反對對方的任何同盟﹐並不參加反對對方的任何集團 及任何行動或措施。 第四條 締約國雙方根據鞏固和平與普遍安全的利益﹐對有關中蘇兩國共同利益的 一切重大國際問題﹐均將進行彼此協商。 第五條 締約國雙方保証以友好合作的精神﹐ 並遵照平等、互利、互相尊重國家主 權與領土完整及不幹涉對方內政的原則﹐發展和鞏固中蘇兩國之間的經濟與文化關 系﹐彼此給予一切可能的經濟援助﹐並進行必要的經濟合作。 第六條 本條約經雙方批準後立即生效﹐批準書在北京互換。 本條約有效期間為三十年﹐如在期滿前一年未有締約國任何一方表示願予廢除時則 將延長五年﹐並依此法順延之。 一九五○年二月十四日訂於莫斯科﹐共兩份﹐每份均以中文與俄文書就。兩種文字 的條文均有同等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全權代表 周恩來(簽字)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最高蘇維埃主席團全權代表安‧揚‧維辛斯基(簽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 關於中國長春鐵路、旅順口及大連的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與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最高蘇維埃主席團確認 自一九四五年以來遠東形勢起了根本的變化﹐即﹕帝國主義的日本遭受了失敗﹐反 動的國民黨政府已被推翻﹐中國成為人民民主的共和國﹐成立了新的人民政府﹔這 新的人民政府統一了全中國﹐推行了與蘇聯友好合作的政策﹐並証明了自己能夠堅 持中國國家的獨立自主與領土完整﹐民族的榮譽及人民的尊嚴。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與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最高蘇維埃主席團認為 這種新的情況提供了從新處理中國長春鐵路、旅順口及大連諸問題的可能性。中華 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與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最高蘇維埃主席團根據這些 新的情況﹐決定締結關於中國長春鐵路、旅順口及大連的本協定﹕ 第一條 締約國雙方同意蘇聯政府將共同管理中國長春鐵路的一切權利以及屬於該 路的全部財產無償地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此項移交一俟對日和約締結後立即 實現﹐但不遲於一九五二年末。 在移交前﹐中蘇共同管理中國長春鐵路的現狀不變。惟中蘇雙方代表所擔任的職務 (如鐵路局長、理事會主席等職)﹐自本協定生效後改為按期輪換制。 關於實行移交的具體辦法﹐將由締約國雙方政府協議定之。 第二條 締約國雙方同意一俟對日和約締結後﹐但不遲於一九五二年末﹐蘇聯軍隊 即自共同使用的旅順口海軍根據地撤退﹐並將該地區的設備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 府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償付蘇聯自一九四五年起對上述設備之恢復與建設的費 用。 在蘇軍撤退及移交上述設備前的時期﹐中蘇兩國政府派出同等數目的軍事代表組織 中蘇聯合的軍事委員會﹐雙方按期輪流擔任主席﹐管理旅順口地區的軍事事宜﹔其 具體辦法由中蘇聯合的軍事委員會於該地區的民事行政﹐應直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政 府管轄。在蘇軍撤退前﹐旅順口地區的蘇軍駐紮范圍﹐照現存的界線不變。 一旦締約國任何一方受到日本或其他與日本相勾結的任何國家之侵略因而被卷入軍 事行動時﹐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提議及蘇聯政府同意﹐中蘇兩國可共同使用旅順口 海軍根據地﹐以利共同對侵略者作戰。 第三條 締約國雙方同意在對日和約締結後﹐必須處理大連港問題。 至於大連的行政﹐則完全直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管轄。 現時大連所有財產凡為蘇聯方面臨時代管或蘇聯方面租用者﹐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府接收。為進行上述財產接收事宜﹐中蘇兩國政府各派代表三人組織聯合委員會﹐ 於本協定生效後三個月內議定財產移交之具體辦法﹐此項辦法俟聯合委員會建議經 雙方政府批準 後於一九五○年內完成之。 第四條 本協定自批準之日生效﹐批準書在北京互換。 一九五○年二月十四日訂於莫斯科﹐共兩份﹐每份以中文與俄文書就﹐兩種文字的 條文均有同等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全權代表周恩來(簽字)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最高蘇維埃主席團全權代表安‧揚‧維辛斯基(簽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 關於貸款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協定 (1950年2月15日《人民日報》) ……Me兄﹐您還繼續佩服這位黃山兄否﹖呵呵…… ……若他文中所稱中華民國與蘇聯友好條約屬實﹐我樂觀其成丫…… -- -- Every man should marry. -- After all, happiness is not the only thing in lif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12.14.174 ※ 編輯: oeil 來自: 202.112.14.174 (05/04 09:36)
tounknow:辛苦你了 真認真 打那麼多字 推 61.223.223.56 05/04
myoocat:P幣應該可以賺不少 XD~ 推 203.68.107.68 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