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isstw:要不要去兩岸版問問看呢 推140.112.229.136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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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retch.twbbs.org/album/becque
其實我覺得拍的還不差...為什麼都沒人氣?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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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108.12
→ swissme:要經過第三地的樣子 推140.112.220.162 05/12
→ HyuK:現在好像有開放給大陸朋友通過第3地來台 推 163.13.13.41 05/12
→ GoliathPlus:旅外學生比較方便 前面有文章 推 140.113.126.68 05/12
→ Becque:不好意思 請問前面文章名稱... ^^" 推 61.62.109.70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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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eve () 看板: CrossStrait
標題: Re: [問題] 大陸朋友如何辦理來台觀光?
時間: Sun May 16 01:05:04 2004
http://www.mac.gov.tw/陸委會
http://www.immigration.gov.tw/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
剛上這兩個網站看了一些相關規定後,依我個人的理解:
你這位朋友大概得符合在台灣有直系親屬或配偶,且在英國已經取得居留權(註)
或者是因為有專業身份,以專業交流的名義申請,才能來台灣「看看」。
現在看到的一些來台申請的條件,多半還是「團聚、探病、探親、奔喪、照料」等
(一般專業交流不在此限),雖然從新聞上看到已經開放居住在第三地的大陸人來
台,但實際上的申請可能還是有些細節和麻煩。
(希望我的理解是錯的,如果有哪位仁人義士可以不吝指正就太好了)
另外,從一些我自己知道的信息來看,來台的管道應該不只這些,如果能夠善用名
目(這種方式兩岸的人都很擅長吧XD),比如文化交流幹嘛的,只要台灣方面有人
作保(我想大概需要『有力人士』),還是可以申請來台(當然案子不一定通過)
,這大概算在專案申請的範圍內。
註: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91/03/01
第十四條 大陸地區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進入臺灣地區:
一、在自由地區連續住滿二年,並取得當地居留權,且在臺灣地區有直系血親或配偶。
二、其配偶為外國官方或半官方機構派駐在臺灣地區。
三、其外籍配偶依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規定受聘僱或許可在臺
灣地區工作。
前項第二款人員身分,得由外交部認定之。
※ 引述《Becque (.....)》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ask 看板]
: 作者: Becque (.....) 看板: ask
: 標題: [問題] 大陸朋友如何辦理來台觀光?
: 時間: Wed May 12 01:03:35 2004
: 遊學時認識一位去英國讀研究所的大陸人士朋友
: 有提到很多台灣的事情讓她很想看看台灣
: 因為之前就聽說很麻煩 所以當時也只是說說罷了
: 最近突然想要瞭解一下
: 如果有大陸朋友要來台灣觀光
: 總共該做哪些事情呢? 還有費用大約如何?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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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eve 來自: 210.58.172.133 (05/16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