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 2003-01-09 15:47:34
□本報特約撰稿郭光東
2002年12月9日至10日﹐死刑問題國際研討會在湖南湘潭召開。也許是巧合﹐
潭恰好是一? 主張“少殺”、“慎殺”的毛澤東的故鄉﹐而代表中國共產黨提出
“逐步地達到完全廢除死刑”主張的劉少奇﹐其故鄉離湘潭也不遠。
本次研討會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丹麥人權研究中心、湘潭大學聯合
主辦﹐30余位中外法學者與會。據了解﹐這是國內第一個以死刑為中心的大型國際
研討會。
盡管廢除死刑之說在我國才剛剛開始﹐不過﹐從200多年前貝卡裡亞提出廢除
死刑以來﹐在世界范圍內﹐有關死刑存廢的爭議就從未停止過。
死刑保留論者如是說
歷覽古往今來支持死刑的論証﹐以下“經典”論據是常常被提及的﹕
第一﹐對可能犯罪的人﹐死刑具有最大的威懾力。
刑罰越嚴厲﹐有理性的人就越害怕﹐威嚇作用就越大。而死刑是最嚴厲的刑罰
﹐試洁敷n恢中譚D鼙勸□崛說納□□□剎饋K□健吧幣毀影佟保□駁木褪欽飧齙?
理。
第二﹐對罪犯本人﹐死刑可以從根本上制止其再犯罪。
如果沒有死刑﹐即使罪犯被判終身監禁﹐他還是有可能在監獄中犯罪﹐例如殺
人、越獄、毆傷其他囚犯等。隻有將其處死﹐才可以防止他繼續楓尠j?
第三﹐死刑是重罪犯人應得的報應﹐是倫理正義的必然要求。
死刑可以滿足人們的報應觀念﹐滿足人們本能的報復心。對那些用殘忍手段殺
害無辜者的犯罪人﹐理應受到相同的或相稱的處罰﹐而死刑就是最公平的懲罰﹐否
則﹐就意味著被害人生命不如犯罪人生命重要。對嚴重的犯罪分子“不殺不足以平
民憤”﹐中國從古流傳至今的諺語“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就一直被認為是天經
地義的事。在中國民眾看來﹐“罪大惡極”﹐便“死有余辜”。
第四﹐死刑比長期監禁那些最危險的犯罪人更省錢。
處決一名死囚﹐隻需要花費一槍、一針的代價﹐長期監禁則需要支出大量的財
政費用﹐而保留了生命的犯罪人﹐在長期監禁中對社會的經濟貢獻很小。
與會學者力主限制乃至廢除死刑
中國社會科學院人權研究中心主任劉海年教授、最高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副主
任胡雲騰教授等認為﹐在中國﹐無論是保留死刑還是廢除死刑﹐都是為了保障人權
﹔不能把死刑的存廢絕對化﹔但是﹐削減、限制乃至廢除死刑﹐符合人權保障的大
趨勢。研討會上﹐與會學者再次延續了200余年來的死刑存廢之爭﹐但爭論的焦點
已不再是死刑到底存還是廢﹐而是爭辯誰的論據更有助於駁倒死刑保留論。可以說
﹐限制並最終廢除死刑﹐珖謜峞撮齱憧n鬧髁□鄣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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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死刑並不比終身監禁具有更大的威懾力。
迄今為止﹐尚無任何証據表明重罪的發案率與死刑的存廢之間有必然的聯系。
有學者引用了1988年聯合國關於死刑與殺人率之間聯系的研究報誇窗模F崧畚□翰?
能証明死刑具有比終身監禁更大的遏制效果。在實証研究了1983年以來中國故意殺
人罪案件數量和罪犯人數的變動情況後﹐胡雲騰教授認為﹐重刑的威懾效果難以持
久﹐而且威懾效果的鞏固期有縮短的趨勢。來自立陶宛的塔瑪拉‧ □如灸冉淌謁?
﹐立陶宛1999年廢除死迡鳪g□缸□史塹□揮猩仙□□炊□陸盜恕?
即使人們同意刑罰的目的在於阻嚇將來犯罪的發生﹐也不一定要堅持惟有死刑
才可達到最大的威懾作用。北京大學法學院陳興良教授認為﹐事實已經証明﹐存在
死刑的國家﹐與廢除死刑而以無期徒刑為最高刑的國家﹐死刑與無期徒刑對於犯罪
的威懾力是相等的。
第二﹐死刑斷絕了犯罪人悔過自新的道路。
有資料顯示﹐謀殺犯無論是在監獄裡還是被釋放後﹐都極不可能再犯他罪。湘
潭大學法學院邱興隆教授說﹐由於不能區分哪些殺人犯會再犯罪﹐那麼﹐將所有的
殺人犯都處死就是不正當的。長期監禁一樣可以阻止狦螫韙D佬譚岡俜缸錚□□狡?
與社會隔離的防范目的。
中國刑法學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趙秉志教授還認為﹐死刑以消滅肉體
的方式來消除人內心的惡﹐這無疑是將生命作為刑罰目的實現的手段﹐而改造犯罪
人的觀念卻被懸置起來。
第三﹐死刑是遠古野蠻時代血腥復仇的遺留。
有學者認為﹐報應論的公平原則雖然是合理的﹐但有些情況下﹐執法者不可能
也不應該以相同的方式對罪犯施 猿頭﹗ 例如﹐沒理由判處? 姦犯受害者反過來強
姦﹐也沒道理判決殺人全家的兇手要由受害者殺掉其全家。因此﹐不能說隻有將殺
人者判死刑才算是公平的。如果人們同意終身監禁是最高的刑罰﹐罪大惡極者被判
處此刑也並不違反公平原則。
“殺人償命”﹐與“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等原始的同態復仇觀念如出一
轍。古人以殘酷的肉刑、肢體刑對付傷害罪﹐以五花八門的死刑對付殺人罪。但是
﹐既然現代文明社會已經廢除了肉刑和腰斬、凌遲等殘忍的死刑﹐那對殺人犯便同
樣可以廢除普通的死刑。
第四﹐死刑涉及到對生命權的保護﹐社會應該為犯罪行為承擔必要的代價。
從經濟的或者功利的觀點看﹐一般來說﹐處決罪犯的確比長期關押罪犯更省錢
。但是﹐生命的價值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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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犯罪人的譴責﹐除了犯罪人本身以外﹐還應包括孕育犯罪人的社會和自然環境。
例如﹐不良的成長和教育環境﹐殘缺的社會福利制度導致的貧窮等。因此﹐社會必
須承擔對犯罪人再教育的責任﹐而處決他﹐就是讓他一人承擔了全部的責任。
除以上四點外﹐死刑錯用的不可挽回性﹐也多為學者詬病。據統計﹐美國在近
20年間﹐有102名無辜者被判死刑。美國科羅拉多大學的拉德萊特教授甚至說﹐在
美國被判死刑的人﹐不是因為犯了最重的罪行﹐而是因為請了最差的律師。胡雲騰
教授所著的《死刑通論〞漎蚚r刑岬劍□韝嘸度嗣穹ㄔ耗襯甌ㄇ胱罡呷嗣穹ㄔ漢俗?
的死刑案件﹐約有百分之十幾的改判率。而由於普通刑事案件的部分死刑核準權﹐
直接下放給了高級人民法院﹐無需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可以想見﹐被錯用死刑的案
件也是可能存在的。
中國何時廢死刑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齊文遠教授、西南政法大學陳忠林教授等認為﹐中國已經簽
署了《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並處於加入該公約的準備階段﹐理應從中
國實際出發﹐逐步縮短國內法與該公約限制死刑態度之間的差距。絕大多數學者認
為﹐在中國實現廢除死刑的理想﹐應從嚴格限制死刑的適用開始ㄐ撫}焦□傻酵耆?
廢除死刑﹐並認為這是中國通往廢除死刑的現實之路。
在時間上﹐此前胡雲騰教授曾提出過廢除死刑的“百年夢想”。本次研討會上
﹐湘潭大學馬長生教授又提出了一個分階段削減死刑條文和死刑罪名的設想﹐認為
我國應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時廢除死刑。
在主張“先限制﹐再廢除”的學者看來﹐廢除死刑的最大障礙﹐在於民眾中存
在著的強烈的報應觀念﹐以及對死刑威懾力的迷信思想。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所長夏
勇教授說﹕“民眾支持死刑最為重要的理由是報應。用流行語講﹐就是‘殺人償命
’、‘不殺不足以平民憤’、‘壞人殺了熊猺A□□裁淳筒荒莧煤萌鬆被等耍俊□?
針對報應觀念的角度﹐逐步限制乃至廢除死刑﹐應該著眼於人類文明法則的改善。
死刑旨在剝奪生命﹐惟有新的倫理和制度﹐方能剝奪死刑的生命。”
馬克昌、趙秉志等人還倡議﹐在未來很長一段時期裡﹐就死刑的不合理性進行
國民教育﹐這妢m礪勱繅幌鈧匾□鈉裘珊蛻頻脊□鰲H嗣嵌運佬塘私庠蕉啵□馱講?
會支持死刑。76歲高齡的武漢大學法學院馬克昌教授在研討會的閉幕式上贈言﹕“
死刑尚未廢除﹐同志仍須努力﹗”
但也有學者主張﹐廢除死刑的條件成熟與否不是絕對的。中國社科院法學所陳
澤憲教授認為﹐很多飽憐祥恁憎郈}暗拿褚獾韃槎枷允荊捍蠖嗍□□癲恢□址銑□?
但政治家還是毅然廢除了﹐而且事後很少有民眾抗議﹐立陶宛、法國就是很好的例
子。邱興隆教授也認為﹐各國廢除死刑的道路有兩種﹐一種是慢性死亡法﹐即先嚴
格限制﹐再棄而不用﹐最後全面廢除﹔另一種是突然死亡法﹐即政治家通過修法﹐
立即全面廢除死刑。中國也完全可以采用突然死亡法。如果隻提限制而不提廢除﹐
那39歲的他到了馬老的76歲高齡時﹐可能還在呼吁廢除死刑。
這樣﹐由於存在全面廢除死刑時間節點上的分野﹐一定意義上﹐主張立即廢除
的﹐就成了堅定的廢除死刑論者﹔而主張逐步廢除的﹐反而在現階段變成了保留死
刑論者。北京大學法學院王世洲教授就稱自己既是一個死刑廢除論者﹐又是一個死
刑保留論者。
看來﹐保留還是廢除死刑﹐仍然是一個問題。
(感謝中國社科院法學所鄧子濱博士對本次采寫的大力幫助)
圖片說明﹕
死刑是遠古野蠻時代血腥復仇的遺留﹐伴隨著人類的發展﹐死刑的方式逐趨文
明﹐並將最終被廢除。
■鏈接死刑廢止的歷史溯源
在被人類不假思索地運用了幾千年後﹐從1764年開始﹐死刑開始受到思想家的
挑戰﹐意大利人貝卡裡亞明確提出了廢除死刑的主張。
馬克思也反對死刑﹐他說﹕“歷史和統計科學非常清楚地証明﹐……最殘暴的
殺人行為都是在處死罪犯之後立即發生的。”
進入20世紀以來﹐在世界范圍內﹐廢除死刑運動漸成燎原之勢。
1966年﹐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第6條規定﹐不得任意剝奪人的
生命﹐並強調﹐在未廢除死刑的國家﹐隻能對犯茪p白鈦現刈鐨小鋇娜伺寫λ佬獺?
1989年﹐聯合國又通過了《聯合國廢除死刑公約》(第二選擇議定書)﹐要求
每一締約國應采取一切措施在其管轄范圍內廢除死刑。
據統計﹐目前全世界已有111個國家在法律上或事實上廢除了死刑﹔自1990年
代起﹐平均每年有3個國家廢除死刑。我國的香港、澳門也已廢除死刑。在發達國
家中仍執行死刑的﹐現在僅剩美、日兩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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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6.111.121.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