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你說對了﹐不申請的遊行是非法﹐
可是﹐一般的民主國家﹐遊行許可制度都是告示制﹐
也就是申請人的在向特定機關申請遊行示威活動時﹐特定機關一般情況下應允許﹐
除非申請違反特定法律事由。也就是申請僅起到告示政府作用。
而大陸這邊的遊行示威法顯然采取的是許可制﹐﹐即對遊行示威神情的許可權在
政府手裡。
※ 引述《wbz (wbz)》之銘言:
: 你是大陸的啊,
: 你知道不知道,不申請的遊行是非法的?
: 不管這條法律對錯,沒有新法律出來之前,
: 應該執行對吧。
: ※ 引述《Fayeone (Fayeone)》之銘言:
: : 歐也是大陸這邊的阿﹐
: : 可是取締程序不合法﹐而且取締動機值得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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