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8.191.21
※ 編輯: baboosh 來自: 220.138.191.21 (07/05 22:23)
※ 編輯: baboosh 來自: 220.138.191.21 (07/05 22:23)
本公告發布後 請注意以後請勿未經作者本人同意轉貼他板推文
若經過作者同意一併轉貼文章和推文是可以的
違反者處以三級勸告處分
並依照 違規管理辦法 處理
第四條 轉信違規之處份
一、對於第一類或第二類違規,給予七天以上之拒絕往來處份。
二、對於第三類違規,若為文章始發看板無法或不易規範狀況,
則處以七天以下之拒絕往來處份。
三、對於其他類別的違規,則交由轉信文章始發看板處理。
==========================================================
本辦法不溯及既往
--
可惜 人總抵不過自尊
不恨 聽起來太愚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