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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SU 看板] 作者: starfield (無) 看板: TSU 標題: [新聞] [中時]落跑新娘 失聯大陸配偶 覬覦百億遺產? 時間: Fri Aug 6 02:01:14 2004 落跑新娘 失聯大陸配偶 覬覦百億遺產? 【中時電子報 】 范姜泰基/台北報導根據退輔會統計,三年來該會發給大陸配偶的榮民 遺產共計91件、6900餘萬元,但台聯立委陳建銘指出,台灣現有超過5千名大陸新娘下落 不明,如果他們別有所圖,將有權繼承總額超過百億元的榮民遺產,他呼籲家中有失聯大 陸配偶的民眾應該儘快終結婚姻關係,也希望民眾不要因為貪圖小利充當人頭,損及家人 繼承遺產的權利。 根據警政署自去年10月至12月間的「安偶專案」結果,發現共有5150名大陸配偶行方不明 ,其中包括離婚未辦理登記、返回娘家後一去不回,甚至有假結婚的案例,即使如此,現 行法律對大陸新娘的保障可能就是「落跑新娘」剝削的利器。 陳建銘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繼承的財產總額上限可達200萬元, 易言之只要具備配偶身份,在法律上即有繼承權利,因此不法人蛇集團引誘民眾成為人頭 戶,以假結婚方式讓大陸女子來台從事不法工作,一旦「老公」過世,集團接到國稅局寄 發的遺產稅繳納通知,就會協助大陸配偶出面討遺產,抱持這種淘金心態的大陸配偶為數 不少。 陳建銘建議,已成為人頭戶的民眾可提起確認婚姻無效之訴,勝訴後至戶政機關塗銷結婚 登記,避免造成財產或其他民事糾紛,並透過修正證人保護法,對主動投案的大陸配偶給 予形責減免及周延保護。 退輔會一處副處長陳國屏解釋,如果大陸配偶取得我國定居權與身份證,則其繼承權與國 人無異,有權以配偶身份第一順位繼承全數財產,但未拿到身份的大陸配偶則有200萬元 限制,近三年來發出的91件中,還沒有發現冒領或詐領的案例。 http://tw.news.yahoo.com/040805/19/vbaj.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15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9.13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