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sicnet (88 有緣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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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人權惡國中國又一例
時間Fri Jun 4 05:35:05 2004
民運人士投奔案,燕鵬案試煉台灣人權立國決心◎林朝憶。
對於遲遲未訂立政治庇護法的台灣政府,在六四天安門事件週年紀念的中國民運人士燕鵬
偷渡來台尋求庇護的燕鵬,將是繼唐元◆、徐波事件後,再度試煉民進黨政府人權立國的決
心。
燕鵬先生,1964年出生於中國山東青島市人。是該地的私營企業家,也是國內外知名的異
議人士。在山東朋友中有「及時雨」美名,中國民運朋友無論是誰,只要到青島,有困難找
到燕鵬,吃喝、住宿、外加路費他全都搞定。近年來曾因幫助民主正義黨和民主黨朋友多次
被青島市安全局拘留。
然而,燕鵬對民運朋友的仗義與對民主政治的執著追求,成為青島安全局的眼中釘、肉中
刺。從1998年因山東民主黨謝萬軍在青島被抓事件,青島安全局施壓給燕鵬一個酒店的房主
單方停水、收回租約,迫使酒店關門。2001年燕鵬10幾萬元投資一塊荒地,計畫建一個花卉
基地,又因青島安全局插手使計畫泡湯,血本無歸。燕鵬成為青島安全局重要的打擊對象。
2001年7月11日正在廣西省南寧市旅遊途中的燕鵬。被一直跟蹤、盯梢的青島市安全局以「
偷越國境」的虛假罪名拘押。7月12日牟傳珩先生等許多朋友得知消息,多次前往青島市國
家安全局交涉,要求保釋。時至中國申奧關鍵,青島安全局聲稱可以研究。申奧成功的第2
天,7月14日,卻立刻變臉,正式拘留並查抄了他的家,成為中國申奧成功後侵犯人權第一
案。8月27日,又以宣傳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轉為逮捕。2002年8月30日以宣傳煽動顛
覆國家政權罪判燕鵬先生1年6個月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
2003年1月13日,他刑滿出獄,無論做生意還是打工,走到哪裡身後都有一個看不見而又令
人恐懼影子,沒有人敢與他合作,也沒有人敢雇傭他做工。因為處於剝權期,安全局及住
地派出所的員警會經常約談。雖然出獄卻使人感覺永遠都不會刑滿。這就是為什麼燕鵬不顧
生死危險,泅渡台灣的原因,其目的就是一個:投奔自由,找回做人的尊嚴。
.....2004-06-04【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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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asicnet 來自: 140.120.136.152 (06/04 05:35)
→ aurelius:再見我省人民專長啊:) 140.112.233.221 06/04
→ oeil:泅渡?酷啊 211.151.89.114 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