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issaro:他們不看大紀元的... 推 220.134.24.8 04/17
※ 引述《mansiID (免洗三部曲之會長再臨)》之銘言:
: 程益中等人遭到逮捕時就有報導指出,程益中所謂「貪污」只是廣州省委高層整肅程
: 益中的藉口,主要是要教訓程益中及相關記者、編輯「不遵守宣傳紀律」,只顧追求新聞
: 而讓高官難看。
自由亞洲調查報導:《南方都市報》總編程益中被捕
【大紀元4月6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白帆採訪報導) 繼《南方都市報》總經理喻華峰被
拘捕,並判十二年重刑之後,該報總編輯程益中3月19日在四川巴縣被拘捕。官方稱,程益
中被拘捕的原因是他涉嫌經濟案,同該報總經理喻華峰的所謂"貪污案"有牽連。
對於這起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南方報業集團發生的"大地震",中國大陸新聞媒體沒有任何
報道,海外媒體則眾說紛紜。很多報道引述廣東新聞界內部人士的話說,在短時間內一個
報紙的經理總編輯先後出事,考慮到該報近年來所報道的敏感問題,一定有超出所謂經濟
犯罪的更深背景。
記者在電話中詢問《南方都市報》一名值班的工作人員,有關程益中被拘捕的消息:
職員:現在還是我們報社的工作人員。
記者:聽說他是被證實逮捕了,是不是這樣呢?
職員:這個人現在是屬於拘留吧!具體的我們這邊也不清楚,想知道的話,你們下次打省
委宣傳部的電話比較清楚。
另外一名工作人員證實了程益中被拘捕的消息,但他不方便透露細節。
記者又打電話給廣州省委宣傳部一名負責宣傳工作的官員,詢問程益中被捕的原因:
官員:這個我們不清楚!
記者:你們是主管門嘛!是你們下屬單位,《南方都市報》總編輯程益中,他是不是…….
官員:你打87285377吧!
記者打通了他所提供的電話號碼。另外一名官員則表示:
官員:反正有什麼事情你打電話給委外辦!你是外國記者,是委外辦負責聯繫你們的工作
的。
程益中的妻子陳俊英對記者表示,官方不但拘捕了她丈夫,還抄了他們的家:
陳俊英:還是被拘留。
記者:他被拘捕時你在嗎?
陳俊英:不在,我不在。
記者:你們家被抄了沒有?
陳俊英:嗯,被抄了!
那麼,究竟程益中被官方指控哪些經濟犯罪的罪名,才導致這位在新聞界頗有影響力的報
人失去自由呢?記者詢問南方報業集團的一名資深記者,他說:「我們也是從別的網站上
看到這個情況,我們自己內部也沒有這個傳達。」
南方報業集團另外一名資深記者也表示,所謂經濟犯罪問題,主要是因為作為國有企業
《南方都市報》的分配制度不健全,而不是官方所指控的貪污。
他說:「反正在中國他是這種模式,從現有的法律來摳,他多少能找出一點問題來。但是
這種問題是制度造成的呢?還是他們個人品質方面一定有問題的呢?很難說的。因為中國
報紙都算是國營企業,他必然帶有很多國營企業的弊端,分配機制不夠明晰,不像股份的
企業。做出很大貢獻的人,報償的回饋可能不夠制度化。從嚴苛的現有的法律摳,他們可
能確實存在一定違規的問題。但我們認為這種問題是制度造成的。在這個環境下,一個人
做出很大貢獻,報社沒那個制度化的體現,所以他們就採取一些變通的辦法。至於後來他
們被捕,可能我們分析還是有一定的背景吧!」
目前擔任程益中臨時法律代理人的許志永,是北京大學的法學博士,曾經擔任喻華峰的辯
護律師。他認為,同喻華峰一樣,程益中等所謂經濟犯罪罪名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許
志永說:「程益中從刑事拘留書上看,涉嫌一個是貪污罪、一個是私吞國有資產罪。他們
在2000年內的獎金,發了3次,就是這筆錢,涉及貪污的這筆錢,一共是58萬。」
他認為,同喻華峰一樣,程益中等所謂經濟犯罪的罪名,從法律的角度上看,是站不住腳
的。許志永說:「應該從字面上看,包括他們發獎金的紀錄、發獎金的單據來看,我認為
他應該是獎金的一部份。」
另外一名北京的律師張星水也認?,對於程益中經濟犯罪的指控,缺乏足夠的法律依據。他
還說,目前中國大陸很多人關注程益中被拘補的案件。張星水說:「很多人都關注這件事
。也不少人還是支持這件事的。我感覺還是站在程益中他們角度考慮問題的角度的人多一
些。從道義角度來說,支持對程益中的援助的。」
那麼,既然所謂經濟犯罪證據不足,中國官方為什麼執意拘捕程益中呢?據瞭解,作為南
方報業集團的《南方都市報》九十年代以來,首開調查報道和批評報道的先河,很多針砭
時弊、抨擊腐敗的報導都出自該報。進入2003年,該報敢於披露敏感事件,率先報道了孫
志剛案、孫大午案、以及非典流行的情況,被海外媒體稱為中國新聞業的一面旗幟。
同年年底,程益中率他的團隊進軍北京,同《光明日報》合作創辦《新京報》,雖然在報
紙的審批過程中,受到北京市政府官員的行政干預,但還是於2003年11月11日創刊。程益
中在該報成立大會上表示,要將《新京報》真正辦成一份專業報紙,並擔負歷史使命,行
使監督功能,披露腐敗現象。但令新聞界非常意外的是,不到半年時間,程益中就被拘捕
。
南方報業集團的那名不便透露姓名的新聞記者認為,雖然當局沒有說明程益中是因為報紙
針砭時弊、揭發腐敗而獲罪,但他因為鋒芒畢露,而得罪有關部門是顯而易見的。他說:
「在地方官看,這是一份很大膽的報紙,在中國這個環境下面,他必然會有些人看不順眼
。所以我們分析這種原因是存在的,但是在中國什麼事情都很難擺到桌面上來說,他不會
說就是這個原因,是找另外一個理由。喻華峰被抓時就感嘆,在中國有關方面想搞你,實
在是太容易了。」
据了解,南方都市報因為敢於觸及敏感問題,一直麻煩不斷。非典在廣州再次肆虐之後,
該報記者披露真相,有數名記者因此被扣留審查,還有數名記者失去他們的職務。
《南方都市報》總經理喻華峰被拒捕後,程益中曾發在該報的經營委員會,發表題為『沒
有熬不過的黑夜、沒有等不來的黎明』的講話。他在講話中說:「我們探索的是一條路,
我們是當代中國報業當之無愧的先鋒。我們這種自命不凡,特立獨行的作風,與醜陋不堪
、骯髒無聊的社會現實之間,勢必形成一觸即發的張力。是張力釋放的一種方式,受傷總
是難免的」。他在講話中還說「報業是中國的一個怪胎。報業作為一種產業,有產業的市
場屬性、價值規律、和經營法則;但是報社在中國,機關不像機關,企業不像企業,人不
人、鬼不鬼。當查稅的時候,報社就是企業,當投保的時候就是事業;當整人的時候,報
社就是機關。」
南方報業集團的那名資深的記者認為,目前這些在官方媒體工作的報人,所處的地位是非
常尷尬的。他說:「新聞這個行業在中國特殊地位的問題,決定了他們那種尷尬的處境,
他既要忠於嚴格意義上的新聞的函意,客觀、真實性,同時也受意識型態很強烈的左右,
這種現象是非常普遍存在的。」
武漢市的夏剛一直是《南方都市報》的忠實讀者。他認為,該報因為敢講真話,在普通百
姓中威信很高。他說:「老百姓喜歡這個報紙,因為他一直敢說實話,很多焦點問題他敢
揭露,很多報紙不敢說。並不是中國沒有這方面的記者,有。他不敢寫,有的老總不敢發
。」
夏剛認為,目前《南方都市報》所面臨的大地震,是因為它的大膽報道,而開罪了當局。
他說:「《南方都市報》很多官方非常恨他們,《南方都市報》經常換領導。一個國家如
果沒有一個好的媒體的話,都在唱高調、說假話、吹牛,有什麼意思。」
夏剛是湖北武漢市的一名普通市民,曾經因為市政府在漢水大橋亂收費,而起訴市政府的
交通管理部門,受到了南方報業集團的關注和報導。夏剛認為目前敢於披漏現實中矛盾的
記者,處境往往十分困難。
夏剛說:「我感覺到他們非常無賴。我們隨時都有坐牢的危險。一個國家媒體,一個新聞
工作者這樣,我心理常難受。他不違背事實,不是惡意攻擊黨和政府,是反應事實,他有
什麼過錯?作為新聞記者,非常可悲的。我覺得很多媒體包括電台,有無奈、無望的感覺
。」
歷史經常有驚人相似之處。上個世紀的1918年,中國現代新聞業的創始人之一、北京大學
教授邵飄萍在政治腐敗、戰亂連綿的北京創辦了《京報》,該報以"必使政府聽命於正當
民意之前"為宗旨,以獨立的編輯方針,同軍閥政府抗衡,1926年被軍閥張作霖殺害。一百
天之後,邵飄萍的朋友,另外一名自由報人林白水也被軍閥所殺。當時的報紙小心翼翼地
報道了這一消息,標題是"萍水相逢一百天"。成為新聞史上標題的經典之作。近八十年過
去了,《南方都市報》總經理喻華峰於今年1月14日被拘捕,約100後的3月19日,崇拜自由報人邵
飄萍的程益中也被捕。那麼,程益中是否會面臨他的同事喻華峰同樣的命運,被判以重刑
呢?歷史是否會真的重演呢?目前還很難預料。
程益中的法律代理人許志永博士表示,從法律的意義上說,定程益中的罪是十分勉強的。
許志勇說:「在法律上來說,是不足以判刑的,定罪是很勉強的。我們希望這個案子能公
正的審理,我們還在努力。」
程益中的妻子陳俊英認為,她相信自己的丈夫是無罪的。她說:「我相信他絕對清白,我
也相信我們的法律最終會還他一個清白。」
以上就是有關《南方都市報》總編輯程益中被拘捕有關情況調查。在這一集的報道中,我
們雖然無法完全肯定程益中在經濟上完全沒有問題,但是,從程益中被拘捕的案件來看,
導致程益中身現囹圄的原因,同政府官員貪污受賄的案件相比,這一案件顯然要複雜的多
。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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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友好像都不敢面對這事件?
故意都跳過這篇新聞
我個人是蠻想聽聽中國方面年輕學子的看法.
當然.如果是顧慮到網特的監控.那我也能體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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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長的真心告白.
http://www.feer.com/articles/2004/0403_04/image/Cover.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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