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siID (免洗三部曲之會長再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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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董建華提出政制發展報告(轉)
時間Fri Apr 16 12:10:15 2004
董建華提出政制發展報告 認為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應予修改
2004-04-16 09:06:03
南方都市報
據新華社香港4月15日電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董建華15日說,他已委派特區政府
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赴京,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送《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
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
董建華強調,在考慮2007年和2008年的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如何確
定時,須顧及下列因素:
──特區在研究政制發展的方向及步伐時,必須聽取中央的意見。
──政制發展的方案必須符合基本法規定。不能輕言修改基本法規定的政治體制的設
計和原則。
──方案不能影響中央對行政長官的實質任命權。
──方案必須鞏固以行政長官為首的行政主導體制,不能偏離這項設計原則。
──達至普選的最終目標必須循序漸進,按部就班,步伐不能過急,要根據特區實際
情況漸進,以保持繁榮穩定。
──衡量實際情況時,必須考慮市民訴求,也要檢視其他因素,包括特區的法律地位
、政治制度發展現今所處階段、經濟發展、社會情況、市民對“一國兩制”及基
本法的認識程度、公民參政意識、政治人才及參政團體成熟程度,以及行政立法
關系等。
──方案必須有利於社會各階層在政治體制內都有代表聲音,並能通過不同途徑參政
。
──方案必須確保能繼續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
──方案不能對現行載於基本法的經濟、金融、財政及其他制度產生不良影響。
董建華說:“特區政府已完成就基本法中有關政制發展的原則及法律程序問題的研究
。經征詢行政會議的意見後,我確認政制發展專責小組兩份報告的內容和同意專責小組的
看法及結論。我認為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應予修改,使香港的政制
得以向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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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聽取中央的意見?這種一國兩制在台灣會有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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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長的真心告白.
http://www.feer.com/articles/2004/0403_04/image/Cover.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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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nsiID 來自: 218.164.33.239 (04/16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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