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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載]《中國農民調查》5:可怕的村霸    第二章(2) 可怕的村霸   現代經濟學的理論認為,一個社會集團的力量大小,並不取決於它的人數多少,而取 決於它的組織程度。組織的力量是強大的,與政權相接合的組織力量尤為強大。中國農民儘 管人數眾多,可是他們過於分散,沒有足以抵禦壓制的組織資源,而鄉村幹部卻是嚴密組織 起來的,他們是國家政權在農村的合法代理者。如果這個代理者,哪怕只是其中的少數人, 把國家政權的意志拋到一邊,憑藉政權的組織資源為自己的利益服務,這將是十分可怕的!   張桂全雖然只有小學文化程度,但他正是憑藉著村委會副主任(當地喚著“副村長”) 的實權,同時借助著一個龐大的家族勢力(七個兒子),就在小張莊一手遮天,成為橫行鄉里 的“村霸”。   一九九七年,他明知縣裏下達的徵收小麥的數量與一九九六年的數量一樣,他卻硬性 要求每人增加五十斤。為了聚斂財富,他可謂生財有“道”,“五稅一費”就是他任意增收 的苛稅雜費:誰家飼養一頭豬,就得多交四十五元錢;誰家蓋了新房,就要多交一百五十元 至五百元,交多交少,全由他的“金口玉言”說了算;全村所有的老房子,每戶都要交五十 元;誰家種花生,一畝便交十元錢;誰家添了拖拉機,每輛就是五十元。張桂月傾其所有剛 剛購置了一輛“小四輪”,還未啟用便先交了四十五元,如今人去物尚在,這輛嶄新的“小 四輪”正靜靜地躺在防雨棚裏,似在為他的主人默哀。至於“計生扶育費”,誰也弄不懂“ 扶育”二字的意思,計劃生育罰款的錢數更是由著他隨心所欲,並且大多數是打白條子不入 賬的。   一方面,巧立名目,收刮民財,多多益善;另一方面,按規定應上繳的“提留款”, 以及由他私設的“五稅一費”,張桂全全家卻又是分文不出,一毛不拔的。   依仗著手中的權力,他侵佔土地,霸佔魚塘,侵佔公物,貪佔公款,已是惡貫滿盈。 這樣的一個惡棍,怎麼就當上了村委會的頭頭呢?再說,他只不過是個村委會副主任,村主 任和村支書又幹什麼去了?是與他一起同流合污還是做了閉口菩薩?對於這些,採訪中我們 始終困惑不解。   後來,了解了張桂全的歷史,我們這些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就更加感到不可思議。原來 ,小張莊存在的問題,遠不止是財務管理方面的混亂,基層組織建設上暴露出來的問題,更 是令人吃驚。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日,當時已是小張莊村委會主任的張桂全,就曾因貪污和 姦污婦女,被固鎮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這期間,小張莊合併到了張橋 村,張桂全還正在刑期之中,卻搖身一變,成了張橋村村委會的副主任。村民們說,張桂全 根本就未經過大家的民主選舉,完全是鄉黨委和村支部個別領導人強行指派的。   雖被判刑仍在刑期,這樣一個窮兇極惡的罪犯卻照樣可以被兩級黨的組織委以重任, 這就使得五毒俱全的張桂全非但惡習不改,反而變得有恃無恐,更加兇殘。   嚴格地說,張桂全這種人的行為方式,已經具有了中國封建社會農村中惡霸的基本特 徵,但確實又是與那時的惡霸在性質上有著不小的區別,因為那時村中的這類人橫行霸道民 憤極大,但土地的規模一般都不大,浮財也不多,而且,並沒有獲得法理意義上的村公共權 力的位置,然而,張桂全不光能夠任意霸佔土地、侵吞浮財,並且獲有法理意義上的村落公 共權力,因此,張桂全這樣的村幹部,就比封建社會農村中的惡霸對社會造成的危害更大!   張桂全父子故意殺人案,雖然只是個“個案”,但“張桂全現象”卻足以讓我們憂心 忡忡。在採訪中,我們發現,現在農村中“惡人治村”的現象已經觸目驚心地凸現出來,張 桂全不過是當今中國農村基層公共權力運作中特殊機制產生出的一個生動標本。   結論和思考無疑都是十分容易做出的,問題是,怎樣才能夠杜絕類似的悲劇不再重演 呢?   編輯:黃麗春 來源:人民文學出版社 作者:陳桂棣 春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16.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