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I1 (HauHau)》之銘言:
: 這篇文章是七月中某位版友發表的。
: 他因為發表文章被水桶7天,他也因此
: 懷怒到今日!
: 我費了大半天才把他怒火平息。
: 不過說句實在話,我真的不覺得有任何問題,
: 請大家評評理!
: : PRC不配稱中國,所以稱為"淪陷區"、"匪區"、"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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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使用中國
轉文需對文中內容負責,請板友勿轉不符板規的文章
另外本板雖然不禁板務討論,但是禁止對個別判決的申訴文
要申訴請到PoliticLaw發表,謝謝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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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毫不留情地澆灌下來淹没一切想說及不想說的藉口瞬間模糊了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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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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