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CrossStrai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 lzsb:一個人的話就是個案啊 法律上有句話叫孤證不 220.173.72.227 03/26 18:12 : → lzsb:立 你先弄懂這句話啥意思再來說以 220.173.72.227 03/26 18:13 : → lzsb:而且臺灣人很喜歡上日本論壇的 誰知道是不是 220.173.72.227 03/26 18:13 : → lzsb:臺灣網友上去反串的啊 然後再來引用"事實" 220.173.72.227 03/26 18:13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D 這個太厲害了 我快笑死了XXXXXXXXXXXXD 這可以編成簽名檔嗎?本版經典案例: 指責別人腦補 被打臉之後倒過自己腦補「誰知道...」 你還沒辦法證明別人腦補 自己倒是show了一遍怎麼腦補 給所有人看XXXXXXXXXXXXXXXXXXXXXXXD 我知道對岸版友在情感上覺得你是自己人 他們很難跳出來指責你什麼 台灣版友又拿你這種類型的沒什麼辦法 但是我誠心誠意請問你一句:你這樣在本版混 你都不會覺得不好意思嗎? 我請求本文M文 讓以後新來的版友看看 不要浪費時間在LZ兄身上XXXXXXX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23.82
FranKang:另外他還承認冤枉人了,可是還是要怪臺灣 113.96.90.31 03/26 18:21
FranKang:人平時私德不檢,所以他才冤枉臺灣人 113.96.90.31 03/26 18:21
lzsb:你發這種廢文你都好意思了 我估計一下有啥不 220.173.72.227 03/26 18:23
lzsb:好意思的呢 笑 220.173.72.227 03/26 18:23
lzsb:我記得這版是不允許針對具體版友的哦 你看來 220.173.72.227 03/26 18:24
lzsb:是打算進去了 我不攔你 220.173.72.227 03/26 18:24
FranKang:咦,你這樣的人居然滿口守法遵紀?頂起! 113.96.90.31 03/26 18:25
FranKang:他這次誣賴人被打臉後總共四個賴皮路線: 113.96.90.31 03/26 18:29
FranKang:一、我說的只是估計,又不是確定了 113.96.90.31 03/26 18:29
FranKang:二、事實是也有一個人說而已,孤證不立啊 113.96.90.31 03/26 18:29
FranKang:三、臺灣人腦補成性,被冤枉剛好而已 113.96.90.31 03/26 18:29
FranKang:四、誰知道那日本鄉民是不是臺灣人反串的 113.96.90.31 03/26 18:29
FranKang:結論:要麼是偷換概念,要麼是模糊焦點 113.96.90.31 03/26 18:30
FranKang:要麼臺灣人(被他腦補)有前科活該被冤枉 113.96.90.31 03/26 18:30
FranKang:要麼是臺灣人自導自演反串日本鄉民 113.96.90.31 03/26 18:31
FranKang:反正絕對不是他這個亂誣賴人的人的錯 113.96.90.31 03/26 18:31
FranKang:都是臺灣人印象不好,不然就是作弊搞反串 113.96.90.31 03/26 18:32
FranKang:lzsb我幫歸納整理了,你看還有啥要補充的 113.96.90.31 03/26 18:33
lzsb:看來你還是明事理嘛 220.173.72.227 03/26 20:08
erichuangtw:媽!快來看估計哥!! 180.176.28.2 03/27 03:10
Crazyfire:娘子!快來看孤證哥!! 59.115.132.64 03/27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