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inity1103 (不信人間有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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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馬又跳票/中國白領勞工 擬開放來台
時間Sat Jun 20 22:03:12 2009
反分裂法
第六條 國家採取下列措施,維護臺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發展兩岸關係:
(一)鼓勵和推動兩岸人員往來,增進瞭解,增強互信;
(二)鼓勵和推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直接通郵通航通商,密切兩岸經濟關係,
互利互惠;
(三)鼓勵和推動兩岸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交流,共同弘揚中華文化的
優秀傳統;
(四)鼓勵和推動兩岸共同打擊犯罪;
(五)鼓勵和推動有利於維護臺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發展兩岸關係的其他活動。
國家依法保護臺灣同胞的權利和利益。
第七條 國家主張通過臺灣海峽兩岸平等的協商和談判,實現和平統一。協商和談判
可以有步驟、分階段進行,方式可以靈活多樣。
臺灣海峽兩岸可以就下列事項進行協商和談判:
(一)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
(二)發展兩岸關係的規劃;
(三)和平統一的步驟和安排;
(四)臺灣當局的政治地位;
(五)臺灣地區在國際上與其地位相適應的活動空間;
(六)與實現和平統一有關的其他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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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小馬明明就很認真一條一條在執行
你們幹麻一直罵他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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