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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BSview 看板] 作者: 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 看板: BBSview 標題: [討論] 八卦版與版主制(四) 時間: Mon Jun 23 18:49:38 2008 ※ [本文轉錄自某隱形看板] 作者: 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 看板: (某隱形看板) 標題: [討論] 八卦版與版主制(四) 時間: Mon Jun 23 18:49:27 2008 10. 分權制衡 其實, 既然已指出. 既然網絡是我們文明最頂峰的科技結晶, 那自然, 處 理網絡上面的問題需要的是我們文明目前最好的知識和制度, 要解決互相直接 制衡的問題. 就應該引用我們現實政治的制度. 如果一個二極式的制衡最終引起的是直接的對抗, 而我們既然都是業餘, 也不希望用到太複雜, 太需要專業知識的制度的話. 那我相信最適合的, 應該 是建立第三個制衡者. 也就是說, 由甲去制衡乙, 乙去制衡丙, 丙去制衡甲. 沒有直接衝突的一 方可以運用權力去打擊制衡自己的人, 必須透過第二個體制, 去處理制衡自己 的人, 這樣就可以隔絕了很多針對性, 個人性, 仇恨性的起哄. 最重要的是, 這保障了每一個人制衡的力量和權利, 而每一個人都同時受 到自己制衡者的保障. 因為制衡者不是被制衡者, 並不能會直接衝突. 當然, 這只是理論, 實行起來還是會有很多問題. 不過相信至少對執法者而言, 他們 不希望自己的執法會被人針對指控, 而要自己處理自己被指控的問題. 同樣, 使用者也不希望, 自己被版主針對要申訴的時候, 申訴的對象是版 主上一層的組務. 組務其實基本上也必然要支持版主的, 有人會說這是偏私, 官官相衛, 但這些是偏見. 真正的重點在於, 組務不傾向支持版主的話, 其他 版主看見就會人人自危, 因為做事的人隨時會被人在後面拉後腿, 這是每一個 前線人員都十分忌憚的事情. 如果組務不斷的拉版主後腿, 版主就不信任組務, 會辭職, 疏懶不做事, 甚至反抗. 但如果組務事事維護版主, 則使用者的投訴形近無效. 因為把版主 撤下來, 又有誰願意工作? 再差的版主也比沒有版主要好一點. 組務這制度在 各小版時非常有效的, 但對於大版, 卻不可能得心應手, 因為牽一髮就必然地 動全身. 站務是很敏感的位置, 如果有任何問題, 不是站務做錯, 而是根本不 應該把太多的責任壓在站務身上. 所以, 使用者申訴的對象, 也應該是使用者能制衡的對象. 這樣該對象才 能夠不用理會其他版的問題, 一心處理好使用者的問題, 而不用涉及其他版主 的好惡, 以及反抗, 不安. 看版的機能在於「執法, 領導, 立法, 精華區」四大職能, 我認為, 應該 將這些職能和責任分割, 而不是全部歸於同一版主身上. 順帶一提, 有人認為, 既然八卦版大體上已變成綜合版, 是否應該改名? 我的答案是, 如果大家沒這意願, 八卦版這個名字, 就會由反映其題材, 慢慢 變成一個地名. 情況就像是香港的「鑽石山」一樣, 過去會被稱為鑽石山, 是 因為當地有石可鑽, 現在沒有了這行業, 是否應該改名? 結果還是會叫鑽石山 , 所以, 要改名, 除非大家都有這意願. 而不必因為單純已經不對題而改名, 否則日本的首都已是東京而不是京都了. 11. 代替版主的版務組 其他較小的看版, 版主制還是有效的. 但巨型的看版, 就不應該再用一個 人負全責的版主制, 如果那人能力強橫, 勇於鏟除異己, 那只會變成一種個人 獨裁的希特勒, 如果他不是希特勒, 卻又會變成無法施政, 兩面不是人的跛腳 鴨政府. 因此, 我認為應該在這些版, 不實行版主制. 取而代之的, 是一個小形的版務組. 首先, 必須創立一個會員制的, 八掛 版的組務版, 裡面的言論最好是公開, 但是能夠參與討論的應該只限於站長, 版務成員和組長. 第一, 就是最基本的, 稱為「法務版務」, 或者簡稱版主, 整個版的版政 是以法務版務為中心的. 所以可以繼續稱之為版主, 這個是由選擇產生的. 選 擇的方式一如過去選版主一樣, 唯一的分別, 就是他們是配額產生的. 也就是 說二十名候選人, 排首幾位的全都會變成法務版務, 可能是七人, 可能是五人 , 也可以只是三人. 或者只要得到一百票以上的全部都是法務版務, 重點是有 投票代表了其認受性. [這裡有亂碼]在政府的議會, 首先, 他們應該從法務版務當中, 自己協商 或者投票選出「執行版務」和「編輯版務」, 一旦改變了身份就不再是法務. 法務版務的責任是議事, 他們會對任何有爭議的事情在組務版開會, 並由 他們決定版的政策和方向. 他們可以提出任何議題, 例如修新的版規, 或者針 對某個現象或使用者進行某些行動, 但最終所有行為都必須在該版投票表決. 投票應盡量以短時間例如一兩天為基準, 不在場的版務等同放棄投票權. 除此之外, 使用者可以向他們投訴「執行版務」, 但唯一接受的投訴是該 版務自己違反版規或者執法時沒有根據版規. 而法務版務就商議決定該執行版 務有或沒有違規, 如果投票決定沒有, 投訴可以立即駁回. 而且一旦駁回, 則 一段時間(如一個星期)內同一個投訴人所有投訴將不受理. 當法務版務決議要 解除水桶, 於組務版公告後, 則任何一個有權限的版務. 都可以代為解除. 如果投訴成立, 法務版務有權要求其他兩種版務解除水桶, 把已砍的文章 貼回版區, 解除禁回. 也就是將所做的一切回復原狀, 回復原狀之後, 此案撤 消, 不得再追究, 因為已經回復原狀, 根本就沒有任何再追究的理由. 但法務版務本身沒有任何版主直接權限, 他們不能 m 文, 不能砍文也不 能封禁, 所以他們只是邏輯上的版主. 系統上他們沒有權限, 也因此他們才有 最大的決定權, 卻沒有濫用的權力. 法務版主最大的權力, 就是在公開記名投 票下解除執行版務或者編輯版務的職務. 實行版組長代理. 也因此, 法務版務的人數不受系統限制. 一旦法務版務自身是被執行版務 所認為的犯規者, 則在該次的投票中他沒有投票權. 第二, 處理版上治安的, 是「執行版務」, 他們的責任就是根據版規, 也 只能根據版規, 去砍文, 封禁, 禁回等. 一如現實中的警察, 他們必須要引用 版規實際的章節才能夠執行版規, 砍文的話應該先暫存在精華區. 他們對於行動的責任是有限的, 他們的地位相當於警察, 只是執行者, 他 們所有的決定都並非永久性的. 也就是說, 他們砍文, 不等於那篇文已經被砍 , 只是暫時被砍. 封禁也是一樣, 他們無權宣佈要封禁多久, 而只是暫時封禁 , 只要能引用版規, 他們有立即決定行事的權力. 就算使用者不滿他們的做法, 也不能夠直接提出攆走他們, 這點是不希望 有人藉此立即起哄報仇. 版規應該有條文明列, 對抗執行版務執法屬於違規. 因為不滿的使用者應 該向另一個體制申訴, 而不是直接對抗執行. 執行版務的唯一責任就是會被解 除職務, 而不會有更多的責任. 執行版務是由立法版務協商委任出來, 他們將直接使用系統上的所有版主 權限, 但他們無權修改版規, 和進行判決. 法務版務除非友定要裁撤執行版務 , 否則也有義務必須要全力支持其執法. 第三, 是「編輯版務」, 他也是從版務當中產生的. 但他們只能夠進行 m 文和編輯精華區兩個任務, 他們的責任就是看文的文章, 保留值得保留的文章 , 或者把文轉去其他討論版. 他有權限在法務版務要求下, 解除水桶, 但這並非其職責. 因此, 這個制衡關係的建立, 是建立在使用者以選票制衡法務版務, 而法 務版務以邏輯權力, 制衡編輯和執行版務. 而執行版務和編輯版務, 則分別一 方以鼓勵, 另一方以維持治安, 建立看版的質素. 制衡使用者. 如果有誰要打 破這個制衡關係, 則所有人都應該反抗這種行為. 透過三方的制衡, 雖然不致於解決大部份問題, 但至少每一方都不直接受 到威脅, 可以在有安全感底下做事. 而組務的責任, 就是舉辦重選, 如果有超過一定數量 (一般來說是上次總 投票數的三份一) 聯署要重選版務, 就可以重務. 再重新由法務版務開始, 建 立回編輯版務和執行版務的基制. 不接受只針對一個人的要版主辭退提案, 但 他們可以對法務版務提出應該辭退某執行版務, 再由法務版主決定是否執行. 這樣的基制簡單, 但詳情當然要修正, 如果希望進一步討論, 可以去我那 個很難找到的 BBSVIEW 版. 但我相信終有一天, 任何一個多人的網站, 至低 限度也要建立這樣程度的基制才能夠正常, 以及在常人能夠負擔的工作量底下 長期運作. 否則, 要求一個人每星期在線七天, 每天在線十小時, 那根本就是 強人所難的事情. 把現實的政治制度有限度引入, 聽起來雖不可思議, 但實際上, 之所以會 有政治和政府, 正是為了處理不同的人不同的意見. 我看不出有甚麼道理認為 這種我們發展出來, 專門用來處理不同意見的學問和機構, 不應該用在八卦版 目前情況的原因. 所謂政治並非一種信仰, 而是用來處理實務問題的學問. 而 這正正是政治能夠發揮作用的真正時候. -- 基於飲水思源的理念, 還是該打的廣告, hkday.net --- 碩果僅存還願意和其他地區轉信的香港 BB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4.214.122.96 -- 基於飲水思源的理念, 還是該打的廣告, hkday.net --- 碩果僅存還願意和其他地區轉信的香港 BB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4.214.122.96
shangkuanlc:我有不同的想法耶,讓第三權介入,是否會變得更複雜? 06/23 19:04
shangkuanlc:看看google論壇則淡化了版主的功能,垃圾信採鄉民 06/23 19:04
shangkuanlc:檢舉的方式,或許可以利用群眾公投水桶的方式 06/23 19:05
shangkuanlc:如果PTT版務能夠在推、噓、箭頭之外另加一垃圾信呢? 06/23 19:06
shangkuanlc:也就是讓中央的基礎權利變的更大,版主人治的可能更小 06/23 19:07
shangkuanlc:當然這也可以和您所提的功能分立的想法一起開發 06/23 19:08
shangkuanlc:只是我提出的想法比較像還權於民XDD 06/23 19:08
chenglap:這體制成立我也贊成. 06/23 19:20
chenglap:我只會指出目前制度不可行, 但我的制度並非最優解. 06/23 19:21
XX9:我也支持CHenglap的文章觀點,的確寫出了現在的PTT政治狀況 08/19 18:21
XX9:的確也如你所說,我也認為傳統政治體制並非科技最佳解 08/19 18:22
nakts0123:11. 的第四段有亂碼?? 11/24 22:4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60.155 ※ 編輯: assistking 來自: 118.161.60.155 (08/10 10:50)
leeyilung:重點?跟兩岸版的關係? 114.32.118.166 08/10 14:45
leeyilung:往上看發現另有文章,請當我沒推過文。 114.32.118.166 08/10 14:50
assistking:不會 總之這件事最近在本板有討論 118.161.60.155 08/10 14:51
assistking:我想還是轉過來 這也是種好事 118.161.60.155 08/10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