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admaster (大鳥邑人)》之銘言:
: 我小時候家裡的大院有個不孝子
: 和兄弟分家的時候拿了祖宗的寶物金條
: 卻也不願意承擔贍養父母的義務
: 當然 他的兄弟很老實和氣
: 也沒有和他計較這些
: 幾年間
: 這廝不但不幫同族人
: 反而為蠅頭小利勾結仇家與家裡人作對
: 但族人也都礙於血親關系
: 不與之計較
: 過幾年
: 這廝由於好吃懶做
: 家裡傳給他的東西都被敗光了
: 而兄弟由於勤儉日益富足了
: 這廝眼紅 就去偷賣家裡的祖宗牌坊
: 搞到人所不恥的地步
: 中國人曰
: 狗不嫌家貧 兒不嫌母醜
: 這廝真是連狗都不如啊
: 嗚呼
: 台灣的某些人
: 不也是如此~~
坦白說 我比較想看你的論述 因為『比喻』 解釋的彈性較大
容易給讀者過度詮釋的空間
我還是重複兩個問題
1. 你認為正體字是否有申遺的資格?
2. 中華民國是否有資格提這個案子?
要證明你是不是TOP19 跟你有沒有黨證無關
更何況你是不是TOP19 我也不在乎
我好奇的是 你的論述能力 是否一直停留在粗糙的比喻與凶悍的群體攻擊上
當然 你可能會覺得 我為何以這種標準檢視你呢? 這不是找碴嗎?
可是 你是頭大師耶 大師總要露一手的
更何況這兩個問題 不論你回答是或否 總有像樣的論述可以發揮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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鴛鴦繡取憑君看
願把金針度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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