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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unmir:無知之幕是說要假裝或假定所有參與協商的人 220.136.176.210 01/05 06:26 → hunmir:都不知道自己利益何在吧...大學時接觸這本 220.136.176.210 01/05 06:28 → hunmir:的感想就是:一開始就是最難的了,無知之幕 220.136.176.210 01/05 06:29 → hunmir:是最難達到的了。 無知之幕來自人的無知 我想我應該繼續推一下 並且詳細說明我的看法 如果人是全知 全然公義的 就不需要無知之幕 自然可以對所有協商的人做出最好的安排 甚至根本就不需要協商 但由於人不但不是全知 人性上有缺陷 加上在歷史的經驗中大多數人對某些角色可獲取的利益擁有部分資訊的掌握 (已經不是原初狀態了) 假定所有參與協商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利益何在就成為一個滑稽的假設 也因為這假設不具可行性 以致於百分百正義的產生在人間實現的機率很低 這是羅斯先生的論證方式 他撇開了上帝 假設了百分百正義的來源來自無知之幕 但是思索一下無知之幕的不可行 就可以明白百分百正義在人間從無實現過 這很像數學上的反證法 這也是我對這本書 感到有點套套邏輯的原因 在康德的系統中 真正的知識與真正的道德是同一回事(上帝) 人的無知與人的無行 是不完美人性的一體兩面 所以我說 人的無知 造成正義的不完美 以康德的思路去解 其實就會發現羅斯先生的論證是故意撇開上帝 與康德述說同一種情形 -- 鴛鴦繡取憑君看 願把金針度與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49.154
flamesky:所謂無知之幕,其實還不如印度的輪回來122.235.139.198 01/05 08:21
flamesky:的方便。而且他從無知之幕出發討論正義122.235.139.198 01/05 08:22
hunmir:很清晰的說明,了解你的意思了220.136.176.210 01/05 08:22
flamesky:的社會體制也只是他的看法122.235.139.198 01/05 08:23
flamesky:雖然說那個最大最小化原則看起來還不錯122.235.139.198 01/05 08:23
flamesky:當然,他的正義定義就是這麼定義出來的122.235.139.198 01/05 08:24
flamesky:沒有無知之幕,他那本書就不用寫了122.235.139.198 01/05 08:25
flamesky:還有,樓主說人是全知全然公義則可作出122.235.139.198 01/05 08:26
flamesky:最好安排,所謂公義這種東西就很難界定122.235.139.198 01/05 08:26
flamesky:除非各人的公義觀一致,所以為了避免這一122.235.139.198 01/05 08:27
flamesky:問題,羅爾斯搞出了無知之幕這種東西122.235.139.198 01/05 08:28
※ 編輯: assistking 來自: 114.25.49.154 (01/05 08:41)
assistking:因為他把上帝取消掉啦 哈哈 114.25.49.154 01/05 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