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angchuan (changchuan)》之銘言:
: 第一﹐老師你對剛才我問的 反聯邦脫離法 還沒有發表你的看法﹖這部法律
: 是否也佐証了你說的美國會讓你隨便建立國家。
反聯邦脫離法(anti-secession law)的制定,並沒有制止南北戰爭。
況且,當南方脫離美國時,內戰就打起來,直至收復南方。
所以中國要引用這法,只代表兩點:
1.學當時美國去作出無用的舉止。
2.要對未來的分裂舉動進行阻止。
同時,這第二點又形成了吊詭的矛盾;中國現今沒有依反分裂法作出因應,就代表現
今台灣的狀態是合於反分裂法的規定。
但中國至今仍未擁有過台灣的司法管轄權,它的主權並不在中國手中。
因而,中國的不作為就默認了台灣獨立主權的存在,但要作出相應的舉措卻又會將台
灣推向武裝獨立的結果。
自己挖坑自己跳,很好很強大。
: 第二﹐這個問題跟伊拉克沒關系。他怎麼對伊拉克也是對別國的問題。
: 我們現在說的是美國本土的問題。
: 不過老師你舉這個例子的目的是否說明﹐美國為了某種利益﹐或者解除
: 某種威脅會動武。
: 如果這樣的話﹐我在美國本土建立國家﹐並且部署了武器﹐或者我宣布周圍
: 多少海裡是我的范圍﹐不允許美國入侵。
: 那美國是否也會像對待伊拉克那樣對待我。
: 老師你要表達的是這個意思嗎﹖
當然不會像對伊拉克那樣。
在領土內的這般舉止,都是叛亂行為;是直接以警方逮捕或是軍事討伐的。
: 如果是這樣的話﹐難道老師你是要把中共為了利益或者解除威脅﹐對台灣動武
: 合理化﹖
合理化?
中國如果今天有能力打台灣的話,就算沒藉口,也能掰個台灣私下製造大規模毀滅性
武器的理由的。
要動武,只看打不打得贏;從來不會管有沒有合理藉口的。
: 並且這也叫﹕我可以隨便建立自己的國家﹐不需要其他國家允許﹖美國也沒有
: 權利怎樣﹖
美國有法規規定你可以用合法的方式獨立。
你當然也可以用非法的方式獨立。
然後怪美國怎麼來打你可是世界各國不站在你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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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加一點﹕為什麼老師你覺得台灣獨立了﹐中國就 絕對可以入侵他 呢﹖
: 為什麼我覺得無論美國對自己在伊拉克的行為如何辯駁
: 至少這種行為也是不正義的呢﹖
不是絕對可以,而是那是中國最後的機會。
與正義與否是無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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