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omoTT:推一下正常國家~ 219.70.70.24 10/09 22:01
※ 引述《weekstop (weekbee)》之銘言:
: ※ 引述《shaka1aka (千樹萬樹梨花開)》之銘言:
: : 基線以內的是『內水』而非『領海』;如果你連最基本的知識都不知道,就不要
: : 來現醜了,可以嗎?
: : 內水相關的是『內河航行權』,除非政府允許否則非本國籍的任何船隻都不得進入。
: : 與領海的無害航行權是有差異的。
: 確定基線,是依據基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已公布的基點中,并不包含臺灣
: 海峽部分。
如果台灣是中國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份,那為何基點不包含台灣?
這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是吧?
而基點就是『領土』的低潮線(退潮時露出最大範圍陸地的界線),領土呢,則是該國
擁有司法及立法管轄權(也就是主權)的土地。
所以,並不包括台灣,或台灣海峽的部份,其實就說明了現今的事實確是如此。
而你講了半天,也只是再一次確定中國現今事實上主權未及於台灣的事實而已。
更重要的是,如果中國領土包括台灣,以台灣南北端到中國的距離,是可以依據直線
基線的規範而將其範圍內都劃為中國的『內水』。
只是現實是什麼,大家都很清楚。
不管ROC與PRC最後會如何,現今兩方就是互不隸屬而已。
: 換句話說,海洋法只是說你有權利這樣做,但你得制定相應的國內法律,和領海基線
: 圖讓別人知曉和遵守。
: http://zh.wikisource.org/wiki/%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E6%94%BF%E5%BA%9C%E5%85%B3%E4%BA%8E%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E9%A2%86%E6%B5%B7%E5%9F%BA%E7%BA%BF%E7%9A%84%E5%A3%B0%E6%98%8E
不是你有權利這樣做,而是你有義務這樣做。
不做者視同放棄自己應有之權利。
而法規訂定應滿足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最底限,但超過其規範的,則必須在爭議產生
時,由當事國進行協商。
所以沒有『換句話說』的問題。
在法律訂定時,就必須考量司法管轄權的問題;因為當中國把台灣劃入執法範圍,但
是又無法順利執行時,要不就打擊該國的威信,要不該國就得以發動戰爭的方式來確保自
身主權不受侵害。
因而這是最簡單能檢驗現實狀況的方式。
一中政策不管喊多響,美國航母艦隊若是要從東北亞到東南亞時,必然是走海洋法規
範『兩國或多國所屬海峽』的中線,而非走『同一國所屬內水』外的花東外海。
不提美國口嫌體正直的情形,中國有針對這個明確侵害一中政策的舉動,提出抗議過
嗎,又或是一遇到此事就跳回一中宣示,連續播放,播完就不理了呢?
: : 因為聯合國海洋法規定的不只是權利還包括了義務啊。
: : 即便還沒締約,卻不代表各國船隻來台灣都能如入無人之地,台灣也依據聯合國海洋
: : 法公約訂定了自身相關的法律來管理自身海域的秩序。
: : 講難聽點,權利的部份台灣可能會因為中國的打壓而無法完全享受到,但是義務的部
: : 份可不會因為中國的打壓而減少的。
: 又開始無聊悲情,吐吐就習慣啦。
這是國際現實啊。
你要生活在幻想中自我安慰,那就請便;中華民國在台灣依歷史事實與國際現實來爭
取自身應有之權益,那也是一個正常國家應該做的事。
一個大國,反倒像是小媳婦一樣,扭扭捏捏地只會罵街;正常國家應該做的事呢?
然後繼續跳一中政策也不敢面對國際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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