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apcheap (你今天WOW了嗎﹖)》之銘言:
: 將在外﹐軍令有所不從
: 我說的什麼時候應該開槍的問題
: 在對方拿刀過來桶你的時候難道還去請示領導﹖
: 做警察也有自我保護的原則
: 象之前發生的一件事情
: 一個小偷拿刀出來桶一個學生
: 結果學生把刀搶過來反而把賊殺死了
: 到處叫好聲
: 但是那個賊該死嗎﹖
: 說回這件事情
: 我想警察不容許自己人身受到傷害外
: 對國家財產的保護也是一個底線
: 不可能看著讓村民毀壞貴重的設備
是啦 但是也不用開槍把百姓打死吧?
管你們國家是殺三個還是二十個還是七十個
這種事在講人權的國家是不可能發生的
頂多噴噴水車把人趕走
最大的極限是把暴徒打傷(手腳之類的)然後捉起來
就算賊把人殺死了 警察也不可以馬上把賊打死
而是把他捉起來 交由法律來決定、審判
不過我想 一些沒腦憤青是不會明白這種道理的
這大概就是進步與落後的差別所在吧~XD
(我沒指名,不用自己跳進來找椅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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