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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moTT (momo)》之銘言: : 那又有哪裡否定原住民的存在? 請你明示...orz : 至少在「雖然已經有超過70%的台灣住民認為自己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這裡所講 : 的台灣住民應該是指所有自認是台灣人的人,並沒有獨指閩南族群卻否定原住民的情況 : ꄊ 第一段前言 台灣人繼承了先民篳路藍縷以啟山林的開拓精神,融合了胸懷包容、 視野寬闊的海洋氣質,在爭出頭天的坎坷歷史過程中凝聚成了生命 共同體,更在推翻落伍、荒謬的「中華民國」的艱苦鬥爭中,塑造 了一個新而進步的民族。 請問一下 平埔族 高山族看到了『先民篳路藍縷以啟山林的開拓精神』 要不要笑一笑? 看到『海洋氣質』 要不要笑一笑? 又不是每一族都在抓飛魚 : 是的,如果ROT沒有讓ROC國民表達意見,同樣是侵略,所以他提出了住民自決的 : 原則,你可以就這點繼續批評提出意見,但不能否認當初ROC沒有對台灣人侵略。 問題是 你的ROT在哪? 首先你的ROT根本就沒出現 又要怎樣當主詞? 還有 你提到ROC國民 在法理上是不是合法的? 是吧 我直接告訴你我的底牌 我是支持原住民獨立的 而且如果原住民開口跟我要宜蘭 台東 花蓮 蘭嶼與綠島 在道義上 我無話可說 我想你應該也會同意吧 我以你邏輯造句 因為當初你我的祖先也是連哄帶騙 把人家趕上山 有讓別人表達什麼意見? 如今我們還人家三個縣 兩座島 還OK吧 : 是的,但是也已經被割讓了,就法理上來說,他們已經是日本國民。 那請問一下 日本打敗仗 又被中華民國拿走 根據1952年台北和約第十條 在法理上 是不是已經是中華民國國民? : 被大清割讓,跟中華民國建立無關的漢人(台灣人),在當時他們是日本國民的身分。 以你的邏輯 日本打敗仗 又被中華民國拿走 根據1952年台北和約第十條 在法理上 是不是已經是中華民國國民? : : 有唐山公無唐山媽 那也是一開始漢人零星移入到清朝剛開始頒禁令時的現象 : : 乾隆年後就可以攜家帶眷了 這些人大部分住在北部 : 所以還是存在,雖然人數很少也許比原住民還少,但我們還是要尊重並包容他們。 你是指誰比較少 有混過血的 還是沒混過血的? 這裡我有點疑惑 我盡量回答 大致上來說 南部人與北部人在相貌上會有差異 主要就是在南部人有跟平埔族通婚 但這也是大致上來談 漢人的血液是佔大多數這是沒有疑問的 很多人常談台灣人已經跟平埔族 高山族混過血 不同款啦 結果你的堂號一看就看出來你是哪來的 從這裡就已經看出答案 你的文化認同顯然不是原住民那一邊 況且就算第一代有混過血 有代代都跟平埔族通婚嗎? 加上漢人移民不斷湧入下 原住民的血液只會越來越淡 而純種的原住民 一部分就被趕到山上啦 至於你以那句諺語當做歷史事實的佐證 我已經明示 那是乾隆以前的現象 乾隆以後是可以攜家帶眷的 如果你是指有混過血 那我推測為數很多很多 因為只要有一代混過就算 但是原住民成分有多濃? 那就要再看 我估計是很淡很淡 當然也不排除有些人沒有混過血 至於文化認同上 混血的是否會認為自己是原住民呢? 如果男方是漢人 女方是平埔族 那生下來的孩子就跟著漢化了 -- 鴛鴦繡取憑君看 願把金針度與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40.20 ※ 編輯: assistking 來自: 118.161.40.20 (07/29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