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moTT (momo)
看板CrossStrait
標題Re: [建議] 福佬沙文主義
時間Wed Jul 29 21:34:00 2009
※ 引述《assistking (美聲歌手)》之銘言:
: 你這一句很糟 不應該出現
因為我已經對你失去耐心,不想再重複我的論點或回答重複的問題。
如果討論下去還是一直鬼打牆的話,請恕我不再繼續奉陪。
: 首先 我哪裡有自我想像? 我已經給出一個文件 而類似的論述繁多
你對那個文件的批評就是建立在自我想像中,除非你根據文中字句來批評,不
要加入你個人過多的引申猜測,否則我無法同意你的批評。
: 你不把原住民納進論述中 以後你要怎麼擋住對岸的民族主義?
因為我不認為沒有納進論述,那是我一直提醒你要你證明的。
: 當你說你可以用現行體制來安撫原住民時
我什麼時候說要安撫了? 我是說要獨立請便。
: 對岸同樣可以用『現行體制』來安撫我們
對岸的問題不是用一套完美的論述就可以解決的,沒聽過槍桿子出政權嗎? 你要擔心
這個問題是不是太早了?
: 我功力不夠 說服不了你 我自然會加油
: 但是只有我要加油嗎?
對啊,不然勒? 是你不滿意又不是我。
: 我已經在做這件事了 我正在調整這個論述
那你可以寫出來交公評一下,看看哪邊認同的版友會比較多。
: 那就OK 沒有問題
: 我只是告訴你 你的邏輯推到底會怎樣 的確就是會這樣
啊怎樣? 前面不是說沒有問題現在又變成有問題喔?
: 但是你的當地人 他的條件你要如何認定?
當地設有戶籍的人。(回答第二次了)
: 原住民只要丟出多少年前它在哪裡活動 又豈止三縣兩島?
丟啊,我有反對過嗎? 不就跟你說我樂觀其成。(強調第二次了)
: 那請問一下 現行體制是否來自中華民國?
是。
: 它一直都不是外來政權 我已經在法理上回答過你
: 你可以指責它不民主或一黨專政 但是你要說它外來 法理上說不通
那是因為你只在意中國人的法理,而無視台灣人身為日本次等國民那五十年的法理。
: 我說了 我要是有為我謀私利 請你指出
有啊,你要站在道德至高點上嘛,所以你不管原住民到底有沒有要爭取獨立也可以
幫他們論述了一大篇,醬紫就可以打擊到你自認為的某些族群的沙文主義。
: 我是以中華民國國民身分替中華民國國民說話
那請你先調查清楚別人的意願,不要一張嘴就可以代表。
: 為何不是重點? 基調已定
喔,你說他爛就爛,我沒意見。
: OK
: 對獨立反感的當地人 包括漢人嗎?
我怎麼知道,我又不像你那樣善於猜測其他人的想法。
: 大家都是中華民國國民 OK?
ok
: 論述只有精不精 沒有在嫌長的
那就只能得0分,段落安排沒掌握好,文章架構不行文辭再好也是枉然。
: OK
: 我約正妹 表示我想要謀取某一種私利 畢竟這是一種私利吧
: 然而我在道義上願意還原住民三縣兩島 即使只是口頭 也是為了公義
你自認為的公義,如果對其他人來說不是公義,那也是你個人私利的一種。
: 這兩個 差很大
沒有差,都是私利,利多利少而已。
: 所以呢? 清朝是不是中國? 中華民國是不是中國?
是。
可以說是也可以說不是。
: 所以台北和約第四條 第五條才能生效 不是嗎?
你要戰條約去找別人,我沒興趣。
: 不想看 你又要拿什麼跟我談法理? 訴諸感情與情緒?
你自己不從日本次等國民五十年法理的角度來看,說什麼都沒用。
等你能尊重並正視台灣人那五十年的國家身分再來說吧,否則都是各說各話。
為什麼我要堅持這一點,因為我知道在台灣還有一些老一輩的老人當自己是日本人而
非中國人,對他們來說當時的roc的確是外來政權。
你一直強調要尊重少數,那麼能不能也尊重一下這些人的法理?
: 什麼叫沒有交集? 文證俱在
: 台北和約第四條 第五條中日文如下
: 第四條 茲承認中國與日本國間在中華民國三十年即公曆一千九百四十一年十二月九
: 日以前所締結之一切條約、專約及協定,均因戰爭結果而歸無效。
: 千九百四十一年十二月九日前に日本国と中国との間で締結されたすべての条約、協
: 約及び協定は、戦争の結果として無効となつたことが承認される。
: 第五條 茲承認依照金山和約第十條之規定,日本國業已放棄在中國之一切特殊
: 權利及利益,包括由於中華民國紀元前十一年即公曆一千九百零一年九月七日在
: 北京簽訂之最後議定書與一切附件及補充之各換文暨文件所產生之一切利益與特
: 權;並已同意就關於日本國方面廢除該議定書、附件、換文及文件。
: 日本国はサン・フランシスコ条約第十条の規定に基き、千九百一年九月七日に
: 北京で署名された最終議定書並びにこれを補足するすべての附属書、書簡及び
: 文書の規定から生ずるすべての利得及び特権を含む中国におけるすべての特殊
: の権利及び利益を放棄し、且つ、前記の議定書、附属書、書簡及び文書を日本
: 国に関して廃棄することに同意したことが承認される。
我又不是第一天混政治版,要戰條約去找別人,看著就煩。
: 舉例要適當 否則舉例對你的論述一點幫助也沒有
: 你舉蔣光頭不民主 搞白色恐怖為例 無法證明中華民國是外來政權
我沒有要證明那個啊,我是要講不管外來內來,同族殖民沒有比異族好多少。
: 很抱歉 請看條約第四條 第五條 外來政權?
: 中華民國已經繼承清朝了 這你自己也承認了
: 是日本放棄1941年以前與中國制定的所有條約
: 還本國? 日本人真要是把我們當本國人看我也就算了
: 但從歷史事實上看 是嗎?
跟你比,我寧願去尊重真正走過那一段歷史的台灣老人。
: 為何要回? 錯誤的邏輯導致錯誤的推論 我根本就不是在談血緣=國籍
: 我在跟你談法理 國際條約的效力
: 你已經錯誤理解我的論點 進而舉出錯誤的例子
: 我澄清我的論點即可 我不必再回你那個錯誤的舉例
喔,那請問如果不是因為戰敗+條約的話,在台漢人要怎麼變回中華民國的國籍?
那你自己先扯血緣幹嘛? 是你之前的論點錯誤還是我理解錯誤?
: 我懶? 我是請教你這個名詞的出處 我當然要知道你是根據哪種資料?
: 我引那些條文 我也會附上資料
: 這不是我懶 而是這個詞是你提出來的 那你就告訴我 你在哪看到的
: 我總得知道 你是不是有所本
約有4,220項符合同族殖民的查詢結果,以下是第 1-10項。 需時 0.14 秒。
看來你的名詞詞庫容量並不夠大,這並不是新名詞好嗎?
: 不想縮網址 是誰比較懶? 不過這裡就算了
不然勒,放大絕,不爽不要用~
: 不是 是因為那說到底是同一個問題 這個問題解決了 自然就能往下推
說到底我們根本沒共識,可以end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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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就是再也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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