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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截至2009/8/13,台灣南部受到莫拉克颱風重創118死35傷61失蹤,如小林村等多地 整村被活埋,則死傷人數還會增加,對經濟損害初估為150億,但是,馬英九身為台灣總 統卻遲遲不肯頒佈緊急命令救災,更拒絕國外救援!  一、馬英九拒頒緊急命令,因為不想擔待救災成敗之責!  頒布緊急命令,依據憲法第四十三條、或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規定,總統親自上 陣指揮、徵調所有資源救災,可以暫時超越一切法制!  馬英九以「地方救災,中央支援」的「災害防救法」,就是想把救災責任推諉給地方政 府!  災害防救法以地方政府救災為主,地方政府成立的救災中心只有被動協調救災物資、場 地、人力、機具、器具等功能;說穿了,災區政府只能請求其他直轄市、縣市政府支援, 但是,沒有強制力。  而緊急命令可以由總統指揮,直接主動徵調直轄市、各縣市政府要求上述人力物資等, 因此,以「災害防救法」在此人命關天時刻等於緊急命令的說辭,根本是不負責任說法!  再者,馬英九身為三軍統帥,有能力指揮國軍參與救災,可是,截至目前,馬英九調動 的救災軍力,居然比陳雲林來台時,毆打台灣人的警力還少!  連八七水災時的蔣介石、九二一地震時的李登輝都運用緊急命令救災,看來,馬英九不 但沒有李登輝的智慧,更是連屠夫蔣介石都不如!  二、拒絕國外救援根本就是草菅人命  馬政府救災延遲不力,又不讓國外參與搜救、救災,這種心態與視人民生命如草芥的中 國政府在四川地震初期拒絕國外有何不同?  中國這個心態就是拒絕國外干涉內政的極權政府心態!難道馬政府接受國外救災還要請 示上級中國政府嗎?  感想:  馬英九在邱小妹妹事件發生第一時間,還跑去親民黨慶跳舞尋歡,等到被媒體報導才說 苦民所苦。無獨有偶,八八水災發生第一時間,人民水深火熱開始時,馬英九還有興致跑 去參加婚禮,在該救災時不作該做的事,難怪連CNN都說台灣馬政府救災慢半拍! http://www.southnews.com.tw/polit/specil_a/059/00/00131.htm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4.192.205.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