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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新聞] 九二一執行長:已無需緊急命令 快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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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ost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九二一執行長:已無需緊急命令 快重建
時間: Fri Aug 14 12:23:41 2009
九二一執行長:已無需緊急命令 快重建
更新日期:2009/08/14 03:26 江慧真/專訪
中國時報【江慧真/專訪】
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執行長、台大教授謝志誠表示,以九二一頒布「緊急命令」只有
六個月期限的角度而言,這次風災其實已無緊急命令的迫切需要,落實《災害防救法》
應可因應。但他呼籲,比緊急命令重要的,是取得財源、重建計畫、災民貸款的政策落
實,「尤其是集體遷建和集體原地重建的政策是什麼?必須及早規畫,不能貿然承諾!」
各界要求馬英九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對發布「緊急命令」,但馬英九認為無
此必要。
比較九二一「緊急命令」和《災防法》,在財源上,謝志誠表示,九二一在第一階段以
「移緩濟急」,撥年度預算兩百六十一億元,加上「緊急命令」的八百億元,計一千零
六十一億元;扁政府上台後訂震災預算不得低於兩千億元的規定,總計前後任政府共投
入兩千一百廿三億五千八百八十萬元。
根據《災防法》,行政院移緩濟急四百億元,後續重建經費將由地方主導,再報請中央
政府補助。謝志誠認為,地方主導重建預算的主張,在於回歸地方自治的精神,優點雖
然可因地制宜,但缺點恐怕是財源不足,「地方政府預算平常就捉襟見肘,何來多餘經
費因應?恐怕仍須特別預算支應!」
在貸款和融資部分,九二一緊急命令由央行主導,謝志誠說,「央行一聲令下,當然叫
得動銀行配合!」銀行的利息補貼由央行編列預算支應;且擴及災民在受災之前的舊債
,災民受惠廣。但八八風災則由行政院災防會主導,利息補貼由各級政府編列,災民可
周轉解除債務的彈性範圍則較小。
災民批評國軍此次救災緩慢,九二一緊急命令中,行政院救災「得調派」國軍執行,但
《災防法》中改「申請制」,由各級政府向國防部申請,預計所需的行政程序當然比較
久。
此次中央地方在「撤離災民」意見不一,緊急命令中政府得強制撤離居民,《災防法》
則著重在災情產生之前,應勸告或強制撤離。謝志誠認為,當時地震已發生,和這次颱
風進行中不大一樣;強制撤離本身就有風險,如果沒有災情容易招致民怨,引發媒體輿
論反彈效應,屬於情勢評估層面的問題。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814/4/1p0o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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