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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Tking (來看看)》之銘言: : 關鍵是 : 所謂不健康曲目還沒有條列出來 : 反對什麼? : 一些低俗的歌曲 : 聽來都煩 : KTV要是能禁止了 : 該彈冠相慶才是 : 最大的意義在于 : 著作權、知識產權的保護,這其中的積極意義,才是重中之重 : 不清楚台灣的ktv的著作權保護進行得如何? 好吧, 有人問了, 我就現醜一下來回答吧。 首先附上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的連結: http://www.tipo.gov.tw/copyright/copyright_law/copyright_law_93.asp 假如嫌一百多條太累太複雜, 那這裡有比較精簡的: http://www.iipo.com.tw/copywrite/%E6%96%B0%E8%B3%87%E6%96%99%E5%A4%BE/main.htm 接著向各位報告台灣KTV著作權保護的現狀。 關於台灣KTV影音伴唱MV市場的著作權保護, 基本上只有八個字:「在商言商,以商制商。」 反正法規就定在那裡, 各大利益團體就自行去處理, 一旦抓到侵權, 若不能和解則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 公權力很少,也不需要介入, 反正有人提告我就開庭審理, 一切依法處理,謝謝指教。 有時利益團體做的太過火, 政府還得出面緩頰一番, 例如當年沸沸揚揚喧騰一時的成大MP3事件。 台灣關於著作權最有力量的利益團體, 除了國際五大唱片聯盟之外, 大概就是台北市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MPA) http://www.mpa-taipei.org.tw/ 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 (IFPI) http://www.ifpi.org.tw/ 財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 (MUST) http://www.must.org.tw/ ------------------------------------------------------------------------------ 好了,背景說完了,來談談現況。 在沒有著作權觀念的年代, 台灣不論是KTV經營業者(SP)還是內容供應商(CP)皆是地方派系林立傾軋, 當時的製作手段也粗劣, 一段風馬牛不相干的影片配上音樂加上會隨著節奏變色的字幕, 就是一部可以拿來唱卡拉OK的MV。 因為沒有有線電視所以沒有頻道可以播出, 唱片業者也沒有利用MV替唱片宣傳的概念。 後來你歌、優必勝、豪記等CP業者發現卡拉OK也是有利可圖, 開始整合上下游配合唱片業者行銷, 葉啟田、羅時豐等人開啟第一波黃金時代。 當時雖然沒有版權, 但是LD燒錄設備昂貴技術不普及, 因此不常見盜版問題。 但是有線電視的前身--民主台興起, (民主台是台灣衝撞戒嚴威權體制的先鋒XD) 常常拿他們辛苦拍攝的MV做為節目開天窗時的墊檔, 他們也莫可奈何。 從美國301條款開始, 著作權漸漸受人重視。 後來好樂迪跟錢櫃兩大連鎖量販式KTV業者崛起, (沒錯,錢櫃是發源自台灣的唷!) 同時國際唱片勢力也跨足台灣, KTV進入另一波革命的時代。 在下由SP不斷整併之餘, 上游CP業者也改成弘音、美華與揚聲三強爭霸。 他們轉型成為代理商, 仲介上游唱片業者, 將歌曲交由下游影音製作傳播公司拍攝MV, 再將做好的MV以授權的方式交由兩大業者使用讓消費者點播, 而MV也可以放在有線電視平台供唱片業者做行銷包裝之用, MV本身權利是握在唱片業者手上。 著作權法的訂定保障了唱片、MV代理商兼的利益, 但也給他們寡頭壟斷的機會, 有時在好樂迪唱不到錢櫃的歌,反之亦然的事情常會發生。 所以在法人利益團體、唱片公司、代理商與KTV業者四者所構成的利益輸送網絡體制下, MV業者不擔心著作權的問題, 民眾比較擔心唱不到歌。 現在台灣唱片業最擔心的著作權問題有兩個, 一個是非法伴唱機, 他們就像老式的卡拉OK一樣, 一段風馬牛不相及的畫面配上音樂與變色字幕就成了一段MV, 然後再遊覽車上、在家裡、甚至巷子口二十元卡拉OK中竄行, 目前已經在取締中, 上面mpa的網頁有相關的東西在此不贅述。 另一個是網路下載的問題, 這方面公權力倒是有介入, 所以以前一些向天馬啊、屁屁啊之類的網站不是轉型就是倒了。 然後Kuro跟eZpeer被五大跟IFPI叮的很慘, KKBOX跟奇摩取得授權後這方面問題也算解決了。 不過P2P軟體氾濫, 如何抑止音樂檔案透過P2P平台流竄依然是頭疼的問題。 至於盜版唱片, 噢...已經清查的差不多了, 而且有P2P還用的著花錢買盜版嗎XD 現況報告完畢了, 接下來是批判! ---------------------------------------------------------------------------- 從台灣經驗得知, 要維護著作權搞個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根本是畫蛇添足的行為, 在商言商有利可圖的事情就放手讓他們去做, 商人他們自然會把屬於他們的權利牢牢咬住。 但這也是資本主義的悲哀, 羊毛出在羊身上, 消費者只有乖乖被剝皮的份。 還好,我們有P2P軟體, 能向資本主義做出反擊的最後武器XD 言歸正傳, 假如非得這麼搞, 反倒間接證明公權力不彰, 既不法面對唱面業者的施壓, 又不能不聽唱片業者的話不嚴加取締, 就想出了這樣的方哈反過來把唱片業者騎在頭上。 這整件事情聰明的人都看的出來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保護著作權是藉口, 藉機審查過濾不當歌曲, 對民眾進行思想檢查與箝制才是真正的目的。 台灣努力了多久才讓出版法廢止才讓禁歌解禁, 聰明的你,中國人,想要重蹈台灣的老路嗎? 還是說你只要吃飽就好, 這些你都不用介意呢? ------------------------------------------------------------------------------ 後記: 哇靠....一篇文章寫了三小時, 創我個人紀錄了...0rz 大部分的人大概看到文章這麼常都直接按End吧.....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1.187
kuopohung:好文 210.240.202.94 07/21 01:40
sevenhahaha:先不論立場的話~~~好文 218.170.26.228 07/21 01:48
forhealth:推! 59.116.9.100 07/21 10:38
lkcs:這麼長,我也是直接End的,可惜了,還是推吧 58.63.114.174 07/21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