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hsiuwei (熱血青年冷小緯)
看板CrossStrait
標題Re: [情報] 文化部建統一KTV曲庫系統 防止不健康歌 …
時間Fri Jul 21 01:34:07 2006
※ 引述《YTking (來看看)》之銘言:
: 關鍵是
: 所謂不健康曲目還沒有條列出來
: 反對什麼?
: 一些低俗的歌曲
: 聽來都煩
: KTV要是能禁止了
: 該彈冠相慶才是
: 最大的意義在于
: 著作權、知識產權的保護,這其中的積極意義,才是重中之重
: 不清楚台灣的ktv的著作權保護進行得如何?
好吧,
有人問了,
我就現醜一下來回答吧。
首先附上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的連結:
http://www.tipo.gov.tw/copyright/copyright_law/copyright_law_93.asp
假如嫌一百多條太累太複雜,
那這裡有比較精簡的:
http://www.iipo.com.tw/copywrite/%E6%96%B0%E8%B3%87%E6%96%99%E5%A4%BE/main.htm
接著向各位報告台灣KTV著作權保護的現狀。
關於台灣KTV影音伴唱MV市場的著作權保護,
基本上只有八個字:「在商言商,以商制商。」
反正法規就定在那裡,
各大利益團體就自行去處理,
一旦抓到侵權,
若不能和解則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
公權力很少,也不需要介入,
反正有人提告我就開庭審理,
一切依法處理,謝謝指教。
有時利益團體做的太過火,
政府還得出面緩頰一番,
例如當年沸沸揚揚喧騰一時的成大MP3事件。
台灣關於著作權最有力量的利益團體,
除了國際五大唱片聯盟之外,
大概就是台北市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MPA)
http://www.mpa-taipei.org.tw/
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 (IFPI)
http://www.ifpi.org.tw/
財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 (MUST)
http://www.must.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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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背景說完了,來談談現況。
在沒有著作權觀念的年代,
台灣不論是KTV經營業者(SP)還是內容供應商(CP)皆是地方派系林立傾軋,
當時的製作手段也粗劣,
一段風馬牛不相干的影片配上音樂加上會隨著節奏變色的字幕,
就是一部可以拿來唱卡拉OK的MV。
因為沒有有線電視所以沒有頻道可以播出,
唱片業者也沒有利用MV替唱片宣傳的概念。
後來你歌、優必勝、豪記等CP業者發現卡拉OK也是有利可圖,
開始整合上下游配合唱片業者行銷,
葉啟田、羅時豐等人開啟第一波黃金時代。
當時雖然沒有版權,
但是LD燒錄設備昂貴技術不普及,
因此不常見盜版問題。
但是有線電視的前身--民主台興起,
(民主台是台灣衝撞戒嚴威權體制的先鋒XD)
常常拿他們辛苦拍攝的MV做為節目開天窗時的墊檔,
他們也莫可奈何。
從美國301條款開始,
著作權漸漸受人重視。
後來好樂迪跟錢櫃兩大連鎖量販式KTV業者崛起,
(沒錯,錢櫃是發源自台灣的唷!)
同時國際唱片勢力也跨足台灣,
KTV進入另一波革命的時代。
在下由SP不斷整併之餘,
上游CP業者也改成弘音、美華與揚聲三強爭霸。
他們轉型成為代理商,
仲介上游唱片業者,
將歌曲交由下游影音製作傳播公司拍攝MV,
再將做好的MV以授權的方式交由兩大業者使用讓消費者點播,
而MV也可以放在有線電視平台供唱片業者做行銷包裝之用,
MV本身權利是握在唱片業者手上。
著作權法的訂定保障了唱片、MV代理商兼的利益,
但也給他們寡頭壟斷的機會,
有時在好樂迪唱不到錢櫃的歌,反之亦然的事情常會發生。
所以在法人利益團體、唱片公司、代理商與KTV業者四者所構成的利益輸送網絡體制下,
MV業者不擔心著作權的問題,
民眾比較擔心唱不到歌。
現在台灣唱片業最擔心的著作權問題有兩個,
一個是非法伴唱機,
他們就像老式的卡拉OK一樣,
一段風馬牛不相及的畫面配上音樂與變色字幕就成了一段MV,
然後再遊覽車上、在家裡、甚至巷子口二十元卡拉OK中竄行,
目前已經在取締中,
上面mpa的網頁有相關的東西在此不贅述。
另一個是網路下載的問題,
這方面公權力倒是有介入,
所以以前一些向天馬啊、屁屁啊之類的網站不是轉型就是倒了。
然後Kuro跟eZpeer被五大跟IFPI叮的很慘,
KKBOX跟奇摩取得授權後這方面問題也算解決了。
不過P2P軟體氾濫,
如何抑止音樂檔案透過P2P平台流竄依然是頭疼的問題。
至於盜版唱片,
噢...已經清查的差不多了,
而且有P2P還用的著花錢買盜版嗎XD
現況報告完畢了,
接下來是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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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台灣經驗得知,
要維護著作權搞個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根本是畫蛇添足的行為,
在商言商有利可圖的事情就放手讓他們去做,
商人他們自然會把屬於他們的權利牢牢咬住。
但這也是資本主義的悲哀,
羊毛出在羊身上,
消費者只有乖乖被剝皮的份。
還好,我們有P2P軟體,
能向資本主義做出反擊的最後武器XD
言歸正傳,
假如非得這麼搞,
反倒間接證明公權力不彰,
既不法面對唱面業者的施壓,
又不能不聽唱片業者的話不嚴加取締,
就想出了這樣的方哈反過來把唱片業者騎在頭上。
這整件事情聰明的人都看的出來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保護著作權是藉口,
藉機審查過濾不當歌曲,
對民眾進行思想檢查與箝制才是真正的目的。
台灣努力了多久才讓出版法廢止才讓禁歌解禁,
聰明的你,中國人,想要重蹈台灣的老路嗎?
還是說你只要吃飽就好,
這些你都不用介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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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哇靠....一篇文章寫了三小時,
創我個人紀錄了...0rz
大部分的人大概看到文章這麼常都直接按End吧.....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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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uopohung:好文 210.240.202.94 07/21 01:40
推 sevenhahaha:先不論立場的話~~~好文 218.170.26.228 07/21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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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kcs:這麼長,我也是直接End的,可惜了,還是推吧 58.63.114.174 07/21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