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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tttaiwan (ptt)》之銘言: : 你又錯了 : 你發這個文,影響到我的心情,但不會被視為對他人自由的干涉。并不是因為 : 你所說的你有所謂無限發文自由。 : 而是因為你發這個文所造成的影響,比如對有些讀者造成的不快,被社會大眾認為 : 是一種可以容許的限度內。 : 不管在台灣還是我們這裡,這都是可以被接受的個人自由。 看起來全錯。以民權自由的制度,就算"社會大眾認為不可容許的範圍",只要 不影響任何人,這樣的言論也是要受保障。 不該出現以"社會大眾"來訂標準的言論自由。那樣會淪為暴民政治,一言堂發聲。 比方說:在文革期間,反對文革的言論,肯定就被視為"大眾不容許",而加以打擊。 你是支持那種"言論自由"嗎?你是支持那種"大眾容許限度"嗎? : 但假如你在網上發文泄露你們島上的軍事機密,或者對他人進行誹謗和中傷,那麼 : 你就逾越了社會公眾對你個人自由的容忍界限。 : 社會公眾的代理人——政府就會用強制力對你進行限制乃至懲罰。 : 所以,并不是別人無權干涉你的言論自由,而是你的言論自由還在社會公眾的容忍限度 : 之內。一旦你的言論超出這個容忍限度,你的言論自由被限制。 洩露軍事機密是影響到公眾的安全,是影響到別人的自由。當然是要加以制裁。 然而對他人誹謗和中傷,影響到當事人。當事人可以提出法律訴訟,但也僅有當事 人有權提出訴訟。政府根本無權干涉。 A兄在報上發文寫B兄是紅衛兵,B兄如果認為A兄是惡意中傷。那B兄可以提出訴訟。 但輪不到政府出面"用強制力對A兄進行限制乃至懲罰" : : 這就是自由的定義。是平等的,你看我的文不爽,可以再發文來回應。每個人 : : 的發言權是平等的,沒有誰高於誰。 : 你還是錯了。 : 發言權是不平等的。 : 人生來就是不平等的。 : 我從來不相信什麼人生而平等的烏托邦鬼話。 : 有錢人可以買斷媒體,可以出報紙,出書,可以找能說會道的說客宣揚他的看法。 : 而,沒錢的人,屁都不是。 : 就連南部的地下電臺也只是賣藥的衍生物。 : 這就是資本主義自由的真相。 : 醒醒吧,阿宅! : 你對自由的理解膚淺幼稚,只會不停跳針唸那些洋人的文宣。 : 麻煩多做功課,加油!好嗎? 發言權是平等的。沒有誰高於誰。你講什麼"買斷媒體,可以出報紙,出書" 但他的發言權力還是與普羅大眾一樣,並沒有層級較高。 他是可以將發言內容傳播的更快更廣,但他無權限制別人的發言權。 這是平等自由的社會。 與你所處的專制獨裁社會不同。那樣的社會,發言權真的是不平等的。 共產黨可以出報紙,出書,可以找能說會道的說客宣揚他的看法。 反共人士就不能出報紙出書。因為反共人士的發言權被限制了,被打壓了。 雖然中共憲法寫的很清楚: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但這條才是個屁。不...連屁都不是。 專制獨裁的支持者還在對民主自由的人士談自由,這不是搬石頭砸自己腳嗎? -- 雄性成年黑猩猩最重要的人生目標就是:爭奪權力 在爭奪權力的過程中,合縱,連橫,陰謀,詭計,拉一派打一派...什麼花樣都有 黑猩猩沒讀過君王論也知道怎麼當老大,當老大要"雨露均霑,利益共享" 黑猩猩非常聰明,聰明到...拒絕任期制!任何一個老大,幹不好就拉下台! 王道還 (人的腦子是做什麼的?)http://www.yzu.edu.tw/wutayou/active_5.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5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