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mperp (野中藍好萌)》之銘言:
: ※ 引述《ptttaiwan (ptt)》之銘言:
: : 影響到別人就是干涉?
: : 你在路上走,也會影響別人觀感。是不是干涉別人自由?
: : 你現在po這個文,胡說八道,影響我的心情,是不是干涉我的自由?
: : 你在辦公室吸一口氣,也會影響氧氣含量,是不是干涉別人呼吸自由?
: : 人,只要在社會中生活,就無時無刻不在影響別人和被別人影響!
: : 按你的定義,那都是干涉自由?
: : 很明顯,你的定義是錯誤的!
: : 自由也好,干涉也好,都有一個限度。
: : 這個限度不是你說了算,也不是我說了算,而是一個社會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
: : 由社會大眾共同形成的一套準則,一種規範,大家都認同按這個規範行事,
: : 大家的個人自由才能最大化,否則就會受損。
: : 所以自由從來不是天生的、無限的!
: : 因為各個人的自由,往往相互衝突,相互交叉,相互矛盾。
: : 自由,是社會大眾相互之間的一種妥協下的產物。不同的社會歷史傳統,形成對自由
: : 的不同容忍認定。這就叫 “ 價值觀 ”!
: : 看到沒有,我這個中國人比你這個只會repeat洋人價值觀沒有獨立思考能力的台灣
: : 人更有對自由的深刻認識。
: : 加油!好嗎!
: 現在我知道中共為什麼能這樣的無視人民權力的逮捕人民,而且不會激起公憤。
: 只要是"影響觀感"、"影響心情"、"影響氧含量"都能視為可干涉對象、可拘捕對象
: 都是中共說的算。
: 我發這個文,影響到你心情,你可以回應,但無權干涉我的發文自由。
你又錯了
你發這個文,影響到我的心情,但不會被視為對他人自由的干涉。并不是因為
你所說的你有所謂無限發文自由。
而是因為你發這個文所造成的影響,比如對有些讀者造成的不快,被社會大眾認為
是一種可以容許的限度內。
不管在台灣還是我們這裡,這都是可以被接受的個人自由。
但假如你在網上發文泄露你們島上的軍事機密,或者對他人進行誹謗和中傷,那麼
你就逾越了社會公眾對你個人自由的容忍界限。
社會公眾的代理人——政府就會用強制力對你進行限制乃至懲罰。
所以,并不是別人無權干涉你的言論自由,而是你的言論自由還在社會公眾的容忍限度
之內。一旦你的言論超出這個容忍限度,你的言論自由被限制。
: 這就是自由的定義。是平等的,你看我的文不爽,可以再發文來回應。每個人
: 的發言權是平等的,沒有誰高於誰。
你還是錯了。
發言權是不平等的。
人生來就是不平等的。
我從來不相信什麼人生而平等的烏托邦鬼話。
有錢人可以買斷媒體,可以出報紙,出書,可以找能說會道的說客宣揚他的看法。
而,沒錢的人,屁都不是。
就連南部的地下電臺也只是賣藥的衍生物。
這就是資本主義自由的真相。
醒醒吧,阿宅!
你對自由的理解膚淺幼稚,只會不停跳針唸那些洋人的文宣。
麻煩多做功課,加油!好嗎?
: 然而中共的統治不是這樣。中共是高於所有地位,發言權不平等、組黨權不平等。
: 出版自由也是,只有中共一家之言,其餘都要由中共審核。
: 像是毛澤東不為人知的事這種書,就不能出版了。但是罵蔣中正的書是可以出版。
: 你的發文,你的思想,你的邏輯,全部都是共產黨給你的那套。你沒有自由的思想。
: 你把所有與共黨不同意見的,都視為"洋人價值觀",這當然也是共黨教你的。
: 比較可悲的事,在大陸,有很多像我們這樣自由思想的,卻都被共黨所打壓。
: 我不知道你是怎麼看待那樣自由思想的大陸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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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話就是這麼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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