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CrossStrai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們生活中有分公領域與私領域 當然有些人會再分一塊出來 例如像哈伯瑪斯 提出人類有所謂的公共領域(要命 公領域與公共領域只差一個字) 像黃宗智 也認為傳統中國 至少從明清開始 有所謂第三領域 不過這裡就不細談了 反正我們一般人的言論主題大概也可以分成這兩大類 那就談公領域與私領域就好 這裡注意 我這兩個詞用得非常籠統 首先要思考的是 我們在談論私領域時 是否有言論自由? 例如他人的隱私 性癖好等等 我們在討論公領域時 是否有言論自由? 例如政府的施政 政黨的政見等等 再往前推 言論自由是為何被提倡出來? 對抗國王還是教皇? 國王或教皇 擴大來談 就是政府與教會 是否有不受批評的權力? 談論國王或教皇的隱私 這顯然是私領域 但國王或教皇身為政府或教會的首腦 那麼他們的私領域難道不是公領域的一部分嗎? 我這裡沒有答案 這裡只是提出個問題出來 =========================================================================== 美洲的發現 對當時的歐洲是震撼的 居然還有聖經沒提到的地方 如何以聖經去定位印地安人? 其實 這對聖經的權威打擊很大 那麼 聖經可以被質疑 可以被批評嗎? 坦白說 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 有一部分是非常反動的 因為聖經不容質疑 ============================================================================ 題外話 等到十八世紀中葉天文學發展後 聖經被某些人嘲弄更嚴重 因為若外星球有住人 如何談論耶穌的死? 那些星球如果也住人 那應該沒看過耶穌吧 那麼那邊就沒有福音 如果沒聽過福音 他們卻因此下地獄 那就太不合理了 所以耶穌應該趕場 趕去每個星球都被釘一次 然而這樣一來 也有神學上的麻煩 因為上帝之死的贖罪效力居然無法普及全宇宙 這不通啊 摩門經試圖解決這個問題 但有點糟 ============================================================================ 言論自由的需求 一部分可以追到 為了質疑被宗教包裝 卻不合理的現象 如今宗教在美國 已經是非常私人 非常私人的事 在公領域的痕跡極少 ============================================================================= 討論別人的私領域 對他人言行施予評價 如果過當 是不能以言論自由開脫的 這一點我想大家都沒有異議 所以刑法中 有毀謗罪 有公然污辱罪等等來規範言論自由的合理範圍 ============================================================================== 那好 談論公領域 是否比較寬? 政府擁有權力 擁有合法的暴力 因此為避免濫用權力與暴力 以言論批評政府的力道 是否要更強? 而政府為避免濫用權力與暴力 不能隨意反擊? 為何官員受到批評 被罵混蛋 但施罵者可以用言論自由來擋? 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 李敖罵張俊宏縮頭烏龜 結果法院判這是言論自由 政治人物本身 以及政治人物的言行 是否已經不僅僅是私領域 而已經是公領域了呢? =============================================================================== 有趣的問題 我自己也常在想 哈哈 -- 鴛鴦繡取憑君看 願把金針度與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47.147
lkcs:純end廢文 117.136.12.73 08/31 16:29
baboosh:助攻王 你來當第三個版主好了 218.71.141.2 08/31 16:29
assistking:我比較喜歡寫文章 118.161.47.147 08/31 16:30
assistking:而且我的個性沒有辦法當個公平的人 118.161.47.147 08/31 16:31
baboosh:沒有十全十美的好人 218.71.141.2 08/31 16:31
assistking:我沒有那個能力 而且板主兩位當得很好 118.161.47.147 08/31 16:33
baboosh:就這麼定了 218.71.141.2 08/31 16:33
momoTT:那你覺得主張推翻國家的言論到底該不該受保 219.70.70.24 08/31 16:34
momoTT:障呢? 219.70.70.24 08/31 16:35
baboosh:你說清朝該不該推翻呢 哈~ 218.71.141.2 08/31 16:35
lkcs:呵呵,府城妹是指臺獨言論嗎? 117.136.12.73 08/31 16:35
assistking:可以 他說他的 但是動武就不行 118.161.47.147 08/31 16:35
momoTT:可是在roc憲法保障下的言論自由,推翻roc或 219.70.70.24 08/31 16:37
momoTT:不承認roc,怎麼想都有點怪...? 219.70.70.24 08/31 16:37
assistking:我想過這問題 118.161.47.147 08/31 16:37
assistking:例如可以出書 說ROC該被推翻 118.161.47.147 08/31 16:38
assistking:但聚集一批人攻擊鄉公所 刑法得出動了 118.161.47.147 08/31 16:38
baboosh:那~~~紅杉軍呢?? 218.71.141.2 08/31 16:39
baboosh:台灣司法= JOKE 218.71.141.2 08/31 16:40
assistking:如果超過集會遊行法 那當然違法 118.161.47.147 08/31 16:40
momoTT:那是方法不好而已,如果要行動落實該主張又 219.70.70.24 08/31 16:41
baboosh:凱達夜市算不算違法? 218.71.141.2 08/31 16:41
momoTT:不能違憲,該怎麼做? 219.70.70.24 08/31 16:41
baboosh:笑~~~ 台灣的司法就跟便器差不多 218.71.141.2 08/31 16:41
assistking:那裡可以擺攤嗎? 118.161.47.147 08/31 16:42
assistking:我記得好像不行 118.161.47.147 08/31 16:42
baboosh:你去擺看看不就知道了 218.71.141.2 08/31 16:42
xmxrzhang:TG的遊行集會法呢? 117.28.163.128 08/31 16:42
assistking:會被取締 118.161.47.147 08/31 16:42
xmxrzhang:維族人肯定可以擺攤。呵呵 117.28.163.128 08/31 16:43
baboosh:ROC = 植物人 218.71.141.2 08/31 16:43
assistking:落實該主張 除非經過選舉 118.161.47.147 08/31 16:43
assistking:因為台北市攤販管理規則滿嚴的 118.161.47.147 08/31 16:44
xmxrzhang:比城管嚴嗎? 117.28.163.128 08/31 16:44
assistking:我不知道 我不知道城管有多嚴 118.161.47.147 08/31 16:45
assistking:攤販之登記、發證、規劃及管理 118.161.47.147 08/31 16:45
assistking:由本府建設局(以下簡稱建設局)負責 118.161.47.147 08/31 16:46
xmxrzhang:ROC有主權國家3要素啊 117.28.163.128 08/31 16:47
assistking:上面貼的 是台北市的規定 118.161.47.147 08/31 16:48
bluebrown:我看過路邊擺攤的在警察來之前互相通知 220.132.138.6 08/31 17:04
bluebrown:開始收攤逃跑.. 220.132.138.6 08/31 17:05
momoTT:就算經過選舉也不一定可以落實,說不定有國 219.70.70.24 08/31 17:05
momoTT:際干涉呢? 219.70.70.24 08/31 17:05
TERRIST:這些問題倒真的頗值得思考..^^ 58.114.68.128 08/31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