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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很多相關的描述﹐大陸的﹐台灣的﹐包括那個錄像﹐還有亞跆聯的官方聲明﹐我覺得 下面這種可能性很大。 在描述這個可能性之前﹐我說明幾個事實和預設的前提 1. 錄影畫面裡隻有一次檢測襪子裝備﹐前面兩次對襪子的檢查沒有在錄像之內 2. 官方說的比賽中很可能指包括試踢這個環節。也就是說在試踢前的一次檢測襪子之後 官方認為任何形式地改變襪子都算是違規和作弊。 在這樣的事實和前提下我試著描述這樣一種可能性(按時間順序)﹕ 1.在試踢前的一次對襪子的檢查中﹐楊已經換上舊襪﹐但是這個時候設備檢測員 發現襪子是合格的﹐沒有那兩塊感應器。(這個沒有在錄像中) 2.(錄像從這開始)楊上場﹐裁判對護具檢查﹐OK﹐但是沒有檢查襪子。 3. 試踢開始﹐工程師發現楊襪子異常﹐通知裁判﹐裁判或相關人員發現襪子上有 額外的感應器。也就說襪子和1 檢測的時候不一樣﹐襪子上多加了兩塊感應器。 裁判令其拆除。 4. 比賽正式開始。但與此同時﹐亞跆聯官員開始討論試踢時候發現額外感應器的事情。 5. 官員叫裁判中斷比賽。兩個官員指著楊的腳討論。很有可能是討論剛剛拆下的感應器 原來在腳上的位置。於是叫當值主裁到教練席把拆下的感應器收繳作為証物。 6. 然後判楊違規。 綜上所述﹐亞跆聯認為的違規就是在第一次檢測時和試踢時發現襪子不同﹐即試踢 的時候襪子上多了兩塊感應器。亞跆聯就此作出判定。 這個可能性最符合錄像和亞跆聯的官方敘述。 至於為什麼沒有在試踢發現感應器後就馬上判定失敗而中止比賽﹐是當時技術官員們 在討論。但裁判應該不讓比賽開始才對。 以上是我對事情真相的一個猜測。 ※ 引述《Rhadamanthuz ()》之銘言: : 此為廣州亞運女子跆拳楊淑君事件時間文字流程 : 此乃根據不間斷錄影畫面客觀略記 : 雙 至檢 都 回 主裝 都 電 : 方 登 另查 檢 到 審備 檢 雙 雙 子測 : 選 → 台 → 一電 → 測 → 擂 → 進觸 → 查 → 方 → 方 → 計示─┐ : 手 邊子 正 台 行摸 正 握 試 分正 │ : 介 接護 常 上 身檢 常 手 踢 板常 │ : 紹 線具 體查 OK 有都 │ : 與 顯OK │ : 示 │ : ┌───────────────────────────────┘ : │ : │ 主 大腳 楊下 在監除 拆審 雙 戴 開倒 場 : │ 審 會後拿 在退 主看腳 掉陪 方 上 開 賽數 邊有 : └→ 示 → 要跟掉 → 主至 → 審下後 → 後同 → 敬 → 頭 → → 第13 → 的意 ┐ : 意 求感 審教 與由跟 旋回 禮 盔 打 一秒 趙見 │ : 暫 楊應 陪練 錄教感 即到 致 場 磊 │ : 停 把片 同席 影練應 由場 意 │ : 機拆片 主內 │ : │ : ┌──────────────────────────────────────┘ : │ 主 主君 楊員 檢襪 官檢的繼 官 官 官 : │ 審 審有 淑邊 錄子 員錄教續 員在 員審 指主 : │ 暫 走 示所 君, 觀並 與左練與 要楊襪 以過 著審 : └→ → 向 → 意召 → 走離 → 查走 → 檢手席官 → 楊身子 → 手來 → 楊問 ┐ : 停 官 楊喚 向場 楊到 錄指方員 轉後 指 襪題 │ : 員 淑 官 的身 交向向交 一端 叫 子 │ : 後 談楊,談 圈詳 主 問 │ : │ : │ : ┌─────────────────────────────────────┘ : │ 主把應 主過 官跟 官場 大審 主楊 台 : │ 檢楊 官審把 審地片 審去 員檢 員邊 等 會至 審淑 灣 : │ 錄的 員去東 過上拿 把給 拿錄 檢開 人場 回君 提 : └→手教、示教西 → 去拆給 → 感官 → 著一 → 錄會 → 等 → 員邊 → 場失 → 出 : 指練 意練拿 ,掉主 應員 感起 趙討 召說 宣格 抗 : 向席 主席來 教的審 片 應端 磊論 等 喚話 判 議 : 練感 拿 片詳 主 : 剛邊看錄影畫面,邊畫圖。 : 可以確定繫爭的感應器是從場外的教練席地上拿的,不是場上選手身上的。 : 場外地上拿的,沒有裝配,這樣也能拿著這東西要入人於罪!!!!??? 太扯了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9.186.157.113 ※ 編輯: wildskychen 來自: 129.186.157.113 (11/19 07:23) ※ 編輯: wildskychen 來自: 129.186.157.113 (11/19 07:24) ※ 編輯: wildskychen 來自: 129.186.157.113 (11/19 07:26) ※ 編輯: wildskychen 來自: 129.186.157.113 (11/19 07:26) wildskychen:轉錄至看板 Olympics_ISG 11/19 07:32 ※ 編輯: wildskychen 來自: 129.186.157.113 (11/19 07:35)
artyman:這個猜測最後兩段 就把前面全部推翻了 203.70.75.195 11/19 11:02
artyman:若發現護具有問題 還在開會決定是否違規 203.70.75.195 11/19 11:03
artyman:那就不應該讓選手上場 這是比賽常理 203.70.75.195 11/19 11:03
artyman:請注意 辦國際比賽不是辦家家酒 203.70.75.195 11/19 11:04
artyman:不能邊玩邊決定規則 203.70.75.195 11/19 11:04
artyman:若趙磊等官員如你所言 如此不專業 203.70.75.195 11/19 11:05
artyman:建議他們全部辭職 改去辦亞洲盃家家酒 203.70.75.195 11/19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