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nlong (懶龍)
看板CrossStrait
標題Re: [閒聊] 范蘭欽與莊國榮
時間Thu May 7 12:23:51 2009
※ 引述《ptttaiwan》之銘言:
: ※ 引述《assistking (美聲歌手)》之銘言:
: : 我會發這篇文章
: : 主要是有感而發
: 看在你總算有點自己的感想
: 我回一下
: : 是的 藍營有郭冠英
: : 他的確該檢討那些人身攻擊的文章
: : 其實這種文章 很多論壇都有
: : 不管你是哪種立場
: : 但是 他是公務員耶
: : 在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四條中
: : 各機關任用公務人員,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其學識、才能、經
: : 驗及體格,應與擬任職務之種類職責相當。如係主管職務,並應注意其領
: : 導能力。
: : 前項人員之品德及忠誠,各機關應於任用前辦理查核。必要時,得洽請有
: : 關機關協助辦理。其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者,得辦理特殊查核;有關
: : 特殊查核之權責機關、適用對象、規範內涵、辦理方式及救濟程序,由行
: : 政院會同考試院另定辦法行之。
: : 各機關辦理前項各種查核時,應將查核結果通知當事人,於當事人有不利
: : 情形時,應許其陳述意見及申辯。
: : 有看到『對國家之忠誠』嗎?
: : 郭冠英應該清楚自己的分際
: 我看到了“對國家之忠誠”
: 可台灣似乎現在對國家認同是有分歧
: 有的人認同中華民國,有的人認同台灣是國家,有的人還認同中國,甚至中華人民共和國
: 雖然數量少。
: 這是民間。
: 如果對公務員來講,以公務員身份,他當然不能選擇這些民間觀點,而只能是依照所謂的
: 官方法律。
: 而根據所謂中華民國的憲法,國家是包括大陸的,台灣不是一個國家,中華民國憲法
: 是不支持台灣獨立論的。其他法律如有違背,一律無效。
: 很顯然,郭冠英的言論我沒有看到有任何違反“對國家忠誠”的地方。
: 相反,他非常忠於他的國家——中國。強烈的反對台獨分裂。
: 根本就是一個大愛國者。
: 所以,從法律上來講,依你說的那條去懲罰郭冠英是站不住腳的。
: : 至於莊國榮
: : 他也是反面教材
: : 選舉的時候使用不堪的言語來污辱另一陣營的候選人的父親
: : 這樣對嗎
: : 他是官員 動輒觀瞻耶
: 對莊國榮的事情,我不瞭解。
: 不予置評。
: : 雙方都有痛腳
: : 我們該檢討的是
: : 官員能否互相尊重
: 應該的。
: : 對使用語言的尺度能有所自律?
: : 否則惡性循環
: : 民主的品質哪能提昇?
: 這個是你們的假民主問題。
: 我就不多講了。
呵. 大部份的台灣人都不鳥憲法中有關國家領土主權之類,
因那憲法不是台灣人民主體意識正式通過的,
是外來政權硬搬來套上,鬼才會信蒙古是ROC的.
如果照憲法,中共就是叛國逆賊,范應該用力聲討才是要務.
但看起來更是合中共的義.照國民黨很久前定義叫
共匪同路人..在以前沒被國民黨關起來或殺掉就不錯了.
prc的憲法更是裝飾用的,黨有需要動員改一下就行.
寫寫也沒什麼認真在作的..就看黨意想用力實施那條.
某電影演的很傳神,魏忠賢要作掉某反對大臣,大臣問他有無聖旨?
老魏笑著笑著..你要聖旨?馬上就寫一紙蓋上印.
再說所謂漢族利益? 誰在定義? 照"民族英雄"老蔣的想法,共黨匪徒勾結俄共
造成戰亂死傷幾百上千萬的漢人才是漢奸..所以共黨就是漢奸集團.
認同共黨想法就是漢奸走狗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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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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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5.32.6
推 baboosh:中華民國現在是植物人狀態 218.71.141.5 05/07 12:24
→ kanabo:植物人?我以為是精神錯亂欸 211.23.82.154 05/07 12:25
→ baboosh:昏迷指數一 218.71.141.5 05/07 12:25
→ baboosh:那改成行屍走肉吧 218.71.141.5 05/07 12:26
→ kanabo:竟然放寬三聚氫氨的標準 以後高蛋白奶都 211.23.82.154 05/07 12:26
→ kanabo:不高蛋白了 只是高氨而已 211.23.82.154 05/07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