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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509040319-1.aspx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4日電)最高檢察署今天表示,前總統陳水扁被控二次金改案( 元大併復華部分),收到瑞士返還不法所得約新台幣2億894萬元。 最高檢指出,有關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等人所涉二次金改貪污洗錢案件,其 中陳水扁、吳淑珍所涉元大併復華之貪污部分,業經最高法院於民國101年12月20日判決 確定,判處陳水扁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億元,吳淑珍有期徒刑8年,併科罰金8000萬 元,其中關於元大併復華之不法所得2億元應予以沒收。 由於本案於偵辦之初,最高檢特別偵查組即向瑞士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凍結本案流向瑞士 的不法所得,經瑞士司法部協助凍結陳致中、黃睿靚所掌控設於瑞士威格林銀行( Wegelin and Co. Private Bankers)之Avallo、Bravo帳戶下的資產。 因此於二次金改案部分案件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後,特偵組於102年9月5日正式報請法務 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向瑞士司法部提出司法互助請求,請求瑞士司法部依據該國國際刑 事案件司法互助聯邦法(Federal Act on International Mutual Assistance in Criminal Matters)第74條A項,返還凍結於兩帳戶內,約當新台幣2億元的資產(有價證 券),並協助將凍結資產變現匯回。 特偵組承辦檢察官分別於102年10月間及103年12月間,二度親赴瑞士與瑞士聯邦檢察署檢 察官及瑞士司法部溝通討論互助事宜。 瑞士聯邦檢察署於103年4月1日命令將兩帳戶美金674萬 6840元資產(約新台幣2億元), 匯回最高檢察署指定帳戶,但陳致中等人對此向瑞士提出異議,全案於104年4月20日經瑞 士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兩帳戶內的資產均為海外有價證券,為利於檢察機關的沒收執行,瑞士聯邦檢察署檢察官 於境內先行變價後,再以現金匯還,扣除必要費用後的美金642萬9018萬元,約新台幣2億 894萬3085元,今天已全數匯到最高檢指定帳戶。1040904 什麼不法所得,這是臺灣獨立建國基金!!!! -- 我曾誤闖一個我以為式的文人看板,咎於那夥混人竟不以為恥的將板子分類掛在歷史名下。 板裡頭盡是些掛著文人招牌的混混,義憤填膺的聲討共產黨的稱為仗義而行,但板上官官相 衛的行徑不啻他們極力聲討的共產黨。於是我開始能體會現實中的共產黨的難處了… 為圖板上名聲之利益就使難為法制社會,真實得面對利益、人情的試煉想必更是九死一生。 混混尚能開脫,無知能為之辯解。但文人式的混混令人做噁則毋庸置疑人性已為萬惡共黨解了套,悲觀如我思「人類在往後追求靈魂上的純淨也只是徒勞無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19.2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rossStrait/M.1441371228.A.93C.html
morgen: 非也,是反中國,顧台灣的建設基金 218.35.211.99 09/04 21:12
bighukun: 嗯﹐阿扁龍體無恙就是最大的顧台灣 218.109.49.165 09/04 22:06
jiangjiang33: 台独建国基金回来啦,绿吱八高潮! 27.52.7.8 09/04 22:40
watermind: 一樓 111.83.49.235 09/05 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