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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mail protected] (毛毛貓)》之銘言: : 好吧﹐那麼你就陷入一個自相矛盾﹕ : 1/ 所謂他被告發到公安﹐是他在blog上寫的 : 2/ 他說他是純推測毫無証據﹐約談的是校方不是公安﹐也是他在blog上寫的 : 如果你認為1有可信性﹐你為什麼認為2沒有﹖ 我也沒有說我相信那位教授的說法 只是目前所接觸到的是兩種說法, 至於那個是事實真相,是見人見智 或許事實真相都不是甲、乙兩種情況 (例如:某師被和諧了,要求在博客上承認錯誤) 就好像是千島湖事件,也是有兩種說法 甲說:台灣團被武警在千島湖給滅了 乙說:明明犯人已經承認犯行並給槍斃了,台巴子還在說三道四,真不識抬舉 對上述兩種觀點,每個人的看法不同,個人覺得沒有絕對的是非對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38.93
A6:舉例失敗耶 真相只有一個 怎麼會沒有對沒有錯123.123.157.184 01/07 17:52
A6:就算沒有辦法證明是甲還是乙錯 但不能說沒有123.123.157.184 01/07 17:53
A6:"絕對"的對錯123.123.157.184 01/07 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