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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世紀後東亞商路上之交通要地:漁民、商人、海盜之據點 在大航海時代來臨前,由於臺灣島之孤立,早期外界對它所知甚少,包括東亞古國之中國 。有些學者認為三國時代所稱之「夷洲」即臺灣,然缺乏積極證據。亦有些學者主張,自隋 朝至元朝史書上之「流求」、「琉球」,可能就是臺灣或包括臺灣的東方島國,不過也有研 究者認為都是專指今日的沖繩。 唐代以後,中國對外貿易日益發達,尤其是東南沿岸,至宋朝、元朝,泉州港竟發展為中 國甚至世界第一大港,福建商人活躍於東亞海域。但由於臺灣無何有價值之商品,並未有貿 易往來。到了元代,在澎湖設立巡檢司,納入版圖,屬晉江縣管轄;對於臺灣,則仍未建立 政治關係。 至明朝,尤其是十五世紀後,東亞商路日益興盛,形成一貿易圈,臺灣位於航路必經之地 ,因此外界對它的了解日增。十六世紀下半葉明朝開海禁後,福建商人活躍於東亞各港口; 接著在十六世紀末,日本亦鼓勵海外貿易,日商積極參與東亞貿易;加上歐洲商人東來後亦 全力拓展國際貿易;因此中國、日本、南洋間商業往來極為頻繁,也因而發現臺灣島之存在 。對此神秘之島,華人稱之為小琉球、小東島、北港、東番,以及與臺灣同音的大員、臺員 、大灣等名稱;日人稱為塔迦佐古、高山國(日文音為Takasago)等;西方人則名之為「福 爾摩沙」(Formosa)。 由於東亞大國之中國限制直接貿易,臺灣由於鄰近大陸,地位重要,又是一無所屬之三不 管地區,各地商人逐漸以其為交易據點,而海盜、漁民亦逐利其間。 (一)漁民採捕地 臺灣四面環海,寒、暖流交會,漁產極為豐富。澎湖因寒、暖流交會,自古即以漁產豐富 著稱。臺灣西部沿海之漁業亦發達,其中以烏魚最重要。漁民稱烏魚為「烏金」,其卵所製 成之烏魚子,乃華人桌上珍品,價格昂貴。由於每年冬季烏魚南游至臺灣南部沿海產卵,吸 引大批中國漁民來臺採捕。 據中國史書所載,早期來臺之華人的確大多為漁民。十六世紀,明代史書均稱有極多漁民 至臺灣(北港、東番)捕魚,從北部雞籠、淡水至南部,都有他們的蹤跡。據稱,老練漁夫 最快一夜或一日夜即可自閩江口直抵雞籠、淡水,而福州近海漁人每年五月初四夜,常順風 而渡,黎明即至淡水,網取海魚再返航,以應五月五四日端午節之用。由此可見漢人在臺捕 漁業之活躍,因此有些學者認為最早的漢人移民當是漁民,而最早的聚落可能是今高雄市前 鎮漁村,唯此點有待進一步研究確認。 (二)商人之「自由港」:琉球、中國、日本 由於臺灣無一主權政府,實際上是一個三不管地區,不須繳稅,亦無行政干擾,形同自由 港,各國商人逐漸在此自由貿易。其中以中國、日本商人最活躍。 明代建國後,鑑於倭寇之禍,厲行海禁政策,禁止華人出海;對外人則行朝貢貿易制度, 容許稱臣納貢國家進行有限度的貿易。一三九八年後,琉球商人開始與暹邏等東南亞國家貿 易;一四二二年,以低姿態對明朝進行朝貢貿易,受明朝策封為琉球國王,取得貿易優惠而 崛起於東亞海域。琉球對明朝極為恭順,貢使往來極為頻繁,透過琉球商人,東亞形成一小 型的貿易圈,至隆慶四年(一五七○)後,琉球勢力方衰落。在此期間,臺灣由於位於東洋 航路要衝,漸為外人所知。臺灣北部海域有基隆島、棉花嶼、花瓶嶼、彭佳嶼等四島,中國 船隻沿著這些島嶼航行至琉球、日本,雞籠、淡水乃成為重要的指標點與補給站。明初稱沖 繩本島為大琉球,可能在一三七三年以後,稱臺灣北部之雞籠、淡水一帶為「小琉球」。 琉球商人衰微後,華商崛起,對臺灣之了解亦大增。十六世紀,明人稱臺灣為「小東島」 、東番、北港等,且有更深入而明確的認識。十六世紀後半福建開放海禁後,臺灣南部的貿 易與漁業日益興盛,大員(Tayouan,臺南安平)一帶吸引中、日之漁、商聚集於此,因而大 員、臺員、臺灣等音譯名稱逐漸通行於世,日後「臺灣」則成為全島之名稱。 一五六○年代末期,閩、粵官方合力平定海盜曾一本之亂後,福建沿海局勢較為穩定,明 朝政府乃放寬海禁政策,開始施行「船引制度」,允許本國船隻自漳州海澄縣的月港出海貿 易。隆慶元年(一五六七),福建巡撫塗澤民請開海禁,實施「船引」制度,准許居民至東 、西洋貿易。不過,臺灣「產無奇貨」,貿易額有限,閩商主要前往日本,臺灣往往只是過 境地。大體上,漢人至臺灣北部者大多為開採硫磺、購買鹿皮,與原住民進行以物易物(bar ter)之交易,至南部者則多為捕魚。 除華商外,日商自十六世紀末年後也相當活躍。明嘉靖四十四年(一五六五)四月,西班 牙艦隊登陸占領菲律賓群島後,即發現每年有日商與漢商到呂宋貿易。明萬曆十年(一五九 二),豐臣秀吉統一日本後,頒「御朱印狀」予出海船隻,拓展海外貿易,更多日商活躍於 東亞各商港,包括暹邏、馬來半島、菲律賓、臺灣。一五九三年,即曾有在臺灣、馬尼拉經 商致富之日商納屋助左衛門進貢當地特產予豐臣秀吉。 綜言之,由於十六世紀末葉後東亞貿易甚盛,而明朝卻限制貿易,防倭寇尤其嚴厲,因此 鄰近福建的澎湖群島、臺灣島,便成為日本人與中國貿易的踏板或取得中國商品的據點。其 中大員(今安平)因位於中、日、菲通路上,已發展為中外商人自由貿易之地,而日商擁有 雄厚資本與良好組織,在北線尾(在今臺南)建有一日人聚落,長期從事絲綢等華貨之交易 。此外,由於臺灣北部產金,亦有日人前來採金,甚或定居。因此臺灣形同東亞自由港,貿 易日盛。 (三)海盜根據地 隨著東亞貿易之興起,海盜亦產生,以分嚐一杯羹。事實上,不少海上冒險分子組成亦盜 亦商之盜商集團,聲勢浩大。由於原住民未有國家組織以自衛,以致東亞海盜,包括倭寇, 常入侵盤據,做為劫掠海上之據點。 倭寇指十三世紀至十六世紀期間,活躍於朝鮮半島至中國大陸沿海一帶的海賊集團。以十 五世紀半為分水嶺,分成前期與後期。前期為十四至十五世紀半,活動範圍主要為朝鮮半島 、中國沿海一帶,以日本人為主體,稱為「真倭」;後期在十五世紀半至十六世紀,其活動 舞臺為中國沿岸、東南亞方面,成員以中國人及朝鮮人為主,稱為「假倭」,其為害更大。 倭寇發生的主要原因是明代中國生產力增加卻又行海禁政策,於是外人只好以劫掠、走私方 式取得中國貨,而閩、浙大姓亦與之勾結,以牟取暴利。 嘉靖四十二年(一五六四),倭寇侵擾福建,為戚繼光所敗,乃遁居雞籠,並大肆焚掠, 原住民不堪其擾,退居山後。萬曆三十年(一六○二),倭寇又以東番(臺灣)為巢穴,騷 擾海上,明將沈有容來臺征剿。萬曆四十五年(一六一七),倭寇又據臺,以竹篸(今新竹 )港為巢穴,縱橫臺海。直至一六三六年日本鎖國後,禁止日人出海,倭寇方漸滅跡。 除倭寇外,中國海盜亦一大禍害。由於閩粵山多田少,有賴漁業、商業補足生計,明代之 海禁迫使居民鋌而走險,入海為盜。初以澎湖為巢穴,因官軍追剿,轉至臺灣。海盜據臺始 自林道乾,嘉靖四十二年(一五六四),騷擾沿海,為都督俞大猷所敗,乃入據北港(臺灣 ),足跡遍及中、南部。其後以臺灣非久居之所,乃恣殺土番,自安平(一說打鼓山)遁去 占城(在馬來半島)。林道乾死後,另一海盜林鳳繼起,萬曆二年(一五七四),自澎湖侵 入臺灣,經總兵胡守仁領兵,聯合原住民予以擊退而敗走菲律賓。 不過,若論與臺灣關係最密切的海盜(或盜商集團),莫過於顏思齊與鄭芝龍。顏思齊是 福建漳州海澄人,乃日本長崎之華僑,與鄭芝龍等二十八人結一幫派,天啟四年(一六二四 )密謀推翻幕府,事敗後逃至臺灣。次年,思齊去世,鄭芝龍繼起領導,聲勢更大。 鄭芝龍原名一官,福建泉州府南安縣人,勇猛好武,精明而富於謀略。一六二四年後,組 織群盜,以臺灣為基地,橫行海峽,劫掠沿海。由於他行軍有紀,善施小惠,居然甚受百姓 之歡迎,官府稱其為「古今曠見之元凶」。他屢次打敗官軍,一六二七年竟然占據廈門,官 府無奈,乃於一六二八年加以招撫,任命為海防遊擊。他全力掃平其他海盜,一者消滅對手 ,二者立功升官,至一六三九年,累升至總兵,因此得以壟斷中國貿易。海船需有鄭氏令旗 ,方能出海貿易,每船年納銀三千兩,因此歲入千萬兩。他也組織一支龐大商船隊,名為「 一官船」,往來東亞各港,進行貿易,同時與在臺之荷蘭人訂約交易,成為國際大貿易商。 因此他不但掌握兵權,威震東亞,而且富可敵國。據云,一六三○年代福建飢荒時,他也曾 經協助飢民渡臺拓墾,一身兼具盜、官、商三重身分,在中國誠屬罕見。再者,他在一六二 八年對明朝輸誠時,仍有部下留在臺灣,和他互通聲氣,並於日後領導漢人抗荷(郭懷一事 件)、協助其子鄭成功攻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