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a-diane 看板]
作者: openear (開耳) 看板: a-diane
標題: 宗教與政治
時間: Thu Dec 12 18:27:50 2002
要回應我的人、請看完我整篇文章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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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是否了解政教分離的意義?
我發覺很多人對政教分離的意義並不了解。
政教分離:是一種政治制度的設計,主要是禁止宗教勢力控制政權
而迫害其他的宗教、也在於禁止政府以公權力來影響、控制、甚至壓迫宗教。
因此、政教分離、並不是剝奪宗教人士或宗教團體應享有的政治權利,
宗教團體及其信徒本身是有權參與政治的。
在民主國家,有些宗教團體會透過對政黨或候選人的支持與否
來展現宗教對政治的影響力,例如美國的基督教聯盟
在近二十年來就會以集體力量、在政治選舉中發揮重要的影響力,
在1992年,基督教聯盟就成功地讓若干民主黨的國會議員候選人落選,
在日本甚至有宗教團體成立政黨,如公明黨就是由創學會和日蓮正宗成員
所組成的政黨,長期以來還擁有不少國會議員的席次,
有時還成為組成內閣時的關鍵少數。
為什麼有宗教團體參與政治,也並未能破壞政教分離的原則?
在1998年美國大選時,共和黨的羅伯生牧師和民主黨的傑克森牧師
都是黨內初選的候選人,甚至在初期還頗得到的一些選民的支持。
如果牧師當選了總統,也不見得能以宗教來統治國家,
因為還有議會,還有法院,更有憲法來制衡和約束。
如果議會也由宗教人士控制,或許宗教就會臨駕在政治之上,
因為議會可以透過立法過程來破壞政教分離的原則。
只是這種可能性,在民主國家,是微乎其微的,
因為社會是多元的,宗教也是多元的。
一句話,我支持宗教團體及其信徒有參與政治的公民權。
本文有部分內容節錄自《社會學與台灣社會》
不知道會不會觸犯著作財產權
但我希望大家尊重信仰自由
還有,本人不信宋七力,在此一併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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