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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名稱: 「刪推文」之相關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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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中止於: Sat Dec 1 09:46:21 2007
◆ 票選題目描述:
是否要:
新增條文如下: 他-1 發文者刪除推文,使被刪推文之發言者不滿
且 發文者未對此致歉
刪 被刪推文之發言者 可據此依規定向板主提出檢舉
而板主可以 加記一點 處份發文者
他-2 推文者於文未之推文離題 引起發文者之不滿
礙於尊重推文者之發言自由,且依解釋文 *他-1 不便刪除
刪發文者據此可依規定向板主提出檢舉
而板主可以裁奪是否 以 加記一點 處份發文者
*註 兩條文互為配套,將包裏表決
◆投票結果:(共有 23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是, 處份 亂刪推文 與 推文離題 14 票 60.87% 60.87%
否, 不需設限 尊重自由 期待共識即可 7 票 30.43% 30.43%
無意見 將尊重 是/否 之多數決議 2 票 8.70% 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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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者建議:
○使用者 oodh 的建議:
尊重投票決議, 就算法規上路 還是希望大家多自制 減少我的負擔
○使用者 chasemasami 的建議:
Pash77不要再刪推文了 就是對自己講的話沒自信才一直刪推文 可悲啊
Pash77不要再刪推文了 就是對自己講的話沒自信才一直刪推文 可悲啊
Pash77不要再刪推文了 就是對自己講的話沒自信才一直刪推文 可悲啊
○使用者 ChallengerII 的建議:
自由不是不負責任的藉口
○使用者 goldenlen 的建議:
刪推文沒意見,離題推文如果是連續行為贊成依程度適度處分
另外擅改推文也應該處分
○使用者 pukka 的建議:
有關離題與否的認定,宜以版主認定或一般共識為標準,以免硬凹的情況發生
○使用者 DoublePlay 的建議:
刪刪推文又不是要槍斃的事
○使用者 jsu 的建議:
尊爵 不凡 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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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票數 = 23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