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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不選擇to板是因為我知道板主有行政裁量權,空間地帶是模糊的 不過既然板主希望我發文表達自己的意見 那我就把自己看法說出來給板主參考 1.跳針一詞非禁詞 既然被定性成非禁詞那又何來攻擊之嫌 2.事實上,我被判處攻擊群體或攻擊個體不重要 因為差別只在於有無提出檢舉之必要而已,一樣無損於跳針一詞為禁詞可能 3.因為 跳針 是發文的一種狀態形容,是爭議的一部份 不屬於對人的攻擊 但你推文文指是指稱 P板友的行為 而非他的某一篇文章 所以應該足以讓我採納 上面可以知道,板主自己將跳針一詞做了限縮解釋 跳針使用上本來就有指涉發文者對相關議題故意迴避或者發文文章內容刻意迴避 相關主題的意涵 上面兩種都是行為,是指板友對主題或內容刻意迴避動作 現在板主自己把他定性成跳針指稱發文者文章內容跳針 那麼如果該板友提出檢舉以為他只是不想回應跟跳針無關怎麼辦?那麼 還是攻擊板友不是 還是回到裁量權部分 所以老實說我實在無法理解板主你說的攻擊不攻擊的意思 我想了想只有一種可能是板主的跳針意指該板友重複發相同的文章 內容方為跳針,不過在我看來像亂板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117.19
oodh:這裡的「禁詞」是指 1-3所禁用 不代表無不雅202.132.156.224 11/14 11:15
oodh:1-3 所不禁用 的不雅之詞 還是可以適用 3-2-5202.132.156.224 11/14 11:16
oodh:但,3-2-5只對於人身攻擊有效 跳針可能不屬202.132.156.224 11/14 11:17
oodh:於人身攻擊,這點你沒說錯 端看文意 也可能屬202.132.156.224 11/14 11:17
oodh:我只是重申 1-3 列表不禁用的原則之一是202.132.156.224 11/14 11:18
oodh:屬於爭論文章範圍的不算人身攻擊 並沒有要202.132.156.224 11/14 11:18
oodh:把跳針定死 至於跳針不被1-3禁用是成文規範202.132.156.224 11/14 11:19
oodh:既然成文了就無可迴避,但仍不影響當它指人202.132.156.224 11/14 11:19
oodh:而不指文的時候 對其他條文的觸發202.132.156.224 11/14 11:20
oodh:我好像解釋得挺亂的 再回文好了 推文太麻煩202.132.156.224 11/14 11:22
oodh:-----當作上面不存在吧,看回文-------202.132.156.224 11/14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