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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件事要講 首先呢,板主要向各位道個歉 過去這一個月 為了讓大家試應板規,有兩個部份板主只著重在精神 而沒有實抓 一方面也是因為抓起來很麻煩啦... 其一是「以 1-7-2 不禁用之詞 作 非政治非特定 對象攻擊」 在這次的例行板務範圍裡 有兩句推文其實都違規了 (不同人說的 不同篇文章 一綠一藍) 1. 泛藍的又要當作沒看到了 2. 發動無視技能 像這種 看起來似乎是在討論文章內容 的攻擊 只有在「對板友個人」的時候 才會因為 板規 1-7 解釋文1-7 的規定 而不發動板規 1-3 但實際上 它是違反了 板規3-2-4 :攻擊 非政治之非特定人 上述兩個例子都是攻擊這個板上 某種支持傾向的板友 板主判斷是否觸發板規 是會以原意來看的 因為規範、罰則 是為了讓板面更適合理性討論 而 拐彎抹角 地罵人 並不會比直接罵 還有利於理性 自然也就不會因此 在板務規範的觸發上 得到寬待 希望有習慣「酸」對面陣營的支持者 的人 在進板前最好把在其他板(論壇)的發言習慣留在門外 其二是 「三行以下文」 一直以來我都沒有實抓 但,一如上面的「攻擊非政治不特定人」 今天我發了一個 裡面有很多重要、關鍵 設定的解釋文新增案 所以之後我會抓很嚴 希望習慣貼新聞板友 能多花一點時間 補上幾句 第三 這次例行板務範圍內 有一串「北市垃圾袋」相關的討論 涉及到族群議題 我要說的是 基本上 以「檢討政黨、人物 對族群的立場 和 政見」 或 「討論制度、教育 是否對族群不公」 是本板所接受的 而 批評「某些族群」如何如何 則是違反 3-2-4 也就是說 「錯不在人民,要檢討的對象不該是人民,而是制度」 就像大約三四年前 教師上街頭爭取「納稅權」一樣 他們有優待其實也是被迫的 可以的話 他們也想要讓大家看到他們靠實力得到的報酬 而不是被不重要的優待給模糊了他們的付出 希望大家在討論 有關族群、職業 的議題時 論述方向要拿捏好 否則到時候又覺得「怎麼這不能講,怎麼他沒事我被罰...」 第四點要說的是 投票結果出來了 21 比 20 從開票後 對政治人物使用暱稱 並不全然視為 不雅用詞而觸發 板規 3-3-2 這次新增的解釋文 已經有許多條列項 希望大家看一下 不要誤用了... 為了避免 還是有人沒力氣看完新增解釋文的公告 在下面 附上 上面提到的三項新增內容: ----------------看一下吧,很重要的,最好是把新增案的公告也看一下 還有很多其他的規定新增哦 ----------------- 於 *規1-7 之下 加入以下解釋句 (板規 1-7 是 1-3 的舉例項目 1-7 一開頭便說了 這是「人身攻擊」的正、反面列舉 故,不論是 1-7-1 或 1-7-2 提及的包含與不包含 都不能延申到對「非政治、非特定人物之攻擊」 比如說,罵一個板友是 吱吱 因為1-7-2明定,所以不會觸發 板規 1-3 但 如果說「吱吱都...」 「這裡都跳針的啦」 雖然吱吱、跳針 都是1-7-2負面列舉項 因為對象不同,不是人身攻擊,所以不影響 「違反板規 3-2-4」 同樣,不列入嚴重人身攻擊 還是可以作不悅的理由 而「判決觸發板規 3-2-5」 或,如果說「政黑都是藍蛆」 即便不因為 蛆 為1-7-2的列舉項 卻還是違反「3-2-1」(見解釋文 *規-3-2-1 他板事務 ) 以上,反之 1-7-1 之正面列舉項也不能作為觸發 與板規1-3有連結 之外其他板規之依據 由於 板規、解釋文試用其間 判決鬆散、尚未適應 故容易使板友以為 「吱蛆 隨便講都可以」 在此特別提醒 "不能以 1-7-2 之列舉項目作為 攻擊「非政治非特定」人物之措詞 " 希望大家能適應之; 由於本說法並無涉於條文本身 -- 本來就這樣定的 故不另作條文 而是補充解釋句) 於 *規-3-2 條文中下增加條文: 。 未滿三行之文章,若內容無回應前文、或為主動發文者 加記一點 -- 轉載新聞內容、他人發言 且有貼該文全文者 例外=不計點 其餘不記點; 連結、連結之標題或說明、轉文之標題或說明 不計入三行中 轉文內容為他人創作、發言者,不計入三行中 轉文內容為本人創作、發言者,計入三行中 (以id判定 真實身份 或 其他網路身份者 可於處份後提出申訴) 轉貼連結為 轉文id本人之blog等 會經由他人點選得到效益之連結 若無轉貼其連結之內文、亦無連結、標明、說明 外 三行以上討論文句 則觸發 *規-3-2 加記一點 (請參照 *規-1-4 將可能同時觸發 板規1-4 判定為廣告文) 上下加起來亦不足一半畫面寬之文句 板主可視為一行 (07/11/27 - 23時 板主新增) 新增下列條文 *規-3-3-2 以下列舉本板所認定之不雅用詞,非以下列舉者,皆不受處份,被列舉者 皆違反板規 3-2-5 以下列舉項: 與列舉項諧音者 可板主認定算被列舉 (由板主視是否有惡意為原則) (有些列舉項本是原字的諧音字 那原字(諧音 的 諧音)自然是不算不雅用法) 有不雅部份相同者、套用於他人之稱呼算被列舉 不雅之定義並不受限於該詞作 何種詞類、時態 之用,以下區分只是便於理解分類 (括弧中說明)為板主列舉依舉,符合說明的較容易被列舉 但 符合說明 而未被列舉者,依然不視為 列舉項 例舉: 不雅稱呼 = 洨扁 + 衰扁 + 雖扁 + 扁皇 + 扁帝 + 馬小九 + 馬奶 + 露奶 + 小夫 + ^ _^ + 神豬 (嘲笑他人之 非關政治習性與人身特徵) + 杜不漲 + 度姑長 + 謝痔萎 + 輸真慘 + 鷌鶧鳩 + 冥浸洞 + 狗民洞 + 顧面桶(惡意以錯別、諧音 之名稱) + 杜家拳 + 鄭哭哭 + 郝丁丁 (結合其他網路用語 之稱呼) + 婊子 + 賤貨 (一般認定之人身攻擊) 不雅動詞 = 狗幹 + 肛肛 + 舔屁眼 + 捧卵芭 不雅形容 = 公車 + 北港香罏 + 變態 + gay + 戀童癖 (07/11/27 - 23時 板主新增) 於 *規-3-2-4 中 增加下列條文 。關於族群相關議題: 攻擊 某政黨、政治人物、政策、現有制度 對族群之不平等對待或有成見偏愛 由於攻擊對象並非「非政治之非特定人」 故不在板規 3-2-4 所限 攻擊 某族群 是貪便宜、愚笨、侵占國產… 即違反板規3-2-4 (07/11/27 - 23時 板主新增) ----------------如果你把它看完了 那我就多聊兩句----------- m文 是板主的權利 基本上 我說過了「值得留下來給後面的板友看的」我就會m (北捷爭功 高捷諉過 北宜爭功 高鐵諉過 計劃、發包、動工、完工 的人都可以爭功、都可能被諉過 北投溫泉在台北市 算到馬市府頭上也不是一個很特別的算法 科學園區計畫、捷運、鐵路地下化 其實都是中央排定規畫的 還不是給地方政府拿去無功勞) (板主自認、相信板友 對南韓的認識、研究 沒有比那位被看不起的學者來得深 那它的文章就值得被留下來 ) 除非你打算推翻它的數據 否則 因為你看不起、不喜歡 那些文章的作者、結論、方法 就在那邊「m文?」 甚至是對板主謾罵 那麼, 我在這裡提醒大家, 我是不會為你的抱怨改變想法的 以上,感謝大家看這麼長的公告... -- 烏雲連夜幕轉紅 夜幕轉紅漫天東 紅漫天東有客來 東有客來人情濃 來人情濃酒千杯 濃酒千杯盡思愁 杯盡思愁醉人易 愁醉人易再相留 ~ 《客來》。不返 2000.11.03 不返詩集 http://www.wretch.cc/blog/ood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32.156.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