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件事要講
首先呢,板主要向各位道個歉
過去這一個月 為了讓大家試應板規,有兩個部份板主只著重在精神 而沒有實抓
一方面也是因為抓起來很麻煩啦...
其一是「以 1-7-2 不禁用之詞 作 非政治非特定 對象攻擊」
在這次的例行板務範圍裡 有兩句推文其實都違規了
(不同人說的 不同篇文章 一綠一藍)
1. 泛藍的又要當作沒看到了
2. 發動無視技能
像這種 看起來似乎是在討論文章內容 的攻擊
只有在「對板友個人」的時候 才會因為 板規 1-7 解釋文1-7 的規定
而不發動板規 1-3
但實際上 它是違反了 板規3-2-4 :攻擊 非政治之非特定人
上述兩個例子都是攻擊這個板上 某種支持傾向的板友
板主判斷是否觸發板規 是會以原意來看的
因為規範、罰則 是為了讓板面更適合理性討論
而 拐彎抹角 地罵人 並不會比直接罵 還有利於理性
自然也就不會因此 在板務規範的觸發上 得到寬待
希望有習慣「酸」對面陣營的支持者 的人
在進板前最好把在其他板(論壇)的發言習慣留在門外
其二是 「三行以下文」 一直以來我都沒有實抓
但,一如上面的「攻擊非政治不特定人」
今天我發了一個 裡面有很多重要、關鍵 設定的解釋文新增案
所以之後我會抓很嚴
希望習慣貼新聞板友 能多花一點時間 補上幾句
第三
這次例行板務範圍內 有一串「北市垃圾袋」相關的討論
涉及到族群議題
我要說的是 基本上 以「檢討政黨、人物 對族群的立場 和 政見」
或 「討論制度、教育 是否對族群不公」 是本板所接受的
而 批評「某些族群」如何如何 則是違反 3-2-4
也就是說 「錯不在人民,要檢討的對象不該是人民,而是制度」
就像大約三四年前 教師上街頭爭取「納稅權」一樣 他們有優待其實也是被迫的
可以的話 他們也想要讓大家看到他們靠實力得到的報酬
而不是被不重要的優待給模糊了他們的付出
希望大家在討論 有關族群、職業 的議題時 論述方向要拿捏好
否則到時候又覺得「怎麼這不能講,怎麼他沒事我被罰...」
第四點要說的是 投票結果出來了 21 比 20
從開票後 對政治人物使用暱稱 並不全然視為 不雅用詞而觸發 板規 3-3-2
這次新增的解釋文 已經有許多條列項
希望大家看一下 不要誤用了...
為了避免 還是有人沒力氣看完新增解釋文的公告
在下面 附上 上面提到的三項新增內容:
----------------看一下吧,很重要的,最好是把新增案的公告也看一下
還有很多其他的規定新增哦 -----------------
於 *規1-7 之下 加入以下解釋句
(板規 1-7 是 1-3 的舉例項目 1-7 一開頭便說了 這是「人身攻擊」的正、反面列舉
故,不論是 1-7-1 或 1-7-2 提及的包含與不包含 都不能延申到對「非政治、非特定人物之攻擊」
比如說,罵一個板友是 吱吱 因為1-7-2明定,所以不會觸發 板規 1-3
但 如果說「吱吱都...」 「這裡都跳針的啦」 雖然吱吱、跳針 都是1-7-2負面列舉項
因為對象不同,不是人身攻擊,所以不影響 「違反板規 3-2-4」
同樣,不列入嚴重人身攻擊 還是可以作不悅的理由 而「判決觸發板規 3-2-5」
或,如果說「政黑都是藍蛆」 即便不因為 蛆 為1-7-2的列舉項
卻還是違反「3-2-1」(見解釋文 *規-3-2-1 他板事務 )
以上,反之 1-7-1 之正面列舉項也不能作為觸發 與板規1-3有連結 之外其他板規之依據
由於 板規、解釋文試用其間 判決鬆散、尚未適應 故容易使板友以為
「吱蛆 隨便講都可以」 在此特別提醒
"不能以 1-7-2 之列舉項目作為 攻擊「非政治非特定」人物之措詞 "
希望大家能適應之;
由於本說法並無涉於條文本身 -- 本來就這樣定的 故不另作條文 而是補充解釋句)
於 *規-3-2 條文中下增加條文:
。 未滿三行之文章,若內容無回應前文、或為主動發文者 加記一點
-- 轉載新聞內容、他人發言 且有貼該文全文者 例外=不計點
其餘不記點;
連結、連結之標題或說明、轉文之標題或說明 不計入三行中
轉文內容為他人創作、發言者,不計入三行中
轉文內容為本人創作、發言者,計入三行中
(以id判定 真實身份 或 其他網路身份者 可於處份後提出申訴)
轉貼連結為 轉文id本人之blog等 會經由他人點選得到效益之連結
若無轉貼其連結之內文、亦無連結、標明、說明 外 三行以上討論文句
則觸發 *規-3-2 加記一點
(請參照 *規-1-4 將可能同時觸發 板規1-4 判定為廣告文)
上下加起來亦不足一半畫面寬之文句 板主可視為一行
(07/11/27 - 23時 板主新增)
新增下列條文
*規-3-3-2 以下列舉本板所認定之不雅用詞,非以下列舉者,皆不受處份,被列舉者 皆違反板規 3-2-5
以下列舉項: 與列舉項諧音者 可板主認定算被列舉 (由板主視是否有惡意為原則)
(有些列舉項本是原字的諧音字 那原字(諧音 的 諧音)自然是不算不雅用法)
有不雅部份相同者、套用於他人之稱呼算被列舉
不雅之定義並不受限於該詞作 何種詞類、時態 之用,以下區分只是便於理解分類
(括弧中說明)為板主列舉依舉,符合說明的較容易被列舉
但 符合說明 而未被列舉者,依然不視為 列舉項
例舉: 不雅稱呼 = 洨扁 + 衰扁 + 雖扁 + 扁皇 + 扁帝 + 馬小九
+ 馬奶 + 露奶 + 小夫 + ^ _^ + 神豬 (嘲笑他人之 非關政治習性與人身特徵)
+ 杜不漲 + 度姑長 + 謝痔萎 + 輸真慘 + 鷌鶧鳩
+ 冥浸洞 + 狗民洞 + 顧面桶(惡意以錯別、諧音 之名稱)
+ 杜家拳 + 鄭哭哭 + 郝丁丁 (結合其他網路用語 之稱呼)
+ 婊子 + 賤貨 (一般認定之人身攻擊)
不雅動詞 = 狗幹 + 肛肛 + 舔屁眼 + 捧卵芭
不雅形容 = 公車 + 北港香罏 + 變態 + gay + 戀童癖
(07/11/27 - 23時 板主新增)
於 *規-3-2-4 中 增加下列條文
。關於族群相關議題:
攻擊 某政黨、政治人物、政策、現有制度
對族群之不平等對待或有成見偏愛
由於攻擊對象並非「非政治之非特定人」 故不在板規 3-2-4 所限
攻擊 某族群 是貪便宜、愚笨、侵占國產… 即違反板規3-2-4
(07/11/27 - 23時 板主新增)
----------------如果你把它看完了 那我就多聊兩句-----------
m文 是板主的權利
基本上 我說過了「值得留下來給後面的板友看的」我就會m
(北捷爭功 高捷諉過 北宜爭功 高鐵諉過
計劃、發包、動工、完工 的人都可以爭功、都可能被諉過
北投溫泉在台北市 算到馬市府頭上也不是一個很特別的算法
科學園區計畫、捷運、鐵路地下化 其實都是中央排定規畫的
還不是給地方政府拿去無功勞)
(板主自認、相信板友 對南韓的認識、研究 沒有比那位被看不起的學者來得深
那它的文章就值得被留下來 )
除非你打算推翻它的數據
否則 因為你看不起、不喜歡 那些文章的作者、結論、方法 就在那邊「m文?」
甚至是對板主謾罵
那麼,
我在這裡提醒大家, 我是不會為你的抱怨改變想法的
以上,感謝大家看這麼長的公告...
--
烏雲連夜幕轉紅 夜幕轉紅漫天東 紅漫天東有客來 東有客來人情濃
來人情濃酒千杯 濃酒千杯盡思愁 杯盡思愁醉人易 愁醉人易再相留
~ 《客來》。不返 2000.11.03
不返詩集 http://www.wretch.cc/blog/ood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32.156.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