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injunsei:了解 59.105.38.174 12/09 11:37
※ 引述《tinjunsei ()》之銘言:
: s76083kahala:就叫你多唸點書再來 210.66.142.253 12/07 17:14
: 以上謝謝
你所提的 12/07 tinjunsei R: [心得]心好痛… 這篇
之推文 於 12/07 17時發出 (內文更早)
這是位在
12/07 oodh □ [公告] 例行公告 12/7 - 19時 之前
而在上述公告中 s76083kahala 已經被記一點,且部份原因便是你對他的檢舉
依 *點-1 的原則 板主一次公告之所以只記出一點
是為避免有板友沒注意到、以為自己沒違規 所以在公告前連續違規
或 由板眾提出檢舉的部份
可能被檢舉人不認為 「這樣說對方不喜歡」 而一直以此模式發言
板規「讓板友了解、習慣於 尊守規範」的積極義意 要大過「處罰犯錯者」
這樣才能促使板面的討論 有利於理性
換個角度來後說 如果現在有人看你的發言不順眼
他也不檢舉你 故意等你這麼說 說了二十次後
再發文一個一個檢舉 那你不就瞬間被記滿?
在解釋文 「務」字部 之所以提到
在無檢舉情況下 板主例行公告只能處份 上次 與 這次公告間 所發的文章
就是為了讓板友免去「被算舊帳」的困擾
板友的檢舉 因為可能不像板主一樣這麼常上 所以可以不必受發言期間限制
但也還是要依 *點-1 為原則
這個部份的問題 之前板上c大也提過了,為了避免板友再對檢舉有歧異
本文會收進精華區-板務-心證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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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你這樣檢舉 就檢舉本身沒有錯
但,當我受理你的檢舉 而對 s76083kahala 依3-2-5 作出記點處份後
並不算是下個公告的一部份
而是 12/07 oodh □ [公告] 例行公告 12/7 - 19時
這個公告的延申
而,在這個公告中 s大已經被記一點了
所以依 *點-1 的規範 他不會因你這次的檢舉 再多被記一點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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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dh 進入守備狀態
接著覆蓋一張蠶絲被 結束這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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