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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aiwannation.org.tw/republic/rep1-10/no08_11.htm 認識台灣 郭清海 ■凱達格蘭的啟示 台灣總統府前的介壽路在1997年二月間被陳水扁主政的台北市政府更名為凱達格蘭大道, 國府外交部的地址現在是凱達格蘭大道二號,『凱達格蘭』是誰?有這麼偉大?偉大到可 以取紀念蔣介石壽誕的介壽路而代之嗎?它是否像麥克阿瑟公路或羅斯福路一樣為紀念某 一位台灣的洋朋友?當今的台北市長陳水扁的故鄉是台南縣的麻豆鎮,大家都知道麻豆文 旦是當年進貢滿洲皇帝的貢品,甜而多汁,但是您是否知道『麻豆』到底是一種什麼豆? 像芝麻一樣小的豆?或是像麻子一樣的豆?望文生義的漢文化在台灣島上大肆掠奪的結果 讓台灣本來的面目漸漸湮沒。麻豆是分別從五千 年前開始移入台灣的南島語族(中南半島和南洋群島),居住在嘉南平原,現在的台南縣的 西拉雅語族的一支,現在的麻豆鎮就是這個語族居住的一個部落,叫MATAU,也就是後來 漢人習稱的平埔番,而麻豆這個字的發音是根據羅馬字MATAU譯成,早期的漳州音,如今 的台灣話,如果用北京語漢文的念法就成的MATOU,和原來的念法差了一個母音。而 MATAU這個念法又是怎麼傳下來的呢?原來早在一六二七年,荷蘭進入台灣第三年,第一 任傳教士候貝爾斯進入他們的部落,學習新港語SINKAN;西拉雅族在今台南縣計分蕭壟 社SAULANG(今北門、將軍一帶)、目加溜灣社(今新化、安定 一帶)、麻豆社MATAU(今曾文溪、麻豆一帶)、大目降TAVOKAN(今善化、大內一帶)四大番 社,其間侯背爾斯、尤尼斯(ROBERTUS JUNIUS)(1629-1643)、格拉維斯DANIEL GRAUIUS (1647-1651)等熱心傳教士擴大教區,建教堂和學校,教化原住民子弟,以新港語為共同 語言,創羅馬字,以新約聖經、信條、十誡為教材,另一方面以荷蘭語為官方語言在學校 努力推廣,上課時間內禁止使用荷蘭語以外的語言。這個教育政策後來被日本、中國國民 黨沿習應用做為外來同化本土的高壓政策的一種。 ■羅馬字在台灣 身為台灣人必須深深瞭解這第一個統治台灣的政府,才能知道台灣歷史的真正面目,李登 輝說,歷史上統治台灣的都是外來政權,結果中國人爭相譴責,這個曾經有過輝煌文明的 民族,他們的後人無論是國民黨和共產黨在面對台灣時都忘了文明,忘了和平和理性,退 化到和一個幼稚的野蠻民族沒有兩樣,難道荷蘭不是外來政權嗎?日本不是外來政權嗎? 滿洲人不是來自白山黑水,山海關外的外來政權嗎?如果早於明鄭的荷蘭,早於國民黨的 日本是外來政權,則晚來了三百年的『中華民國』又怎能不是外來政權呢?這個開發台灣 的第一個政府對台灣人的教化一直到他們離開台 灣之後,168年仍然受到另一個外來的滿洲政權的承認,如今的原住民,當年的平埔番在 荷蘭離開之後一直以羅馬字拼音書寫番語,清朝統治期間並沒有漢化番族的政策;承認他 們以羅馬字書寫的交易文件,令他們懂羅馬字的人掌管帳冊、課役、司符等官方文書工作 ,稱為『教冊』KAN-CHHEN,以知識份子待之,『習紅毛字,橫書為行,自左而右,字與 古蝸狀相仿佛,……紅毛不用筆,削鵝毛管為鴨嘴,銳其末,…注墨漓於筒,湛而書之紙 。……』這是《諸羅縣誌》(今嘉義)之一段記載。當年漢人移民常以漢字立契約以欺騙番 人不識漢字,如果契本附有番語之羅馬字則為官方 所承認,因而欺騙就不能得逞。這類契約所登載的時間包括康熙、雍正、乾隆,直到 一八二○年的嘉慶尚有使用,這些歷史文物目前在台灣的歷史博物館多有典藏,最近 李遠哲提議使用羅馬字拼音漢字,這個在台灣已使用了379年的文字在番人被同化而不用 之後,由長老教會傳燈續命的羅馬字台語聖經所取代,中國國民黨為了消滅台灣歷史的 活證,嚴厲取締羅馬字聖經,造成另一次官逼民反,台灣長老教會的台南神學院成了台 獨的大本營,從戒嚴時代到現在,高俊明牧師一直代表台灣的長老教信徒和國民黨拼命, 『教會公報』是當年唯一不怕取締的反抗刊物。將來羅馬字會成為台灣抖落外來統治 的新符籙。 ■漢番通婚 麻豆社人的後裔,也許含有平埔族血統的陳水扁,一個台灣人主政的台灣,必然負有恢 復台灣本來面貌的使命,和外來統治的急於埋藏本土意識相反。凱達格蘭是一千年前從 南島駕小舟說著洋流抵達台灣北部,定居於台北盆地的平埔族名稱KETAGALAN,根據民間 歷史學者楊南郡的考據,早期的移民一如現在大家所看到的老兵,孤獨的『羅漢腳仔』 不得不和原住民女人結婚,早期嚴禁攜眷來台的單身漢人,很多都根據當時平埔族的習 俗入贅為婚,留下了『有唐山公,無唐山媽』的俗語,雖然漢人在無後為大的祖訓之 下,為後代留下了漢姓和祖籍,但是當年早於漢人入台幾千年的平埔族被同化於漢人社 會,幾十萬原住民的血液就這樣慢慢溶入漢人的血液之中,當年化外之地的台灣,瘟疫 與瘴癘之重,幾乎屠殺了大部份的新移民,像顏思齊、鄭成功、日本的能久親王,這些 有名的人都難免埋身異域,故有『六死三留一回頭』之移民辛酸。如果沒有原住民血 液中的抗體,就不可能有綿延不斷的漢人子孫。 當時散居於西海岸的平埔族除凱達格蘭之外,自新竹南下尚有雷郎LUILANG、 道卡斯TAOKAS、巴宰PAZEH、巴波拉PAPORA、邵THAO、貓霧 BABUSA、荷安那HOANYA 和台南的西拉雅族。荷蘭未入台以前台灣已有一萬多名漢人,荷蘭入台後為了推廣製 糖,種蔗外銷,37年之中從中國招募的移民多達十萬人,這些男丁,除了因內地已有妻 室,而於賺到錢之後重回福建者之外,大都和平埔族通婚,即使到了康熙年代的1713年, 滿清名臣藍鼎元所做的統計報告有『統計台灣一府,惟中路所屬,有夫妻子女之名。 自北路諸羅、彰化以上,淡水、雞籠山後千有餘里,總共婦女不及數百人;南 路鳳山、新園、瑯 以下四五百里,婦女不及數百人。合各府各縣之傾側無賴,群聚至數 百萬十,無父母妻子宗族之累贅,似不可不為籌劃者也……』(平台記略),這些無妻室之 累的羅漢腳又如何能拒絕入贅為番婿乎?不只是早來的閩南人如此,連晚來的客家人亦在 報中列名『十八重溪在哆囉國之東,去諸羅邑志五十里,……今居民79家,計257人,多 潮籍,無土著,或有漳泉人雜其間,猶未及之分之一也。中有女眷者一人,年60以上者六 人,16歲以下者無一人,皆丁壯力農,無妻室,無老耆幼子,……』(東征集)。再說, 當年鄭成功入台堅拒投降,從中國帶來的軍隊號稱三萬,加上後來從金門撤退的軍眷和 難民,共計有四萬人之多,經23年力守之後,敗於施琅之手,和今天的老兵返鄉一樣 ,屯田開墾之官民於投降之後,紛紛拋棄家園,回去中國,僅剩數千人留下,這些人所 甘願留在猶草創初開的台灣不也是因為和當時的平埔族通婚之故嗎?這段歷史的證據再 次反應在今天的台灣外省人身上,除了和台灣人、原住民通婚之外只好死守在榮民之家 終老。他們本身被中國列為台胞,則下一代當然就是名符其實的台灣人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70.20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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