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群組的組務版(PoliticLaw)最近新增規定,受版主不當處分者,
需在七日的不變期間內申訴,否則將逾越時效。
連自身受不當處分的申訴,都限於七日內了,檢舉文自然也應該相應的
做點限制,因此新增下列版規:
檢舉之對象,限於「自張貼起,不超過七日之文章、推文」,逾期不予受理
但版主認為維護看板討論秩序而有必要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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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e a cow
give me some milk or else go 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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